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和轉租人刻意隱瞞大幅漲租事實是否算欺詐

2021-06-11 09:22:17 字數 3076 閱讀 4886

1樓:匿名使用者

1 你不能告轉租人和二房東欺詐(你這裡應該是說的詐騙,這是民事糾紛,詐騙是刑事犯罪了)。因為轉租人在其中沒有過失,房東的漲租要求也是在原租約結束的合理要求。除非你能指出轉租人違反當初合同轉租給你,或者兩者傳統,但這裡看似不存在這樣的行為。

2 顯失公平或重大失誤這兩者在房屋租賃的民事糾紛中並不存在。你只是在合約終止後對你原先租賃的房屋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的承租權,也就是說你和另一位想要租房的人和房東商定的租價一致時,你有優先權。這個時候房東不得不租給你。

3 這裡面的原因或許是轉租人本身也收到了房東的漲價提醒,在找到新房時,轉讓給你,這樣他便節省了開支。而房東則很可能接受了更高的給價或者承諾租給了熟悉的人,所以不準備租給你們。

4 在這種情況下,你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並減少損失,應該在租後不久便尋求其他人頂租(和之前的轉租人一樣),但是現在時機已過。你加入不能承擔高額租金,那麼在退租之後要詢問房屋新合同中的租金以防房東以同等或較低**租給熟人。

5 關於這種例子,在轉租過程中十分常見,你要注意的是在轉租前一定要問清楚時間、租金和續約的事情,要不然對你大為不利!

祝你好運!

補充問題回答:你可以在簽訂協議之前詢問,並且簽訂協議時訂立續約條款,即續約時租價漲幅不得超過***xx。如果你沒有訂立續約條款的話,那對方漲價就沒有法理上的過錯。

只是您下次一定要小心!

祝您好運!

2樓:雛龍

這位朋友,您的提問表述不是非常清楚,如果可能能否將你當初簽訂的合同的主要內容提供出來,方便判斷其他兩方的責任大小。

根據你提供的情況看,對你是不利的,合同到期以後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要繼續簽訂合同,可以再次協商,在這個過程中房主當然有權漲價。但如果當初合同中有其他約定的話則需要另外說了。

未經允許把房子轉租屬於合同詐騙嗎???

3樓:匿名使用者

1、「未經允許把房子轉租屬於合同詐騙嗎?」:

(1)不屬於「合同詐騙」,沒有刑事或行政責任,只是民事糾紛。

(2)未經房東同意轉租:轉租合同屬於效力待定合同,如果房東事後追認,合同有效;如果房東事後不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無效、房東可以解除轉租合同收回房子,你轉租的承租人的損失由你承擔賠償責任,僅此而已。

2、「我想問下,我的這種行為,違法嗎??嚴重嗎??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嗎?」:

(1)有些輕微違反,但違反的只是《合同法》。

(2)你應承擔的責任就是:在房東不追認你的轉租合同、轉租合同被解除房子被房東收回時,你要承擔對房東的違約責任、對轉租的承租人的損失賠償責任。

3、「他的這種要求合理嗎??我該賠償這筆錢給他嗎?」:

(1)他要求你賠償合理,但要求賠償的數額不太合理,你應提前解除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即:在給對方一定期限找新房子的同時,承擔對方搬家的費用,就已經很合理。

(2)你應該賠償他,因為是你違反了你和他之間的租賃合同,你是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但不是他說多少就是多少 。

4、「如果我不同意,我想,我有兩個選擇,第一,把押金退他,讓他搬走,他不搬,我也不管了,讓房東去收房子去,我也停止給房東月租了。第二,再拿不搬走,要我賠償要挾我,我乾脆連押金都不退了,直接消失,反正房東收不到租金,自然會去收房子去」:

(1)不要在沒有協商好之前輕易退他押金,那樣你可能連談判的砝碼都沒有了。

(2)第二種方案:如果你保證房東在2年之內找不到你,可能也沒事了。如果你還在當地工作,你逃不開,總會被房東、承租人找到的,到時你可能會承擔的更多。

5、「如果這樣做了,我的行為違法嗎??屬於詐騙嗎?」:不會成詐騙案,但你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6、「我這樣做了,對方去報案了,會立案來查我嗎??我不是上海本地人,當時留了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和名字給對方的。」:

(1)這是民事糾紛,公安應當不會管,不會立案的。

(2)但你是上海本地人,還有工作單位,房東、承租人找你都不是很難,被找到再賠償,可能要賠償更多(還要有訴訟費)

7、建議:

(1)如果能和對方協商:在你能承受的範圍內賠償他一些搬家費讓他盡快搬走、不要讓房東知道。或者你給他找到新住處讓他搬家也行。

(2)如果和他協商不成:直接和房東說明,看房東能不能追認轉租合同,將讓他直接找房東交房租或是讓房東收房。

(3)也可以告訴他:你是無權轉租,如果他還不在拿到你適當賠償後盡快搬走,房東會來收房,到時你再消失,他可能一點都拿不到還要搬家。

4樓:匿名使用者

私自轉租,房東如果認可,可以直接向新租戶收取房租,不認可,可以解除租賃合同。並根據合同的具體約定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跟詐騙沒關係。

5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是把5000元拿走就跑路了,怕是說不過去。我理解既使不算詐騙,你這事做的也太不道德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是屬於的,看雙房怎麼看待這件事的了!不過一般情況下雙方可以和平解決的!

7樓:匿名使用者

1.要看你當時簽合同時有沒有轉租權。如果有轉租權你沒有任何責任,如果沒有就是屬於越權了。

2.你再次出租房子,現在的租戶不知道房子的事情,所以你要違約是要支付乙個月的房租作為賠償金的。

如果你跑了,那就是詐騙了。

8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不牽扯到詐騙!最多是個民事訴訟。

再說你不是房東已經事先說明白了。

最多就是個違約行為。

碰見這樣的人,就直接讓他滾蛋!或直接不用理他。

9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還是把錢退了,就當買個教訓吧。

房主故意隱瞞房屋正在被法院強制執行算不算欺詐? 30

10樓:天若有情

這種事明顯算欺詐。

鎖起來也算維權的一種方式。

但不能太過。太過了容易犯法。

這種事情看看能不能溝通解決,不能就上法院吧。

11樓:優美的山水景色

答:房主故意隱瞞房屋正在被法院強制執行事實應該算欺詐。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肯定涉嫌欺詐行為,因為你事先不知情,所以你可以主張對方賠償你當的損失,不同意可以走私發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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