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害可以判緩刑嗎?對方不同意調解

2022-01-02 11:48:24 字數 4775 閱讀 6853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輕傷害的量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符合緩刑刑期規定。具體量刑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形審理確定 。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刑法》第七十二條【緩刑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2樓:京城李律師

是否構成輕傷,要經過司法鑑定才能確定。如果傷的不是太重,有自首情節,開口要50萬法院也不會支援,到法院以後還有調解的機會,判緩刑的可能是存在的。

3樓:藍專欒俊語

首先,你這輕傷是指什麼?是什麼行為造成的?再次,如果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是:

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根據犯罪情節和悔過表現,並且在此以前五年內沒有被判處過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的,是可以宣告緩刑的。還有,你這個怎麼會涉及到調節呢?

4樓:正氣長春

輕傷害,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34條之規定,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當事人願意賠償,但對方要價太高,或者不同意調解,經法院調解後失敗的,法院根據案情及悔罪表現,仍然可以宣告緩刑。

民事損失由法院判決,將賠償款提前交給法院。

5樓:

這個不會判刑,警察叔叔沒告訴你們嘛!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刑法》等規定, 緩刑適用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併罰時決定執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過3年的情況下,若其中一罪有判處緩刑的量刑,應附加吸收原則,使緩刑不再執行)、拘役、管教、剝奪政治權利以及死刑兩個刑度帶之間,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不適用緩刑。暫緩量刑的適用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一)所犯罪行屬非惡性犯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過失犯罪的;②犯罪後有自首、立功表現的;③從犯、協從犯,犯罪情節輕微的;④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礙的;⑤賠償被害者的損失或者被害人請求免予處分的;⑥屬初犯、偶犯,因判刑失業,家屬無人撫養,陷於失學,受餒狀態的;(三)未受過刑罰處罰,未因同種行為受過勞動教養或者三次以上治安處罰的。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在致人輕傷的情況下,對方不同意調解,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判緩刑啊?

7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是能夠賠償被害者,這樣緩刑會容易得多,就算是被害者不同意調解也沒有事,判個管制其實比緩刑要好得多。最多不會超過1年的,,應該是幾個月,若是一年的話,在裡面一天會頂兩天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初犯,承擔民事賠償,認錯態度好,沒有再犯的意圖等等,另外再加一點最關鍵的,有關係。僅僅有關係也不行,還需要一定的潛規則!!

9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量刑,是乙個比較複雜的過程,只能原則性的予以回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的規定》,「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如果沒有增加或者減少刑罰量的情節,最多可判處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各個省都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的規定》制定的量刑標準,你可以到當地法院去諮詢。)

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

(二)故意傷害罪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故意傷害罪 對方不同意調解 什麼方法能判緩刑

10樓:華律網

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評定損傷程度,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具體傷情,具體分析。《刑法》已明確解釋了重傷的定義。

重傷,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傷害:(一)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二)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三)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法,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一般適用緩刑必須同時滿足滿足,第一: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

有悔改表現,第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第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的社群沒有重大影響。

致人重傷屬於加重處罰情節,若法定量刑檔在三年以上,一般是不會宣告緩刑的,但特殊情況時也有例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11樓:匿名使用者

犯故意傷害罪要根據具體情節和傷情鑑定結論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可能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節較輕,宣告緩刑後沒有再犯罪危險的,可由人民法院宣告緩刑。

法律依據:

一、《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2樓:愛吃肉肉的大料

您好,犀牛法律為您解答:

建議您盡量賠償對方損失,爭取對方諒解。

致人輕傷二級,對方不調解,法院有沒有緩刑的可能

13樓:純與唇

如果法院做了調解工作,是對方不同意,一般法院也會從輕處理的,有可能判緩。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受害人輕傷,構成故意傷害罪。

2、雙方經**調解,達成民事和解,代表本案民事部分終結,刑事部分司法程式仍將繼續進行下去。

3、會有如下三種可能:

第一種、檢察院在審核案件期間,認定犯罪嫌疑人積極賠償受害人,雙方就民事部分達成和解,且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好,未造成其他嚴重後果,作出不起訴決定。

第二種、檢察院最終還是提起公訴,人民法院認定犯罪嫌疑人知罪認罪悔罪,積極賠償受害人,未造成其他嚴重後果,認定罪名成立,

但免於處罰第三種,法院依法判決受害人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合議庭在量刑的時候,會充分考慮犯罪嫌疑人積極賠償受害人,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的客觀事實而適當從輕。

犯罪嫌疑人如之前沒有任何案底,可以按照刑法72條的原則申請緩刑。

若最終被判決緩刑,只要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間沒有再犯罪,緩刑考驗期間屆滿,所判刑罰將不予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如果犯罪嫌疑人為未成年人、懷孕的婦女、75周歲以上的人,則必定會被判處緩刑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72條、234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部分內容:

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4樓:匿名使用者

有,需有其他從輕、減輕的情節,但是對方不願調解的話,法院判緩的可能性不大。

15樓:匿名使用者

賠償金支付沒達成。可能要判刑!再好庭外和解!否則坐牢是肯定的。緩刑也需錢支撐。這個社會就是這樣。

16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看量刑情節,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積極賠償對方損失。爭取緩刑

1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會,找找關係,會沒事的

18樓:青青我勒寶貝

看情節,一般要判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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