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焦映光年
一、、二人協商孩子歸屬。如果雙方都想要孩子,就由法庭依據法據和實際情況進行判決。
二、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2樓:請叫我小芬仔
1、可以不離的話真的不要離是最好的,不管孩子最後是和媽媽嗎生活呢,還是跟爸爸生活,都感覺孩子都是失去了一方的愛,
2、有證據能證明一方沒有經濟能力或者沒有養活孩子的能力,自然也就歸另一方
3、14歲以上的孩子一般聽取孩子的意見跟誰是誰。
4兩人得商量,誰有能力誰撫養,孩子是無辜的,
5.建議不要離婚,我也是離婚的人,等你離了就知道是什麼味道了,
6.若要兩個人都想要孩子,那得看誰撫養的多了。
如果雙方的經濟條件相當,判給女方的機率比較大。
7.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會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對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權義務的確立主要有以下原則:
1、以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為原則;
2、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3、哺乳期後的子女, 以雙方協商優先,不能達成協議時,以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決為補充為原則;。
3樓:法治中國律師網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4樓:綠萍也妖嬈
誰對孩子今後生活有利就跟誰,沒有硬性規定的,可以協商解決。
5樓:東北我張
女孩判女方,男孩判男方,我說跟著誰都一樣,自己的孩子。
6樓:j羅
判男方唄。你想要可以努力爭取 打官司
7樓:海昊英
跟著母親父親每月支撫養費
8樓:西西媽媽愛你
誰有能力養就判給誰?
如果兩個人女方出軌了,還懷了別人的孩子,離婚的話,法律會怎麼判
9樓:
1、如果起訴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法院會准予離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3、孩子撫養權歸女方。
4、夫妻共同財產方面,一般均等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擴充套件資料: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
9、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10、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11、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13、一方與他人通姦、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訴方經本院依法傳喚無故不到庭,且沒有提出書面答辯意見,經依法缺席**審理,請求方離婚態度堅決,可以判決離婚。
16、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應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認定該情況屬於「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規定判決准予離婚。
10樓:紅塵斷夢之父
用親子鑑定為證據,即使在懷孕期間也可以起訴離婚,女方賠償男方精神損,財產分割也照顧男方
11樓:厲詩筠
婚外情懷孕,女方要付責任,(但取證據要等女方生小孩出來驗親子關係證據)
12樓:
女方我過錯離婚,只要你有證據,女方是要淨身出戶的
兩個人都出軌了,沒感情了,有必要為了孩子在一起嗎,
13樓:知道行家諮詢
您好,既然不愛了,沒感情了,就沒必要勉強在一起了,不僅會累,也是對對方及孩子的不負責任。好聚好散。
14樓:匿名使用者
要為其它,家家有本經,在此就不多臆測 可要為孩子好,反倒是別這麼了,你應能明白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在一起的必要,常回去看看孩子就好了,在一起也不過是相互語言攻擊對方,已經傷了一次,沒有必要再傷
16樓:手機使用者
離了吧!等孩子懂事了你和他解釋!現在的孩子都很懂事的!兩人沒感情還要生活在一起 這樣反而會影響孩子
17樓:郭底
為了孩子有必要在一起,其他互不干涉!
18樓:工作中的總結
最不負責任的父母,還有什麼資格要孩子?!
19樓:手機使用者
為了孩子好好過吧,離婚最可憐的是孩子,情人是有激情,結婚後還不是一樣嗎?
20樓:手機使用者
兩個人好的時候孩子是紐帶 兩個人出現裂縫的時候 孩子是拖累 哎 苦的是孩子
21樓:ら醉楓染墨
有必要,你們就是為了孩子而活吧 孩子是你們的全部,愛情的結晶,希望你們能為孩子想,你們分開 就把孩子毀了
22樓:磐石之景
孩子是無辜的,你有沒有想到你們的一時衝動會給孩子帶來多大的困惑,所以你們有必要好好的去為孩子考慮。
23樓:相忘江湖
兩個人都沒感情就沒必要死守了,孩子有孩子們的命,陪自己一起到老的人並不是孩子而是愛人,孩子長大了會離開父母重新建立他們的家庭!
24樓:意外
湊合過唄,給孩子乙個完整的家,反正大家心知肚明
25樓:d丶
看過北京愛情故事,你看看吧
26樓:匿名使用者
雖說沒感情了好聚好散但是對孩子影響很大,你們出軌對孩子也會造成傷害
27樓:卡哇伊丶情
孩子不要了 趕緊分
28樓:胡
沒有在一起的必要,好聚好散。
29樓:真誠的朋友
既然雙方都沒有感情了,沒有必要了
30樓:ふ月光
和你們一樣的夫妻這社會也很多,大多都因為孩子繼續生活下去了,時間久了你們的心態也會有所變化,不會一直糾纏過往了
31樓:貓被窩
孩子是無辜的 還是繼續生活吧 也許有一天你們會發現以前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32樓:手機使用者
為了孩子還是好好過日子吧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沒有了感情,為了孩子又不能離婚,怎麼辦?
33樓:靈魂最後的呼吸
既然確定不離婚
那麼沒有了愛情,也應保持一定的親情,雙方和平共處共同承擔撫養孩子至成年的責任
不吵架,不冷暴力,不傷害對方,不傷害孩子
34樓:胖娜
既然已經決定不離婚,那就想辦法怎樣和平相處。才能讓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
3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能離婚,那就只能生活在一起!沒有別的辦法了!
36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離婚就安心過日子,這才是對孩子好。
37樓:晨思暮念
沒有感情的夫妻,對孩子其實會有影響,建議考慮清楚。
38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們就是兩個人的紐帶,你們兩個人要互相彼此相愛,好好帶孩子長大
39樓:陽光的
既然沒有感情了就分開吧
40樓:18個褶的裙襬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的話,只能兩個人湊合著過日子。
41樓:我是職業老嫖客
在孩子還小的時候可以湊合一次啊,當孩子長大了還是離了吧。
42樓:易心
如果在一起只剩爭吵,對孩子的身心影響只會更大,從男女朋友到夫妻的轉變,愛情變成親情,更需要雙方的共同經營,而不是得到手了就放縱.良好的溝通是維繫感情的基礎.推薦一本書叫 非暴力溝通.
4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為了孩子就不要想太多,想多了一分鐘都沒發過
44樓:酒鈞裘傲冬
為了孩子,做人要負責任~
45樓:桐周呂曉楠
為了孩子的未來,忍一下,要是真沒辦法過了,就索性點離了。
46樓:叔容唐景煥
感情算什麼!感情什麼都不算!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明白嗎?
47樓:漢育尋香馨
要是我我會去追求我想要的生活
48樓:庫敏汲靈萱
沒有了感情
孩子自然應當是先父母雙方解決時父親還是母親來撫養首先要看誰有撫養能力
如果雙方都不願意撫養將由法院來判斷
談戀愛兩個人都沒有話說,蠻尷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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