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民事案件中,傳票送達,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來的,法院可以再發一次傳票,第二次傳票仍然不來的,可以作出對缺席當事人不利的判決。
如果是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訴訟當事人、訴訟參與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傳。
如果再審申請是上遞高院的,那麼原審中院的判決應該已經生效了。已經生效的判決中院怎麼還會發傳票呢?
對於沒有審結、判決未生效的案子是不能提起再審的。再審屬於審判監督程式,一般都是針對確有錯誤的已經生效的判決。
2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傳你,你可以不去。法院傳你可能是案件進入執行階段,高院雖然已經受理了,但你是申訴,申訴不影響原案件的執行。你也可以去,把高院的受理通知書給他出示一下,看能不能暫緩執行。
3樓:制己制理
既然這個案子高院都受理再審了,怎麼還有法院發傳票給你,這個法院是哪一級?
4樓:茶葉
不用什麼方法,不去就是了,不過法院可以缺席判決的,既然高院已經受理了你的案子,為什麼還會有這個法院的傳票呢?不懂。
5樓:匿名使用者
上面的都說完了,我補充一點:法官違規,如果他是審理你這一案的合議庭成員,你可以申請要求他迴避,因為他可能引導合議庭作出不公證判決。另外,還可以向政法委和紀檢部門檢舉其違規行為。
法院傳票來了我不去會怎麼樣
6樓:up向上
經過兩次傳票傳喚不去會被拘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一十條:
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
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
7樓:低調額低調額
要看是什麼案件了,如果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法院會缺席判決;如果是必須到庭的案件,法院可能會強制拘傳到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精神,傳票由人民法院簽發,通常適用於傳喚當事人,並應當依法先期直接送達受傳喚人。
受傳喚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傳喚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傳喚人有訴訟**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簽收;受傳喚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入的,送交代收入簽收。
8樓:劉建明律師
回答您好,您這邊詳細地說明一下情況,我幫您分析呢
您這邊是什麼案件呢
提問我有乙個網貸,分期樂,一直沒有還,但是現在收到乙個資訊說是法院傳票
回答嗯嗯
您這邊是已經收到具體的**通知了是嗎,如果是的話,目前您最好還是先試著主動聯絡一下看對方能否再次協商的。
如果是您之前已經是嘗試過和對方多次溝通,但一直沒有辦法雙方達成一致,並且現在法院這邊已經通知**了的話。那目前的解決方法就只有是等到**的時候,您去應訴了。
但您這邊也先不用太著急,因為這個是屬於民事糾紛的,法院在**前也會說詢問一下雙方是否能進行訴前調解的。雖然您之前沒有私下和對方協商成功,但這次畢竟是有法院的參與,還是有一定的可能能夠協商成功的。法院這邊的調解員在可能的前提下也會是盡量從中斡旋,給到雙方乙個都比較合適的方案的。
不過我這邊也還有乙個建議要給您,就是要防止協商不成的情況,就是如果訴前調解對方還是很強硬的話,您這邊最好的先看看能否找到當時的貸款合同或是材料或是聊天記錄,這樣至少您是可以有乙個辯駁的參考依據的。
第一百三十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您這邊如果覺得這個借款的金額或者利息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您還是去**吧
提問如果不到會怎樣
回答不到的話就對方說多少利息就多少利息了
提問這個會不會坐牢
回答不會哦,但是可能被納入黑名單,您的財產會被凍結
提問那如果這邊,我現在沒有這個能力還會怎樣
回答因為您這邊確實是有因為貸款不還導致被起訴並且還敗訴的情況,通常最直接的影響就是您會被要求償還貸款本息以及因此產生的其他費用,另外可能還有訴訟費等等(這主要看合同上的約定)。
如果在法院判決後您這邊還不還款的話,對方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如果您這邊也沒有其他的財產可以被法院執行到的話,是會上徵信黑名單的。
所以您這邊如果是有餘力的話還是盡快還款,或是盡量和對方去協商還款安排比較好。
提問那個黑名單,如果以後還了會消掉嗎
必須要本人出庭嗎,可以**不
回答會消掉的,但是不履行債務的話會計算利息哦
可以**額
更多21條
9樓:華律網
關於接到法院傳票不去的問題,有2種後果:一、拘傳拘傳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況下強制被告到庭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針對的是必須到庭的被告。
比如訴訟標的為贍養、撫育、扶養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間具有一定親屬關係,適宜調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於案件調解進行和合理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10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規定表明,只有對必須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適用拘傳。所以你有可能被法院拘傳。 在程式上,被拘傳被告必須是通過了兩次傳票的傳喚,也就是說,在採取拘傳之前,法院必須發兩次傳票。
正當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實使被告無法預見和難以自行克服困難,只有沒有這些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才可以拘傳。 對被拘傳人的調查找問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調查找問後不得限制被拘傳人的人身自由。 在本轄區以外採取拘傳措施時,應當將被拘傳人拘傳到當地法院,當地法院應予以協助。
二、缺席判決這是在你不做任何辯護的情況下作出的判決,結果可想而知。對於傳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傳喚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達,一定期限後,就視為收到。
10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被告存不存在,如果被告不能客觀存在的話,按民訴法的規定,法院是要裁定駁回起訴的.
如果被告是客觀存在的,只是無法送達傳票,而且你們之間的爭訟關係客觀真實的話,法院是可以缺席判決的.可如果你們之間的爭訟關係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真實存在的話,法院只能中止訴訟.
