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套住房能被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嗎

2022-02-01 01:25:10 字數 5347 閱讀 5850

1樓:du知道君

被執行人唯一住房能否被強制執行?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6條規定,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以上法律規定的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此種「必需」就應當考慮到案件實際情況,為了公平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利益,應當允許對該房屋進行相應的執行。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7條規定,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據此精神,被執行人的財產只有唯一一處的房屋時,人民法院可以採取「以小換大、以差換好、以遠換近,但不能從有到無」的方式,把被執行人的大房子、好房子、商品房等能夠執行的房產,進行執行,執行後剩餘的錢款能夠保證被執行人的基本住房要求就可以。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法院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6個月的寬限期。該6個月的寬限期對當事人需求臨時住房提供了法律保障。

因此,在人民法院執行案件的過程中,對於被執行人的唯一住房能否進行拍賣、變賣予以執行,不能一概而論,應當根據具體案件具體分析,而後進行處理。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當事人只有一套住房,是可以強制執行的。法律並未規定被執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時不可以強制執行,而只是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3樓:馨雯律師

回答親(●✿∀✿●),法院強制執行的話。那被子醒來,雖然只有一套房子,依然也會被作為執行的財務進行執行的。房子作為固定資產,但是房子的話法院可以進行法拍。

最終將法拍的金額用於賠償。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

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4樓:小金金法律諮詢

負債後名下唯一住房的可以被拍賣嗎?

只有一套住房,法院有權強制執行或者拍賣嗎?

5樓:華律網

法院是會強制執行只有一套住房的。如果符合下列條件,法院就可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0條規定: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第一條 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第二條 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第三條 上述寬限期屆滿後,被執行人仍未遷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強制遷出裁定,並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執行。強制遷出時,被執行人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可以由申請執行人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提供臨時住房。

如果設定抵押的,被拍賣的可能性很大,所以要具體看問題,不是一句話說只有一套房屋法院就不能拍賣被執行人的房屋。

被執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法院是否可以強制執行

7樓:匿名使用者

執行人本人及其家屬只有一所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執行。

拓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五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一)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

(三)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五)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

(六)被執行人所得的勳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部門名義同外國、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定和其他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檔案中規定免於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8樓:匿名使用者

1、可以強制執行。法律從來沒有規定被執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時不可以強制執行。

2、《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 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資料拓展:強制執行

1、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2、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

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9樓:回憶是最會哄人

只要保障了被執行人最低生活標準的居住條件下,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執行人的房產進行強制執行,即使房產是被執行人唯一的房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七條規定:「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親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式:

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申請復議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採取強制措施

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鶴崗市中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10樓:原野茫茫

可以強制執行,要符合一定條件。

見:《最高人民

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第二十條 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11樓:馬邊綠茶

執行標的系被執行人本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執行。如果被執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必需的範圍,人民法院可以執行。

相關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一)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

(三)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五)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

(六)被執行人所得的勳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部門名義同外國、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定和其他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檔案中規定免於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 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嗎

法院是會強制執行只有一套住房的。如果符合下列條件,法院就可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 一 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 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 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

只有一套住房,是否可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法院是否可以強制執行

可以的。債權人可以對債務人提出訴訟主張債權,可申請保全債務人家庭唯一住房。可以在勝訴後,債權人申請執行債務人唯一住房。需要債權人給債務人租一套符合本地人均面積要求的住房,支付三年的租金。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條規定,唯一住房也可以強制執行。第二十條...

被執行人唯一的房產能否強制執行,法院能強制執行我唯一的一套住房嗎?

可以,給被執行留一定數額租金就可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條 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一 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