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李某是在該區公安分局的委託下行使治安管理權,並且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將犯罪嫌疑人打傷,當然由該分局承擔賠償責任。
國家賠償法中,承擔賠償的主體是國家機關而不是個人,當然,進行賠償的國家機關在賠償完成後,可以向負有責任的個人追償。
注意題目中提到的是國家賠償義務。
2樓:帝國づ月長石
1,聯防隊並非國家行政機關機構,不存在行國家償可能
2,聯防隊的行為是得到區公安分局授權許可的,而區公安分局可以作為行政主體,所以本案不牽扯其上級市公安局。
3,李某作為個人,打傷王某,其賠償行為只能是民事賠償行為而不是國家賠償行為,李某的行為和賠償只能代表其個人而不能代表國家。
國家賠償,又稱國家侵權損害賠償,是由國家對於行使公權利的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的活動。 我國的《國家賠償法》規定了行政賠償和刑事賠償兩種國家賠償。
根據這個解釋,由於聯防隊不具備主體資格,而因為區分局具備主體資格所以市公安局排除,而李某其實同樣不具備主體資格。
3樓:眘緍
因為區公安局委託聯防隊行使的管理權,而國家賠償的主體是國家機關,故要向區公安局承擔賠償義務。
飲酒案賠償法律依據
1 共同飲酒人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行為,首先從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看,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是指某行為構成侵權行為,必須具備的條件。共同飲酒侵權屬於一般侵權行為的範疇,它的構成要件有 加害行為 損害後果,加害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主觀上存在過錯等。2 加害行為是指行為人做出的侵害他人的民事權利的行為...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國家不承擔行政賠償責任的情形主要有(多選)
前三個。國家賠償法 第五條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二 因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己的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三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根據國家賠償的規定,國家不承擔行政賠償責任的情形 國家賠償國家不承擔行政賠償責任的幾種情形 1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交通事故與賠償的法律諮詢,交通事故賠償法律諮詢
車主和司機在交通事故賠償中一般是連帶責任 廣東胡律師 交通事故的相關賠償是依交警開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定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負全部責任的,承擔損失的100 負主要責任的,承擔損失的70 負同等責任的,承擔損失的50 負次要責任的,承擔損失的30 北京博融律師事務所 表述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