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庭離婚我該怎麼說,我不想離婚,在法庭上怎麼樣說才好

2022-02-14 17:12:49 字數 4582 閱讀 5769

1樓:黑色也很美

夫妻避免不掉爭吵,年輕氣盛動下手不至於離婚。家庭最重要,真誠道個歉,或可挽回。如果對方起訴,若你無重大過錯且不願意離婚,第一次原則上也不會判決離婚,因此不需要請律師參與。

2樓:安妮的拍拍熊

實話實說,但不要與對方發生衝突,攻擊對方;如果對方攻擊你,你就表現的無辜點,這樣對你有利,所以,心態一定要好。其次,要表現自己在婚姻中的好,自己盡了責任,對自己不利的盡量別說,

3樓:匿名使用者

實話實說,最好是對自己有利的。

4樓:扈菲

你說下面那裡痛死了受不了

我不想離婚,在法庭上怎麼樣說才好

5樓:愛穿拖鞋

如實說並同時舉證,法院判決離婚的主要依據是雙方感情破裂的程度,及爭議的問題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6樓:大榜情感款哥

回答我們的感情沒有破裂。我們還願意在一起繼續生活。我們願意重新開始,我們新的手續。願意繼續我們未完成的責任。

如實說並同時舉證,法院判決離婚的主要依據是雙方感情破裂的程度,及爭議的問題多少。《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你找了點法律資料,你先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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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法庭上被告應該說什麼

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涉及身份關係的訴訟,需要當事人親自到庭,離婚案件即是如此。也即,離婚案件如果雙方當事人不到庭,相關事實就難以查清。為此,民事訴訟法律規定,原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視為自動撤回離婚起訴;那被告不到庭,能否視為同意離婚呢?

答案是否定的。對於離婚案件中,被告拒不到庭的應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來說,根據民事訴訟法律規定,需要當事人親自到庭的案件,經過人民法院二次以上正式傳喚仍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拘傳措施,或者可以逕行缺席審理、判決。

缺席審理、判決,並不是說完全按照原告的訴訟請求來判,法庭仍應進行法庭審理,只不過視為被告放棄了質證與辯駁的權利。在實踐中,只要原告的訴訟請求與舉證證據沒有原則性錯誤,一般會得到支援。

為此,任何公民不論因在何種情況下收到法院判決,都應積極地應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千萬不要自認為對方的起訴完全是沒有道理的,而以無所謂的態度,既不向法院說明,又不到庭,最終釀成大錯。

女方起訴離婚要**了需要準備什麼?法庭上該怎樣說

8樓:華律網

一、必備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二、其他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2)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3)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狀況的證明;(6)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顧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9樓:征戰天下家不還

說起訴離婚的理由不能共同生活感情破裂等達到離婚目的就可以離婚需謹慎,再婚有風險

10樓:凌蝶軒紫

首先你得確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已經破裂,還想不想和對方一起生活,若是不想就得鑑定你的想法,雙方已經沒有感情。即使是第一次法院不判離婚,第二次法院一般是會判決離婚的。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孩子再2周歲以下的,一般是判給母親。

關於你提到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你老公會家暴等情況的話,這個還真的是需要講究證據的。第一,看是否鄰里之間可否有證人證言。2,若是在出現家暴的情形,則報警處理,**那裡會有記錄的。

第三要是有婦女協會,找婦女協會求助,相當於留下了證據。

如果老婆起訴離婚,法庭上我該怎麼說

11樓:正商觀察者

就該問題而言,當事人如何在法庭上挽留女方,如何表達自己的情感,應該由其用自己的智慧型去想辦法,任何不了解情況的人都無法給出準確的意見和建議。

同時,當事人應該清楚一點,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依據就是,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法在一起生活,所以當事人如果不想離婚,應該向法院提供雙方感情沒有破裂的證據,爭取法院不判決雙方離婚。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這裡面保函兩層含義: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沒有破裂或沒有完全破裂,即使調解無效也不准離婚。

12樓:雨

堅持感情沒有破裂。

其他的還要看您妻子起訴的具體原因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該怎麼說就怎麼說,關鍵你想離婚嗎

我不想離婚,在法庭上怎麼樣說才好?

14樓:伏爾雅

如果你不想離婚,在法庭上,你要,說出你們的感情並沒有破裂,我仍然愛著他,只不過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根本沒有原則上的利害衝突,可能都是因為我的脾氣不好,我以後可以改,請對方給個機會,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在這裡說不想離婚,但是又沒說清楚你們的離婚原因是什麼導致的,是什麼原因導致你們上了法庭。你可以跟法官說不想離婚,接受調停。法官一般都會接受的心理調解。

畢竟能結婚都是一種緣分,沒有華法官會願意突然拆散你們的。總是你也要反思自己究竟做錯了什麼,會導致離婚。在這裡我不知道對方男人犯什麼錯。

所以你要想清楚你們如果是對方找小三的話,那麼就直接離婚了,不要再拖了,這種對你來說是一種痛苦。如果是感情不合的話,那就要好好坐下來談談了,畢竟沒有事情是不能談的,他們那是你們之間有什麼矛盾,解開了就好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次起訴的話,就說不想離,問什麼都說不想離。第二次的話,說什麼都不管用,好好想想財產孩子的事如何達成協議。

17樓:四川陳穎律師

若是對方首次起訴離婚,且無確切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一般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對你而言,你只需要一再陳述你們雙方感情如何如何好,對方只是一時糊塗氣憤而已

這樣,法官是不會輕易判決離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規定的法院應當判決離婚的情況——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妻子起訴離婚我不想離婚在法庭上我該怎麼說

18樓:謝明錄律師

你不想離婚得有證據證明你們雙方感情沒有破裂才行,除了表達,關鍵看要有證據,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即重點是舉證質證,當然還有答辯等等,建議委託當地律師詳談幫助解決。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強調感情沒有破裂

20樓:匿名使用者

或者你工作忙,.沒時間陪。

21樓:qqqq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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