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所立的遺囑即屬於有效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三章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繼承人、受遺贈人;
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第十九條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保姆讓老人寫數份遺囑
2樓:冬雨寒
說明保姆在設計騙取老人的遺產
老人的家人一定要早早發現問題
千萬不能讓保姆得逞
老人立遺囑給保姆可老人有直屬親系作數嗎?
3樓:
一、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能力。
《繼承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具備真實表達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備與其相關的民事活動的責任能力,他們所立遺囑,超越了法律規定的範圍,法律規定其從事的民事活動無效,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利益不受侵害。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
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也充分說明了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的能力。
二、遺囑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繼承法》第二十條明確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遺囑人在遺囑中確立的內容是處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立遺囑人如果在脅迫等外在因素的壓迫下所立遺囑,或遺囑被人篡改、偽造,均是他人的意思,他人無權處分財產所有人的遺產,只有遺產所有人才能處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遺產,因此,遺囑一定要表示遺囑人真實的意思,這也是體現對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的保護。
三、遺囑處分的遺產只能是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處分其他財產無效。
《繼承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界定了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公民個人財產,凡是違反這一條規定的遺囑無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八條規定「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無效」,充分說明遺囑人在遺囑中處分遺產只限於個人財產,凡超越這個界限的無效。
四、遺囑中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繼承法》第十九條規定「遺囑中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這部分人缺乏勞動能力或者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或者有生活**,但不足以維護基本生活,剝奪其繼承權,無異於造成其生存危機,因此剝奪這種人繼承權的遺囑無效。
五、遺囑中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繼承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還未出生,被繼承人死亡,在分割遺產時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這是因為被繼承人死亡,承擔撫育子女的責任、義務也隨之消失,但胎兒是需要撫育的,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其成長需要,減輕生存壓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五條「應當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沒有保留的,應當從繼承人繼承遺產中扣回」,也就是說,扣回胎兒應繼承的份額後,其他繼承人繼承的遺產才有效。
你好~樓主~ 只有符合以上幾個條件,老人立遺囑給保姆有效的,公民有處置個人財產的權利。謝謝!!!
4樓:匿名使用者
遺囑優先,但是如果家庭有需要特別照顧的人,需要適當予以分配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遺囑處分的財產屬於老人個人所有,那只要這個遺囑立的合法,就是有效力的。至於其他親屬,無權干涉的。
老人想把房產留給保姆,做公證遺囑是否有效?
6樓:誰欺騙圈圈詛四
遺囑做了公證效力要高於法定繼承,除非有證據能證明非出於其本意。
7樓:匿名使用者
要判斷老人立下的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要確定老人的神智是否清醒。在老人神志清醒的情況下所做的遺囑,無論是否經過公證,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同時,老人如在神志清醒的情況下,曾立下過多份遺囑,那麼時間靠後的遺囑,要比此前所立下的遺囑更具法律效力。而無論時間先後,曾被公證過的遺囑,法律效力要高過其他未經公證的遺囑。法律上並未規定,老人在寫遺囑的時候需要告知子女。