被告方拒絕接受的,法院可以採取留置送達的方式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如果沒有確切位址的,還可以公告送達啊,但是時間方面就要拖很長了。即找不到被告,在市級報紙公告,3個月後即視為送達。
到時,被告仍不到庭,拒絕出庭,傳票發出三個月無人應訴就判他敗訴。可以缺席判決。
公告費用由原告承擔,約600元左右。
兄弟,天災人禍無可避免,事來了,更要振作,不去也不行,勸你去,至少做到心中明白~~!
11樓:匿名使用者
按提問內容,你該去應訴爭辯,否則將被缺席判決,恐更不利你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原來只吃完票要你去**,你不去的話就會缺席判決。
13樓:欣源餘莉
如果你不去,法院就會缺席判決,這個判決對你一樣是生效的。要是你去了,你至少可以將事情的來龍去脈及現在你的情況講清楚。法院之所以要你們**,就是為了讓大家雙方能夠有機會共同將事情講清楚。
建議你去。
14樓:
即使你不去,也可以缺席判決
15樓:阿里
法院傳票來了我不去會怎麼樣,會被法院強制執行。
16樓:匿名使用者
去與不去結果多是一樣的,不可能你不去就閉廳的! 還是去吧
17樓:匿名使用者
最多三次…三次不到者直接辦
18樓:昔涵暢
我欠別人一萬塊錢,接到法院傳票,**我不去可以嗎?
19樓:在七里坪吃烤串的蘋果
你好,這件事現在怎麼處理了,我是相同的情況
收到法院傳票**不去可以嗎
20樓:華律網
我們知道,在訴訟活動中,法院需要向被告送達傳票,告知其按時應訴。那麼,法院送達傳票後多久**,**的流程是怎樣的呢?一般傳票上會寫明**日期的,最少也得三天前送達。
**傳票上有**時間,看看上面的**時間便知。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法院立案後,要有向被告送達應訴通知書的時間、給予被告答辯的時間,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通常在乙個月後**,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通常在乙個月內**。具體還要看個案及法院的排期情況而定。
法律規定的傳票送達方式有很多種,常見的有:**送達、司法快遞送達、上門送達、公告送達。當然,法院在第一次傳送傳票給被告時,通常會先**通知當事人到法院領取書面傳票。
21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是否一定要去,要看是否是必須到庭的被告,不是被告不是必須去的,如果是被告不去將面臨拘傳,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一十六條 拘傳、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准。 拘傳應當發拘傳票。 罰款、拘留應當用決定書。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如果確實無法出庭的,也可以委託**人出庭,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22樓:愛穿拖鞋
收到法院傳票不去後果如下:
1、拘傳到庭
拘傳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況下強制被告到庭的一種強制措施。
拘傳針對的是必須到庭的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10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只有對必須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適用拘傳。
在程式上,被拘傳被告必須是通過了兩次傳票的傳喚,也就是說,在採取拘傳之前,法院必須發兩次傳票。正當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實使被告無法預見和難以自行克服困難,只有沒有這些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才可以拘傳。
《民事訴訟法》規定,拘傳必須經院長批准。拘傳應當發拘傳票。所以,若你是被告,而且是必須到庭參加庭審的,若你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庭,法院就可以對你實施拘傳強制你到庭。
2、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法院在一方當事人缺席時所為的判決。也就是在你不做任何辯護的情況下作出的判決,那麼結果久可想而知。對於傳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傳喚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達,一定期限後,就視為收到。
《民事訴訟法》第144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若被起訴到法院,收到了傳票,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應訴,即使你不在法庭上,也可以做出判決。
因此,在收到法院傳票之後,一是要核對是否真實,是否詐騙行為,二是若確定真實的,則應該積極出庭應訴。
拓展資料:
法院傳票(summons)是指由原告(plaintiff)準備、由法庭下達的用來通知答辯人(defendant)其被起訴資訊的法定檔案。
法院傳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簽發的,要求被傳喚人按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出庭參加訴訟活動或進行其他訴訟行為的書面檔案。
法院送達傳票以後不給調解嗎,法院傳票送達後多久開庭
給,調解貫穿訴訟全過程,就是 了,也可以調解結案 採納謝謝 凡是民事案件,後首先調解,如能調解成功,會令原告被告雙方簽訂書面的調解協議,就不需要 審理了。調解不成功或者已經簽訂了調解協議一方又反悔的,就會 審理。這個不一定。有些法院在傳票送達之後會直接 但是有些法院也會組織一些庭前調解。這種事情完全...
法院傳票可以貼上在被告家門口嗎,法院傳票貼門上合法嗎,法院將傳票貼錯了,直接貼在我家門口,但是我家任何乙個人不是傳喚人,法院說原告
不可以貼門上。法院傳票具體方法如下 郵寄送達 郵寄身份證上的位址 直接上門去送,如果人不在,那麼找當地的居民委員會或者街道辦或者村委會,讓他們代收或者在他們的見證下塞到他家裡去就可以了,那些見證人要簽字的。法院傳票貼門上合法嗎,法院將傳票貼錯了,直接貼在我家門口,但是我家任何乙個人不是傳喚人,法院說...
人家把我起訴了,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如果我不去會怎樣
如果你沒有去,超過了兩次以上,滿足了條件,那麼法院會拘傳你。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109條規定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規定表明,只有對必須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適用拘傳。所以你有可能被法院拘傳。如果對方只起訴你乙個人,那麼就只有乙份傳票,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