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中我愛國
第一個問題:
拆遷款是由很多部分組成的,大體上分為“房屋和土地補償”、“其他經濟補償(如:搬遷補償、租房補助等)”兩部分,具體的專案你可以檢視拆遷協議。房屋和土地部分是房子拆之前屬於誰的,補償款就有誰的份額:
如果房子是父親在離婚後、再婚前自己蓋的,那就屬於父親的個人財產,則拆遷款中房屋和土地補償這些錢就只屬於父親一個人。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關於其他的經濟補償的部分,一般就是按戶口給的,拆遷時你的戶口在那兒就有相應的部分。
她不給的話可以去法院起訴。
第二個問題:
你說的房子是指後來修的那套嗎?首先要先把這套房子的歸屬整清楚,如果說這房子是拆遷後蓋的,那應當是夫妻共同財產,屬於父親和後媽各一半,如果蓋房時另有約定除外。父親的那半屬於父親的“遺產”,有遺囑按遺囑,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繼承人之間一般均分。關於後媽的兒子,如果她嫁來時她兒子已滿18週歲並且你父親沒有與其共同生活或給生活費等資助,則沒有撫養關係,他沒有繼承權。
如果父親和後媽結婚時他未滿18週歲,或者你父親給他生活費等,那就是有撫養關係,有繼承權。這是繼承權的問題,當然如果他不贍養你父親,那分財產時應少分或不分,具體少分多少要協商決定或法官裁量。
第三個問題:
你對父親財產的繼承權**於你是父親的女兒,不是戶口決定的。你對後媽財產的繼承權如上所述要看後媽與你之間有沒有撫養關係,有就有繼承權,沒有就沒有繼承權。二者都不是戶口在哪兒決定的,也就是說戶口遷不遷走不影響你的繼承權。
“遺產”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財產和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繼承權”是基於你與被繼承人的人身關係產生的權利,不是說你的戶口在這房子你就對“房子”有了繼承權。
第四個問題:
奶奶對這房子有沒有居住權要看當時給5萬時與你們是怎麼約定的,如果有協議證明她當時出錢是與你父親合作建房,那她就不只是居住權了,她還是房子的共同共有人。如果協議證明後媽當時是借款5萬,那就沒有居住權,如果約定了給5萬可以永久居住,那就有居住權,要看當時的約定或者事後形成書面協議也可以。
第五個問題:
欠條是什麼欠條你沒說清楚。但是要寫欠條的話只寫欠多少錢是不行的,要寫明欠錢的原因,前因後果寫清楚,因為什麼他要欠你錢等,還要寫明主體,是他個人欠錢還是全家人欠你錢。要是有居委會或村委會能作證明人並且讓證明人簽字,那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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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安丯密兒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我給你如下答覆和建議:
1、關於拆遷款的問題,既然你要的目的是為了給父親存著,那就考慮變通一下,以免因為錢的事情讓本就關係一般的父母的婚姻再增不睦。如果這個錢在所有權上確實該歸你所有,建議你變通處理,如跟父親以及繼母一家商量好,算是贈與父親的,可以籤協議約定,當然你也有堅持主張的權利。
2、關於拆遷安置房的繼承問題,取決於安置房的權屬登記情況。首先,如果你父親是產權人或者是共有人,則你繼母肯定有繼承權;而你如果在父親再婚後跟父親和繼母一起生活,則你與繼母形成了撫養關係,你和繼母相互之間也有繼承權。你繼母的兒子是否有繼承權,取決於他與你父親之間是否形成撫養關係以及你繼母是否是安置房的共有人。
3、你的戶口遷不遷走跟繼承權沒關係,也不影響繼承權。
4、你奶奶如果不是安置房的共有人,其對安置房的居住權需要和產權人及使用人(即你父親和繼母等)進行協商,雙方可以就支付五萬享有居住權一事達成協議。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則你說的居住權就不成立。
5、關於欠條的問題,你說的不是很明白,不太好回答,只能說真實的欠款關係受法律保護,欠條一般都有法律效力。
最後,即便你父親很繼母關係在緊張,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也是夫妻關係,具有相互扶助的法律義務。而你雖然外嫁,也仍然對父親和形成了撫養關係的繼母具有贍養義務。
3樓:長沙金龍律師
1、拆遷款既然是按照人頭分的,那你的就是你的,不是別人的。也不用你奶奶給她。
2、房子原來是誰的,現在就是誰的。至於補的房款部分,誰補的就是誰的。
3、戶口和房子沒有關係,並不影響繼承。
4、房子原來誰的,誰住。至於你奶奶,你沒說清楚。
5、打欠條法律認可,但你想以後打官司嗎?以後能要回來嗎?現在拿錢不是更好嗎?
6、既然後媽如此,還不如離了算了。
組合家庭離婚問題求解
4樓:琦韶華
組合家庭婚後一方拿錢出來投資為另一方看病,用於共同生活支出,錢沒有約定,現離婚一方是否要償還另一方
關於組合家庭遺產分配問題 5
5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再婚,繼承等問題都比較複雜:
1,確定遺產範圍:再婚的財產共同擁有的財產,繼父,有一半的財產權利,一半產權的母親(死者)是一種遺產此外,母親的個人財產(如果有的話)的遺產。
2,確定??繼承人:繼父,你的朋友,繼父的孩子,與被繼承人的繼承權(依賴關係)
3,遺產分割:以上所列舉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被繼承人如果沒有遺囑而平分遺產。
6樓:匿名使用者
太專業了,不好意思,幫不了你,你可以到律師事務所或者法律援助機構去諮詢看看,會比較好!!!
7樓:真情放映室
家庭成員走失,那麼面臨遺產分割或者遺產繼承的時候,該怎麼分配
組合家庭真的很可悲,組合家庭真的很可悲
重組家庭是不看好的,如果人與人之間做什麼事情,多些寬容,多為對方考慮,就少些是是非非,在處理同乙個問題上,親媽說什麼都覺得行,後媽說輕了,不管用,說重了就覺得虐待孩子,後媽也不好當,孩子也覺得委屈,所以有些人為了孩子,自己委屈,也不離婚,如果你是大孩子了,就要學會照顧自己,要記住,靠山山倒,靠水水流...
律師狀王請進 關於勞動仲裁?
被申請人輸定了!只是看了訴求主張,不應該是雙倍工資補償,這部分超過時效了。需要支付的部分是 1 解除彼此勞動關係的補償個月 2 補繳該員工的社保企業承擔部分。其他到沒有了。一定要去拿副本哈,積極應對裁決,在仲裁主持下做調解即可。如果裁決生效拒不履行,一定是會被強制執行的。首先,你們輸了是不會賠錢的,...
組合家庭能否開獨生子女證明
你可以看一下獨身子女申請的條件 可以申請領取 獨生子女證 1 夫妻生育乙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 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乙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 夫妻原有兩個計畫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乙個意外死亡,另乙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 夫妻喪偶後只有乙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