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是我媽的名字,我媽和後爸之後領取結婚證(注意是在買房後),請問,我媽百年後這套房子的所有權

2021-07-01 09:20:11 字數 920 閱讀 2157

1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的所有權只歸你媽媽一人所有,百年後,你是合法繼承人,後爸如未離婚,也是合法繼承人。

婚姻法第17條規定,一方婚前的財產歸個人所有,按你所說,這個房子是婚前你媽媽的財產,那麼屬她個人財產,百年之後,該財產轉化為遺產,如果她沒有訂立遺囑的話,按法定第一順序人繼承,即她的子女、父母、配偶均分(注意,這裡不涉及夫妻財產先對半分的問題)。

2樓:

這個問題很複雜,那看你母親婚前有沒有做婚前財產公證了?

一,這房子是單獨自己的

百年之後, 她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配這些要是在她百年之後再去世的還要牽扯代位繼承二,這房子不是她單獨所有的

百年之後,她自己的一半由她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配其他一樣

也就是說,後爸肯定有份,可能會很大,超過一半以上,因為有可能有他自己的一半

這是法定繼承,要是有遺囑繼承另算!遺囑繼承必須是公證的!

3樓:

看房子,在婚後還有沒有貸款之類的,如果是在婚前房款都付清,根據新婚姻法,這屬於婚前財產,不算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如果房子是分期付款,婚後還存在還貸的話,那就跟你的後爸有關係了。

媽媽和後爸結婚後買的房子,房產證上是後爸和媽媽的名字。我媽2023年去世了,我媽只有我乙個女兒,但

4樓:匿名使用者

你戶口還在他們名下嗎?有就平分,沒有就沒有。

5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婚後財產,母親去世後,財產一半歸父親,另一半由父親和3個子女繼承,也就是說,你有12.5%的繼承權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還是找律師諮詢一下會更清楚

7樓:匿名使用者

有結婚證了嗎?在法律上,應該是爸爸的

房產證名字是我的,但是房產證被我媽領去了,幾年了,問她要不給我,我有什麼辦法拿可以回來,下面有詳細補充

帶好你的身份證去房地產登記機關檔案部門調檔並報失。登記機關會開具二份調檔記錄,房主再持乙份調檔記錄到指定報紙上刊登遺失宣告 首先要確定房產證上是你的名字,如果是你名字,那房子就是你的,拆遷分房只認產權人,應該屬於你。房產證可以補辦。應先帶好你的身份證去房地產登記機關檔案部門調檔並報失。登記機關會開具...

父親去世,房產證上所有人是我和我媽媽的名字,已經把房子賣了,現在同父異母的哥哥要來跟我們爭

如果房子屬 bai於你們父母婚內購買du,則屬於夫妻共zhi同財產,dao雖然只有你和你母親的名字,版但是應當權你父母有一半產權 你也有一半產權,即你父親有四分之一的產權,這部分產權在你父親去世後,作為遺產繼承,你和你母親以及你同父異母的兄弟,都是第一繼承人,所以,他應當和其他第一繼承人一樣平等繼承...

房產證是我爸爸的名字。我媽媽已經和別人結婚了但是戶口還在。房產是我媽媽的嗎

這個要看你爸爸媽媽是啥時候結婚的,房產是啥時候購買的了。如果是你爸爸媽媽結婚後才購買的,那麼這是你爸爸媽媽的夫妻共同財產,上面只寫你爸爸一人的名字,你媽媽也有一半產權的。如果是結婚前你爸爸購買的,那麼要看你爸爸媽媽是什麼時間結婚的了,如果是在2001新婚姻法頒布的前8年結婚的,那麼根據當時的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