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離婚,孩子歸男方撫養,男方已去世,法律上有什麼條款能幫助孩子完整分到房產

2021-07-23 00:13:28 字數 5516 閱讀 6118

1樓:匿名使用者

1、“法律上有什麼條款能幫助孩子完整分到房產”:沒有這樣的條款,只能與孩子的爺爺奶奶協商,讓他們放棄他們應繼承的房產份額,或者是以孩子應繼承的其他財產份額來折價補償爺爺奶奶應得房產份額的錢、然後將房子產權歸孩子,在兩位老人不放棄房產繼承的情況下,想不作任何補償就取得完整房產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2、關於財產的分配:

(1)單位給孩子的撫養費:不能只給孩子三分之一,必須全部給孩子。

(2)房產和其他財產(房子+公積金,社保金等):由孩子和爺爺奶奶共同繼承,一般是均分,但孩子屬於沒有勞動能力也無經濟**的繼承人,可以此為理由請求適當多分一些份額。依據是:

《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父親死亡後,孩子的撫養權就是母親的,不必再另行起訴變更撫養權。

4、“在法律角度上能不能把房子完全分到孩子名下,其它的費用可以放棄。在法庭上的勝算有多少”:勝算不大這隻能與兩位老人協商,如果老人還有其他房產,可能會判歸孩子、但讓孩子補償兩位老人三分之二的房價。

補充:1、“女方變更撫養權,是指用法律程式正式變為女方撫養”:父親死亡後,孩子自然就歸女方撫養了,不必再用什麼“正式法律程式”。

女方可以直接領回孩子,如果爺爺奶奶不給,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實現自己的監護權,但不是“變為”。

2、“房產的產權是孩子父親的,就因為協商失敗所以要起訴”:房子產權是孩子父親的,這房就是孩子父親的遺產,對於他的遺產,有繼承權的包括他的孩子、他的父母,所以:孩子的爺爺奶奶對這房也有繼承權。

如果你還有疑問,可以自己看一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找不到時我可以提供。

2樓:金魚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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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孩子是父母雙方的孩子,父母一方死亡,孩子必許由另一方撫養.故,女方不能起訴變更撫養權。

2\從法律的角度講,不能將房子完全分到孩子的名下。房子應該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共有,男方死亡後,有一半是女方的個人財產,另一半是男方的遺產,這部分遺產由男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也就是由男方的父母、妻子、子女平均分配。也就是說男方的父母可以分得一半中的一半,也就是全部房子的四分之一。

而女方佔有著房子的大部分分額。

3、但是,可以通過調解或者購買其他分額的方式把房子全部分給女方和孩子。

4、需要補充說明一個致關重要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6條規定,女方不一定能分得房產。你看一下法條,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個人財產,那就危險了。

5、最後,建議你查閱《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繼承法》。這些法律都很短,總共就沒幾條。結合你說的情況,一般沒什麼大問題。

6、其他那幾項財產相信你也不是太在意,我不作過多解釋。

3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變更撫養權即可以以孩子的名義分到財產。

首先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所以根據你的描述,你可以根據繼承法第六條: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人代為。作為你孩子的**人蔘與繼承,

行使。 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你要求分到房子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但是你要確定房子的產權證上是男方的名字。

4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房子的產權是誰的,產權是你先生的,且又是你先生一個人的名字,或小孩子名字也在上面,那房子就是你小孩子的,如果不是那就不可能有房產了,如果房子是先生的父母的,那先生的父母過世後小孩子可以代位繼承你先生的那一份。

5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和他的父母都是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只有三個,那1/3的分割是合法的,變更撫養權也不能多分。我勸你不要起訴分割,你真為了孩子,應該和他的父母協商他們百年之後這套孩子父親遺留的房子,都交由孩子繼承。

1/3始終是孩子的,現在不進行分割,房產由三人共同繼承,剩餘的2/3協商,以遺產讓孩子繼承,或者在成年後贈與孩子。

6樓:北京

首先,從法律上講你的孩子無權擁有全部的房屋產權。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無權剝奪爺爺奶奶的法定繼承權。同等順序,一般均分,協商一致,也可以不均分。

