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三個月內會移送檢察院的。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乙個月。
第一百五十五條 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
第一百五十六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條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第一百五十八條 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應當對其身份進行調查,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但是不得停止對其犯罪行為的偵查取證。對於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確實無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報的姓名起訴、審判。
2樓:餘村林場
到檢察院申訴或者到法院自訴。
對方先滋事我把對方打成輕傷了應該怎麼辦
1 提問涉及的情況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 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賠償問題達到協議,取得受害者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寬處罰。3 對方有過錯在先,法官會酌情裁量。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
為什麼我不願意稱呼對方的名字,為什麼我不喜歡別人叫我的名字呢
這個事情只有你自己清楚,要麼是對方的名字很繞口,你不想叫,要麼就是你討厭他,懶得叫他的名字。你好,這個要看對方是你的什麼人了,或者說你們並不熟,祝你幸福哈。為什麼我不喜歡別人叫我的名字呢?因為自卑,我也不喜歡別人叫我的名字,很煩躁 不知道,我也是這樣的,我不喜歡別人叫我的名字,也不喜歡別人和我說話,...
我先動手被對方打致輕傷,現在把對方抓了,派出所說也要拘留我,還要
打架鬥毆,造成一方輕傷,構成故意傷害罪,要追究刑事責任。你先動手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要予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符合法律規定。即是被害人也是違反治安管 理的行為人,應當處行政處罰。法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