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有:(一)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採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後果的;(二)在醫療活動中由於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三)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範的不良後果的;等等。
2樓:匿名使用者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確定是否為醫療事故目前需要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才能認定。
3樓:錦州醫療律師
首先我全部同意上面律師的解答。
理論上說 構成醫療事故要有4個條件
1,醫院有錯
2,患者有損害後果
3,二者之間有因果關係
4,經過醫療事故鑑定確認是醫療事故
4樓:匿名使用者
應首先封存醫院的病歷,再進行鑑定,看醫院是否存在過錯。
律師特別提醒 在醫療糾紛中,患者通常處於弱勢地位,不少患者及其家屬在面對強勢地位的院方時,要麼不知所措、茫然無奈過於依賴院方,要麼採取一些不合適宜的極端措施,這種情況往往導致患者在維權時喪失有利條件,最終自己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維護。由於醫療糾紛具有極強的專業技術性、糾紛雙方地位的失衡以及基於醫療行業特性和習慣的資訊封閉等,往往使患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維護。在發生醫療糾紛後,患者應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一是及時影印、保全病例檔案;二是向醫學專家和醫療糾紛專業律師諮詢;三是委託醫療糾紛專業律師處理。
5樓:肝帝婁飛機
我媽在醫院診斷為臟腫瘤結果醫生手術完說沒有腫瘤這算醫療事故嗎
醫療事故什麼情況下要承擔刑事責任
6樓:華律網
在醫療事故發生後,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時,一般是由醫療人員與醫療機構承擔,作為責任主體。醫療人員作為刑事責任主體,其行為特點是,主觀上有重大過失,對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關心;嚴重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範、常規;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一般指《條例》第4條規定的一級和二級醫療事故,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或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刑法所講的醫務人員應當是指《條例》第55條規定的「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
7樓:法律快車
《刑法》第335條規定:「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條例》第55條規定:
「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於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除依照前款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並可以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醫療人員作為刑事責任主體,其行為特點是,主觀上有重大過失,對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關心;嚴重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範、常規;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一般指《條例》第4條規定的一級和二級醫療事故,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或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刑法所講的醫務人員應當是指《條例》第55條規定的「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
因此,在醫療事故發生後,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時,一般是由醫療人員與醫療機構承擔作為責任主體。
醫療事故中患者承擔的舉證責任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的「誰主張,誰舉證」原則以及最高法院證據規則,作為患者應承擔接受醫療單位**護理和損害結果存在的證據有:
(1)在醫療單位**的病歷及相關票據;
(2)在**過程中的體溫單、化驗單以及醫學影像、拍片、檢查資料;
(3)輸液、輸血、注射、藥物等引起不良後果,現場實物;
(4)身體受到損害後所造成的後果;
(5)醫療單位所在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情況;
(6)如果患者構成傷殘的,還須提供權威部門的傷殘等級鑑定書;
(7)其他用來證明在醫療過程中接受**所造成的損失以及侵害結果的存在所造成的損失等有關證據材料。
8樓:匿名使用者
一、***《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23~25條規定,屬於以下三種情況,由司法機關對直接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後,丟失、塗改、隱匿、偽造、銷毀病案和有關資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2)醫務人員由於極端不負責任,致使病員死亡,情節惡劣已構成犯罪的。
(3)藉口醫療單位發生醫療事故尋釁滋事,擾亂醫療工作正常秩序,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的前提是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構成了犯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本條之規定,醫療責任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醫務人員,這裡的醫務人員是指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診療人員及護理人員;客體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權;客觀方面是醫護人員有嚴重不負責任的醫療違法行為,包括作為的和不作為的行為;犯罪的主觀方面是醫護人員有過失。
二、本罪所要追究的是醫療責任事故。構成本罪必須具備下述條件:
(1)醫務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即客觀上存在違反醫療護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2)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
(3)上述違章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4)主觀上對違章是故意的,對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結果是過失的,因而主觀具有罪過。
《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24條規定:"醫務人員由於極端不負責任,致使病員死亡,情節惡劣已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2023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醫療責任事故行為沒有單獨定為犯罪,2023年修訂後的新刑法專門設立醫療責任事故罪,對正確處理醫療事故,保護傷病患者的合法權益非常有利。
《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23條的規定,對照刑法,構成犯罪的,應該《刑法》第305條偽證罪,第307條第2款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等罪。
《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25條的規定,對照刑法,構成犯罪的,應該《刑法》第293條尋釁滋事罪,第290條第1款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等罪。
9樓:無訟
醫療事故的發生是誰都不願看到的,我國刑法有相關的規定,醫療事故後果比較嚴重也是會構成犯罪的,責任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那麼醫療事故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1、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後,丟失、塗改、隱匿、偽造、銷毀病案和有關資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2、醫務人員由於極端不負責任,致使病員死亡,情節惡劣已構成犯罪的;
3、藉口醫療單位發生醫療事故尋釁滋事,擾亂醫療工作正常秩序,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 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份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該「醫療事故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有哪些?」問題進行的解答,如果您有法律問題想要諮詢,可關注無訟,私信諮詢。
10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以下三種情況,由司法機關對直接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後,丟失、塗改、隱匿、偽造、銷毀病案和有關資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2)醫務人員由於極端不負責任,致使病員死亡,情節惡劣已構成犯罪的;
(3)藉口醫療單位發生醫療事故尋釁滋事,擾亂醫療工作正常秩序,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 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份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參考內容:法律界**法務通vv
以下這中情況是否屬於醫療事故,我該如何處理?
1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如果前提成立,有證據支援,是由於化療導致半身癱瘓的話,那麼,應該屬於醫療事故。
由於不了解您的情況,不敢妄加猜測。我做律師以前做過八年的醫生,從以前接觸的案例看,化療直接導致半身癱瘓的可能性並不高。
建議您影印並封存病歷,看是否可以找出導致癱瘓的真正原因,如果醫院存在過錯,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
12樓:匿名使用者
病情分析:你好,對於患者的情況,建議去醫院進行系統的**,同時注意加強營養
意見建議: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有:(一)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採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後果的;(二)在醫療活動中由於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三)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範的不良後果的;等等。
醫療事故賠償計算,醫療事故賠償計算
乙等相當於九級傷殘,輕微責任意味著醫院責任很小,小於次要責任,醫院賠償在百分之十左右。目前醫療糾紛很少做醫療事故鑑定,都是走司法程式解決。若你認為醫院的 行為存在過錯的行為 建議你立即申請將相關的病歷及相關 材料進行查封 再向醫院所在衛生部門申請委託市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鑑定 若是構成醫療事故的可以向...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怎麼賠償,醫療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賠償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的賠償標準為 1 喪葬費,需要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2 被扶養人生活費,需要以死者生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 3 精神損害撫慰金。具體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醫療事故的賠償標準?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專案和標準計算 一 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 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 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 誤工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