其次,《婚姻法》13條2款規定: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7樓:金星百合

廠方發給小孩的撫養費用應該全部歸屬小孩,由小孩的監護人管理,公積金和社保金作為遺產,孩子可以繼承其中的三分之一。而住房如果是男方生前購買,而又沒有其他的產權人(例如說孩子的爺爺或奶奶),那麼小孩可以繼承其中三分之一的產權,也就是產權共有。

你想拿到房子的話,在徵得其他產權人的同意下,可以用撫養費以及小孩應得的那部分遺產的相應價值去購買其他人的房子產權。

因為這屬於民事糾紛,法院應當聽從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你不可能要法律幫你強行獲得本不屬於你的權利,所以只能幫你到這裡了。

夫妻離婚,孩子歸女方,孩子還有繼承父親的遺產權利嗎?

8樓:墨汁諾

1、你前夫的孩子有繼承你前夫財產的權利,孩子的繼承權不因父母離婚而消失。

2、理論上這個孩子與你、你的孩子和你前夫的父母(即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享有同等的繼承權。當然,這個繼承權實現的前提是被繼承人死亡。

3、孫子女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因此,如果孩子的爺爺奶奶死亡時父親還健在,這個孩子就沒有繼承權。但如果其父親先於其爺爺奶奶死亡,這個孩子就有代位繼承爺爺奶奶財產的權利。

擴充套件資料:

繼承順序

遺產繼承順序,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秩序。《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法》第12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

此外,根據《繼承法》第27條之規定,立有遺囑的遺產繼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繼承順序的明確為遺產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還應注意的是,在遺產的分割中,應堅持男女平等,養老育幼、照顧病殘,以及互諒互讓、團結和睦的原則。即便是立有遺囑的情況下,也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以及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此外,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無清償義務,當然自願清償的除外。

9樓:王虹麗

孩子歸女方知是由女方撫養而已。因為他是父親的兒子所以說遺產繼承權還是有的。因為他們是近親血緣有一定的血緣關係。

10樓:匿名使用者

先看一下房產是在什麼時候取得的,如果是離婚以後他們取得的房產,那麼房子的一半屬於男方的遺產,有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繼承。雖然那麼已經離婚,但是孩子還是有繼承權的。

11樓:瓶中天堂

孩子有父親的遺產繼承權,至於多少,要看遺產多少繼承人多少個。假如你丈夫去世,你丈夫的父母還活著,那麼第一繼承人,是你,你老公的父母,跟你女兒,你們幾個人平分你老公的遺產。

至於孩子爺爺奶奶的遺產,如果你老公先於父母去世,你老公的孩子,有權利繼承爺爺奶奶的財產。

如果你老公的父母去世時,你老公的還活著,那麼孫子孫女都無權繼承爺爺奶奶的遺產。

12樓:潘增飛

有,他都得給孩子撫養費,必然有繼承權

13樓:匿名使用者

前夫的孩子和你們現在的孩子享受同樣的權利!

14樓:

可以讓你丈夫寫好遺囑,剝奪他前妻孩子的繼承權

15樓:張明律師諮詢

前夫的孩子有繼承權 孩子的爺爺奶奶也有權繼承

我和前夫離婚,有一個女兒,撫養權歸男方但我可以隨時看孩子,可是男方那邊總是找各種理由不讓我見到孩子

16樓:手機使用者

去法院婚姻單位投訴前夫,不遵守裁判決定。

17樓:yy佑哥哥

那你就必須具備一定的經濟能力,能養得起小孩,然後再打一次官司,或找你前夫好好談談

我妻子離婚後與前夫所生的孩子判歸男方扶養。問題:我和妻子結婚以後,我有沒有對她和前夫所生孩子的法律

18樓:水心鏡

孩子的撫養權不變更給你妻子你就沒有養育義務。不過孩子有什麼大事妻子從這個家拿錢也是難免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是你妻子與前夫孩子的父親,沒有此法定義務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沒有但你老婆有,夫妻間債務是相同的,所以有連帶責任

離婚後,孩子歸男方,我想孩子就去學校看她,離婚後,我從來沒有因為看孩子和前夫聯絡過,這麼做可以嗎?

21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還是跟前夫溝通一下吧!畢竟教育是兩個人的事,你要是不好意思說你就叫孩子說一下,不用這麼隱祕的,看孩子你還是有這個權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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