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你付全款,並寫孩子名字且在婚姻註冊登記前買的話,這屬於您兒子的婚前財產,不管多少年都是,萬一離婚,女方無權分割。
2、房子還是您孩子的婚前財產,不管過多少年,但是婚後償還貸款不分的份額屬於是婚後財產,離婚時女方有權分割。比如您40%的房子是婚後償還貸款的,不管貸款是誰償還的,那麼這房子的40%可以作為婚後共同財產分割,女方可以分割一般。
3、還要看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如果是你孩子一人的,同第二點。如果寫了兩人的,那麼是共同財產。
4、只要女方同意,並不一定非得寫女方名字,如果不寫女方名字的,婚後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
5、年限之說是舊婚姻法的規定,現在沒有年限說了,婚前的算婚前,婚後買的算婚後。
6、如果希望給孩子提供保障,如果你經濟能力夠,按照第一種方法操作最沒有爭議,只能是你孩子的婚前財產。。
補充回答7:如果按照第一種方法操作,婚前購買的付了全款的房子(婚後沒有按揭貸款),只要是房產證上是你孩子一個人名字的,不必再做公證,很明確就是你兒子的婚前財產。
8:按照方法一操作不必公證,也不必另行搞什麼贈與協議,因為房產證是你孩子的名字了就是他的財產,不必另行贈與。但是這中間有一個細節,就是房產證辦出來的日期必須在你兒子結婚登記日期之前。
9:婚後8年算共同財產是舊婚姻法的規定,現在已經廢除,只要是婚前的財產,不論經過多少年就一直是婚前的財產。樓上的回答誤人子弟,現在沒有婚後8年成為共同財產的規定了。
2樓:
1、5如果不做婚前財產公證的話一般好像是8年。
2、2、3、4你雖然付了首付,但絕大部分是由你孩子的公積金交的,公積金按婚姻法的規定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屬於共同財產,也就是說交足房款後房子屬於共有財產。
6、你在婚前給孩子買房子並交清房款,在結婚前作婚前財產公證,以後就屬於你的孩子獨有。如果做贈與公證,一定要寫清楚只贈與你的孩子個人。
7、婚前必須的做公證,否則當達到法律規定婚後時間後會自然成為共同財產的,並且贈與合同在公證時裡面必須有隻贈與你子女的條款。
8、如果去公證處公證不要需有第三人證明v,經過國家公證機關做的公證在沒有違反法律的基礎上時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9、有關婚前及婚後共同財產的規定在《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中。
3樓:匿名使用者
1、這套房子是你兒子的婚前財產,除非你宣告給他們小夫妻共有2、房子還是你兒子的,但是需要補償給妻子,公積金還貸的,這都都是共同財產部分還貸。
3、是共同財產,但是你可以悄悄去公證,房子只贈與你兒子,而且房產證不能寫女方名字。
4、不是必須寫2人名字,是共同財產。可以去公證,只贈與你兒子,首付部分可以算個人的。共同還貸部分需補償
5、婚姻法改了,沒有年限,婚前財產還是婚前的。
6、婚前給他買房子,然後去公證吧,不要讓女方知道,房產證寫你兒子名字
4樓:諸煊
建議您還是把房子寫在自己名下,
他們孝順的話就讓他們住,不孝順就叫他們自己去買好了。
5樓:愛木愛木
1、不會。
2、婚後償還貸款部分的份額屬於是婚後財產,離婚時女方有權分割。
3、首付部分是個人的財產,其他同2。
4、不一定非寫上夫妻名字,但是同3。
5、沒有年限。
6、婚前買。同1。
7、是的。
8、不是,婚前財產公證是夫妻2人去的。
9、沒有。
6樓:就愛小熱巴
婚前公證。永遠都是個人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早期規定 結婚後婚姻關係存續八年後全部財產都算夫妻共同財產現在只要有婚前公證婚前的個人財產永久屬個人所有。所以:
1.會前全款買房 並在婚前做財產公證 永久是你孩子的個人財產2.3.
4.5.如貸款買房 您付首付,這部分可以算婚前個人財產 婚後 這套房孩子是唯一的產權人還是兩個人共同擁有 只要在婚姻存續期間都算共同還貸 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6.那就按1.去做
可憐天下父母心呀 祝您幸福 快樂 健康
我本身購買了一套房子後,再以我女朋友的名義婚前購買一套房子,結婚後房產證能添上我的名字嗎?
