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吳凌萱
著作權的物件是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成果。
著作權保護物件的具體作品有: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不受保護物件:
一、不具備作品實質條件,主要有曆法、通用數表、通用**和公式二、為保護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的需要,不適宜以著作權法保護(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檔案,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二)時事新聞(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中的時事新聞,是指通過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報道單純事實訊息。)
作品特徵:
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現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二、作品應當具有獨創性;
三、該表現形式屬於文學、藝術和科學範疇。
2樓:匿名使用者
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以下特徵:
1. 具有獨創性
作品必須是作者創作的智力成果,而不是抄襲剽竊他人的。創作,是一種腦力勞動、智力活動,能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著作權法中作品的獨創性、和專利法中的創造性的要求有所不同。
專利法中的創造性,要求必須具有新穎性,甚至要求必須是首創的。著作權法中作品的獨創性,只要是自己創作的,是表現自己思想觀念和感情的智力成果,該作品的水平即使低於已經出現的同類作品的水平,但只要自己創作的,就應認定具有獨創性。
2. 屬於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的成果
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是乙個十分廣闊的領域,可以容納所有的智力成果,但體力勞動的成果不屬這一領域。
3. 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
著作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它的客體(作品)不同於有形財產權的客體具有一定的外在形狀、佔有特定的空間。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是指作者所表達的思想、感情、觀念的成果,而不是這些思想感情、觀念的載體。但是,作品又必須附著於一定的載體,以一定的形的載體固定、記錄下來,並且這種形體可以被大量複製。
4.作品不違反法律
依法被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即便具有上列三特徵,也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例如違反我國憲法、法律,內容反動或者淫穢下流的作品,無論是否符合前三個特性,均不能構成受著作權法律保護的客體。認定一部作品是合法,除憲法以外,出版法是主要依據其他法律也可以成為依據。
3樓:
應是首次發表的一切文學藝術作品,包括文學、藝術、科技領域的一切作品,比如圖書、講課、演講、講道、戲劇、舞蹈、樂曲、電影作品、圖畫、建築、雕塑、攝影作品等。
另外還包括「演繹作品」,即翻譯、改編、樂曲整理以某一文學或藝術作品的其他改造,只要不損害原作的著作權,這種改造就得到與原作同等的保護。
這是受保護的作品的型別,對於這裡的「作品」是有原則要求的,比如原創性、排他性等。
像新聞這種就不屬於。
4樓:匿名使用者
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ps: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在我國該作品不允許流通,也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比如,蒼井空的電影。
哪些作品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有三種型別的作品不受法律保護。
第一種是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第二種是不適用於《著作權法》的作品。它們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檔案,及其官方正式譯文;(2)時事新聞;(3)曆法、通用數表、通用**和公式。
第三種是超過了《著作權法》規定的保護期限的作品。
哪些作品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6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實行著作權自動產生原則,作品一旦創作完成,著作權就即刻產生,不需要去履行任何手續。但著作權是一種民事權利,仍是法律授予的權利,為了維護國家主權、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有一些作品被排除在著作權法保護之外:
1.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諸如煽動叛亂、有傷風化、宣傳迷信方面的作品。
2.不適於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包括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檔案,及其官方正式譯文;實事新聞;曆法、數表、通用**和公式。上述作品需要盡快為公眾所知,如予以保護,則嚴重地妨害國家機關執行公務,損害社會利益,故不適於著作權法保護。
3.著作權法第二條規定之外的外國人的作品。著作權法為國內法,為維護國家主權原則,不滿足我國著作權法第二條規定的外國人作品,不受保護。
哪些作品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7樓:1987蔡仁彬
不適用著作權法的作品:指:
1、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檔案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2、時事新聞;
3、曆法、數表、通用**和公式。
8樓:嶽輝律師
我國實行著作權自動產生原則,作品一旦創作完成,著作權就即刻產生,不需要去履行任何手續。但著作權是一種民事權利,仍是法律授予的權利,為了維護國家主權、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有一些作品被排除在著作權法保護之外:
1.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諸如煽動叛亂、有傷風化、宣傳迷信方面的作品。
2.不適於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包括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檔案,及其官方正式譯文;實事新聞;曆法、數表、通用**和公式。上述作品需要盡快為公眾所知,如予以保護,則嚴重地妨害國家機關執行公務,損害社會利益,故不適於著作權法保護。
3.著作權法第二條規定之外的外國人的作品。著作權法為國內法,為維護國家主權原則,不滿足我國著作權法第二條規定的外國人作品,不受保護。
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有哪些?著作權法保護哪些?
9樓:八戒智財權
我們都知道自己的作品在創作出來的時候就是收到著作權法保護的,但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有哪些你並不知道,如果你想要知道自己的作品是否在受到保護的那一種方式裡,可以看看我們為大家介紹的內容。《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下列作品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檔案,及其官方正式譯文;(二)時事新聞;(三)曆法、通用數表、通用**和公式。
黃色書籍受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有什麼法律依據?
10樓:匿名使用者
1.受著作權法保護。
2.著作權法原來的第四條已經改了。
已經於2023年2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3.非法作品依然受著作權法保護,只是不能發表或者傳播而已。其意義在於,一些美國大片就算在國內因違法而被禁播,你也不能賣它的盜版碟。
同樣的,黃色書籍雖然作者自己不能出版發行,但是別人出版發行的話,除了能給出版發行的人法律制裁外,作者自己也可以向出版人主張侵權賠償,而這在2023年前是不行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非法出版物不受法律保護
縱橫法律網-北京市國韜律師事務所-盧志紅律師
12樓:張巨集超律師
《著作權法》第四條規定, 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
13樓:匿名使用者
黃色書籍屬於違禁作品,不受著作權法保護。違禁作品是指違反憲法和法律,損害公共利益的作品。最新著作權法第四條規定:
「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國家對作品的出版、傳播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14樓:
黃色書籍是法律禁止出版的作品。
不受著作權保護物件,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物件分別有哪些?
一 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二 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的物件。1 法律 法規 國家機關的決議 決定 命令和其他屬於立法 行政 司法性質的檔案及其官方正式譯文。2 時事新聞。三 欠缺作品實質要件的物件。曆法 通用數表 通用 和公式等。著作權合理使用的概念 條件 12種合理使用的情形 一 依法禁止出版傳播...
什麼是著作權法,什麼是著作權
著作權法內容包括著作權主體 著作權客體 著作權內容 著作權限制 著作權繼承和轉讓 侵犯著作權的處罰等。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權法是英國於1710年頒布的 安妮女王法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於1990年9月7日通過,1991年6月1日起施行。著作權亦稱版權,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 藝術和科學技術作品所享...
智慧財產權法中著作權裡的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有什麼本質區別
著作修改權是著作人身權中的一項,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 三 項把修改權定義為 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由於著作人身權只屬於作者,因此,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 的主體顯然是作者本人。這就是說,修改權是作者修改或者作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看到這裡,或許就會有人認為,修改權包括兩項內容 一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