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砂粒
一、依據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劃分:
1、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第4.0.3條:
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確定;當分部工程較大或較複雜時,可按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程式、專業系統及類別等劃分若干子分部工程。
2、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附錄b: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含劃分為土方、地基處理、樁基、地下防水、砼基礎、砌體基礎、勁鋼(管)砼、鋼結構子分部工程
3、 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條文說明第4.0.4和4.
0.5條:……地基基礎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一般劃分為一個檢驗批,有地下室的基礎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層劃分檢驗批。
基於上述3條依據,有地下室的基礎工程,應該含地下部分的砼柱、牆、樑、板結構,也應該含地下部分的砌體結構、鋼結構。
二、依據《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02)劃分:
1、《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02)中並不包含混凝土結構、砌體結構、鋼結構、木結構等結構工程,就連砼基礎、磚基礎都不包含在內。
2、依據《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3-2002)和《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02),砌體基礎和砼基礎是分別含在“砌體工程”和“砼結構工程”中。
3、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第4.0.3條: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確定。
基於上述3條依據,有地下室的基礎工程, 至少不應該含地下部分的砼柱、牆、樑、板結構,甚至也不應該含砼基礎、砌體基礎。
三、從字面意思和正常習慣來講,地基與基礎工程應當含樁基礎、筏板基礎、箱型基礎、砌體基礎等,把與主體結構、砌體結構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程式、專業類別相同或相近的筏板基礎、砌體基礎劃分到主體結構分部工程中應該更合適些。
2樓:匿名使用者
一、依據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劃分:
1.1、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第4.0.
3條: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確定;當分部工程較大或較複雜時,可按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程式、專業系統及類別等劃分若干子分部工程。
1.2、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附錄b: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含劃分為土方、地基處理、樁基、地下防水、砼基礎、砌體基礎、勁鋼(管)砼、鋼結構子分部工程
1.3、 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條文說明第4.0.
4和4.0.5條:
……地基基礎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一般劃分為一個檢驗批,有地下室的基礎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層劃分檢驗批。
基於上述3條依據,有地下室的基礎工程,應該含地下部分的砼柱、牆、樑、板結構,也應該含地下部分的砌體結構、鋼結構。
但本人認為這種劃分原則與“應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確定”原則不盡相符。尤其是把地下部分的柱、牆、樑、板結構劃分為地基與基礎工程不恰當。
二、依據《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02)劃分:
2.1、《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02)中並不包含混凝土結構、砌體結構、鋼結構、木結構等結構工程,就連砼基礎、磚基礎都不包含在內。
2.2、依據《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3-2002)和《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02),砌體基礎和砼基礎是分別含在“砌體工程”和“砼結構工程”中。
2.3、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第4.0.3條: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確定。
基於上述3條依據,有地下室的基礎工程, 至少不應該含地下部分的砼柱、牆、樑、板結構,甚至也不應該含砼基礎、砌體基礎。
三、本人觀點:從字面意思和正常習慣來講,地基與基礎工程應當含樁基礎、筏板基礎、箱型基礎、砌體基礎等,把與主體結構、砌體結構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程式、專業類別相同或相近的筏板基礎、砌體基礎劃分到主體結構分部工程中應該更合適些。
3樓:
朋友的這個問題讓晚輩想了好多,首先謝謝你提出這個問題.我也是一個初學者,我對你說提的問題談談我自己的看法:
我覺得你所做的工程結構比較複雜,在座預結算的時候,我覺得按照樓層來劃分比較好.地上一層開始便標註一層結構層、二層結構層等,地下則分為地下主體和地基基礎兩個部分去編織預算,這樣可能會好一點。至於你所說的框架是否算入防水混凝土,我覺得可以看他的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是如何說明的,有的時候甚至外牆混凝土都不是防水混凝土,而是做了外牆防水。
他是怎麼設計的你就怎麼算。
以上是晚輩的淺薄之見,請前輩指點,望能收到前輩訊息。
4樓:被吞噬的寂寞
我們就是按照±0.000m劃分的
5樓:唱歌的小仙女
相對標高:以建築物室內首層主要地面高度為零作為標高的起點。是不是說明可把你的-6.500m看做0.000m?
地基及基礎所屬子分部工程劃分方案怎麼填寫
6樓:木型之人
劃分地基基礎分部工程和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方法:
一、依據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劃分:
1、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第4.0.3條:
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確定;當分部工程較大或較複雜時,可按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程式、專業系統及類別等劃分若干子分部工程。
2、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附錄b: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含劃分為土方、地基處理、樁基、地下防水、砼基礎、砌體基礎、勁鋼(管)砼、鋼結構子分部工程
3、 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條文說明第4.0.4和4.
0.5條:……地基基礎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一般劃分為一個檢驗批,有地下室的基礎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層劃分檢驗批。
基於上述3條依據,有地下室的基礎工程,應該含地下部分的砼柱、牆、樑、板結構,也應該含地下部分的砌體結構、鋼結構。
二、依據《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02)劃分:
1、《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02)中並不包含混凝土結構、砌體結構、鋼結構、木結構等結構工程,就連砼基礎、磚基礎都不包含在內。
2、依據《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3-2002)和《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02),砌體基礎和砼基礎是分別含在“砌體工程”和“砼結構工程”中。
3、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第4.0.3條: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確定。
基於上述3條依據,有地下室的基礎工程, 至少不應該含地下部分的砼柱、牆、樑、板結構,甚至也不應該含砼基礎、砌體基礎。
三、從字面意思和正常習慣來講,地基與基礎工程應當含樁基礎、筏板基礎、箱型基礎、砌體基礎等,把與主體結構、砌體結構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程式、專業類別相同或相近的筏板基礎、砌體基礎劃分到主體結構分部工程中應該更合適些。
建築工程資料中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和主體分部工程如何劃分?
7樓:建設單位安全生產
你做的地下人防工程本身就是需要進行覆土的,建成後需要進行覆土施工,所以應該是整改地下工程都是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而沒有主體分部工程。
±0.00只是一個劃分標準,但不是唯一標準,還是需要看結構的使用功能進行劃分。
8樓:
應該考慮到人防工程都是地下結構,沒有主體部分。你做的人防資料屬於地下部分,歸於地基與基礎分部。
9樓:
我們也做了人防工程,我還想問這個問題呢,一定要分基礎、主體的,主體不驗收是很麻煩的,兩個質監部門都要通知驗收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有相同的疑問....
施工工程資料中,地基基礎分部、主體結構分部怎麼劃分?
11樓:月夜汪的小屋
地下一層可劃分到主體中。
一般工程資料上主體、基礎的分界線,主要為室外覆土線來決定。
12樓:匿名使用者
基礎和主體一般以正負零為界。地下一層應該歸入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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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到今天為止,現行規範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gb50202 2002 建築邊坡工程技術規範 gb50330 2013 2014年6月1日起實施2g 不信!請馬上開啟囯家工程建設標準化資訊網查閱。到今天為止,現行規範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gb50202 2002 建築邊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