8樓:匿名使用者
1、在婚前以她個人名義購買,屬於國家規定的她個人的首套房。即可以認定為個人婚前財產。
2、根據你說的有按揭,當你女友購買好房產,貸款等全部辦理好以後,你們領取結婚證,從你們領取結婚證開始以後,一起償還的銀行貸款,這一部分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3、如果在領證以後要新增夫妻雙方其中一方的名字,按照現有規定,是可以辦理增名的,只需要一定的手續費,但是前提是要求先講按揭償還清,才能增加房產姓名或者買賣。
希望能幫到你。
9樓:
未結婚不算,如果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就算,按第二套房政策辦理按揭。如果你現在的女朋友同意在與你結婚後,房產證上新增上你的名字是沒有問題的。
10樓:
你女朋友婚前買的,如果她之前沒買過,也沒加你的名字,那還算第一套房,按首套房按揭算。
加名字程式:
1、如果在還完貸款後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 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結婚證。
2、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麼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名。
(備註,目前國內很多銀行基本不願意開這個證明,原因有三:一是簽訂按揭貸款合同時,一般銀行都會宣告不能隨意更改借款人;其二,籤合同時抵押人是一人,銀行只對這一個人的徵信等進行調查。如果產權人變成兩個,銀行就得對另一個人進行重新調查,如果此人的徵信有汙點,還會影響到貸款合同;其三,房貸合同涉及貸款利率等問題,目前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利率是不同的,原來銀行只調查一個人的購房情況,現在加了一個人,如果這個人已經有多套房產,那麼房貸利率還得重新計。)
我和老公在結婚後貸款買了一套房子 一年後老公去世 房產證上寫的是老公的名字 我想問問我可以賣房子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賣,但是需要他父母同意。
首先要做放棄繼承公證也就是你老公的父母(和你們的子女。(如果有的話)放棄你老公的那半產權。
做完放棄公證後再做繼承公證,所你老公的產權繼承公證到你的名下,然後過戶到你名下,
接著就可以賣了。
12樓:小小可愛就是乖
您好婚後財產屬夫妻共有財產
就算只登記在他名下,仍是您倆的共有財產
但您老公的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屬於他的份額
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被繼承人(即您老公)的配偶、父母、子女也就是說屬於您老公1/2的房產,您和他父母都可以繼承他父母共可分得1/2的2/3
最好的辦法是協商議價
讓繼承部分折價補償現金給他們
13樓:有關部分磚家
1、該房屋為婚後購買,算婚後共同財產,夫妻各50%產權2、你老公去世後,其所擁有的產權即該房屋的50%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繼承。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均分。
3、不知道你幾個孩子,不過你按人頭分一下即可,如1個孩子情況下,你、你孩子、孩子爺爺、孩子奶奶4人各12。5% 你即可以擁有62.5%產權
4、該房屋產權需經過公正處公正後繼承。再辦理過戶手續。如按以上分配無異議,其他人與你共有該房屋產權,你不能取得該房屋100%產權,就不能單獨**該房屋
注:房貸未還清,只能處理首付及已還貸的部分
14樓:肥瘦肥瘦的
首先要確定房子是否是你和你丈夫的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稱為夫妻共有財產 據你描述 房子是在你們結婚後你們貸款買的 這應該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不管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 所以你首先享有該房屋二分之一的份額
然後要確定你丈夫有沒有立遺囑 假如沒有立下有效遺囑 那麼在你丈夫逝世後 要發生法定繼承 你作為其配偶和你公婆還有你們得孩子都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 假如你和你公婆沒有協商一致的話 那就應該平均繼承 所以 假如你沒有小孩的話 那你和你家公、家婆各享有該房屋的二分之一下的三分之一的份額 你總共享有該房屋三分之二的份額
另外 我國《物權法》第99條規定:“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 根據以上規定 你可以隨時請求法院分割該房屋 但你不能擅自處置 不然處置行為無效
15樓:魚魚小胖子
可以賣,如果用的你們倆的錢買的父母沒權干涉
婚前房產,婚後要加配偶名字,需要走什麼流程以及費用?
16樓:墨汁諾
婚前房產證加名字:
婚前房產證加名裡的婚前應該是指法律意義上的婚前,即領結婚證之前。
如果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結婚後,配偶名字也想加為房子的共有人,則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式,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不菲的稅費。
婚前房產證加名的費用:
1、80元工本費,5月貼花費、25元製圖費。
2、每平方米2.5元的叫一個。
3、房產證不滿五年需繳納5.55%的營業稅。
4、原房產證擁有者須繳納房產價值50%部分1%的的個人所得稅;
5、加名字的人須繳納1%-4%不等的契稅。
6、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7、營業稅、所得稅、契稅等徵收基數按交易部分的評估價徵收。
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
如果是夫妻關係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費用的,只需交納一定的工本費即可(具體看當地的政策)。婚後房產證加名字與房產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納契稅、營業稅、個稅等稅費,與直系親屬見房產證加名相同,
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只需交納少量工本費即可,費用一般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大約在100元以內。婚後房產證加名字比婚前房產證上加名要划算很多。
婚後房產證加上名流程: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的原件和影印件
2、去房管局大廳排號等待,交納80元工本費,5月貼花費、25元製圖費。
3、10個工作日之後去房管局大廳領取新的房產證。
4、如果有房貸的話,須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17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所有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 至於收費標準每個地方的房管部門要求不一樣你可以致電所在地的房管所諮詢
其次:加名字程式 一如果能在 還完貸款後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 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結婚證
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麼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名!(備註,目前國內很多銀行基本不願意開這個證明,原因有三:
一是簽訂按揭貸款合同時,一般銀行都會宣告不能隨意更改借款人;其二,籤合同時抵押人是一人,銀行只對這一個人的徵信等進行調查。如果產權人變成兩個,銀行就得對另一個人進行重新調查,如果此人的徵信有汙點,還會影響到貸款合同;其三,房貸合同涉及貸款利率等問題,目前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利率是不同的,原來銀行只調查一個人的購房情況,現在加了一個人,如果這個人已經有多套房產,那麼房貸利率還得重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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