老人對自己的財產是有處置權的,但僅僅只能對自己名下的財產進行處置,對於另一半所擁有的財產,其不具備處置權。
老人將百萬房產贈保姆,這樣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8樓:東交民巷按察使
作為乙個法律人,我覺得有必要從法律上分析一下其遺囑的法律效力。
結論:根據新聞描述,老人能與遺囑庫工作人員正常交流,且只是贈與屬於自己的那半份房產,那麼這份遺囑,準確來說這屬於遺贈,當然是合法有效的。老人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意願處理自己的財產,不應該受到如此的非議。
一、老人遺贈有效嗎
新聞原文:「賈老伯說,如今自己年事已高,唯一有價值的也就是一套60多平公尺、市值約120萬元左右的住房。由於這套房老伴在世時為共有財產,有一半產權可以歸自己支配。
而他目前又沒有其它更好的方式來回報,所以決定通過訂立遺贈的方式將這一半房產贈送給保姆。「因為保姆來自外地,現在獨自一人在蘇州,無依無靠,這樣的話以後也有乙份保障。」
通過新聞可以看到,老人與人交流,精神正常,訂立遺贈完全是出於自己的意願。首先法律保護我們每個人的自由意志,每個人都有權利處分自己的財產,無需期子女同意。第二,保姆不屬於其法定繼承人,因此老人這是遺贈,遺贈也是當然受法律所保護的。
老人精神正常,做出的遺贈當然有效。
根據《繼承法》第十六條 遺囑與遺贈的一般規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遺囑的形式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根據新聞描述,老人去遺囑中心進行代書遺囑,將屬於自己的一半房產遺贈給保姆,可以看出老人還是查過相關法律規定,是經過認真考慮的。
二、遺贈可以反悔嗎
根據《繼承法》第二十條 規定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也就是說,有的人擔心老人是被矇騙作出的決定,那也不怕。老人的子女知道後,可以和老人了解情況,如果是受矇騙作出的,老人可以撤銷遺贈,這完全是可以的。如果老人不願意改變,那麼誰也不能改變他的意願。
我們每個人都是自由活在這個世界上,如果連處分自己遺產的自由都沒有,那是不是太可悲了呢。我希望等我老的那一天,是隨著我的心意的。
以上就是我的分析,希望幫到您,謝謝。
9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如果老人是在清醒的狀態下立下這樣的遺囑,而且他的做法符合法律的要求的話,那麼這樣的遺囑也是有效的,畢竟房子是他的,他有權作出最後的處理方法
10樓:悉騫澤
我覺得很有可能是同夥。為什麼律師都不見了也查不到這個人。或許找人偽造的。
如果不好好的有個結論那麼以後會有更多的人效仿。因為請保姆照顧老人的家庭太多了。這種遺囑至少應該公證處公證車有法律效力。
11樓:為貓魚奮鬥的閒人
看房產是不是全部屬於老人。如果是當然可以,前提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如果不是,其他產權人有權要求返還,
1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有法律效力,而且如果是老人意願的話必須具有法律效力,自己的財產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處理就如同廢紙。
13樓:糖醋番茄塊
有效啊,老人自己的財產完全有權隨意處理。只要老人當時判斷能力沒有問題就是有效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這個應該值得提倡,畢竟財產是老人自己的,應該有自己的想法,應該按照老人遺囑意願啊。
15樓:
老人昏迷狀態下,房產遺囑給保姆,遺囑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十二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16樓:百小度
房子是他自己的,只要他在公證遺贈的時候保證頭腦絕對清醒,那麼他要給誰自然都合法。。。
保姆照顧老人自然是工作,但是如果老人感受到了保姆的悉心照顧,而子女卻漠不關心,以為萬事有保姆,換做是誰都知道怎麼做,血緣關係不是萬能的,老人需要的已經不是物質上的享受,而是精神上陪伴!!!!!
17樓:可愛小貓
老人如今自己年事已高,唯一有價值的也就是一套60多平公尺、市值約120萬元左右的住房。由於這套房老伴在世時為共有財產,有一半產權可以歸自己支配。而他目前又沒有其它更好的方式來回報,所以就決定通過訂立遺贈的方式將這一半房產贈送給保姆。
這套房產一半是老人的自有財產,所有權屬於老人,所以老人也理所當然地具備自由支配的權利,把這套房產遺贈給保姆就是處分權的乙個體現。當然,也不排除一旦老人過世後,老人的子女對遺贈協議提出異議,並且有可能會起訴到法院打官司。但律師認為,這個起訴極有可能被法院駁回,因為由中華遺囑庫做的遺贈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老人自己寫的贍養協議算遺囑嗎,關於老人立遺囑和子女贍養協議的簽訂
算,但最好去公證處認證 關於老人立遺囑和子女贍養協議的簽訂 1 父母和子女不能簽訂遺贈扶養協議。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和扶養人之間關於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的生養死葬的義務,遺贈人的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的協議。遺贈扶養協議是一種平等 有償和互為權利義務關係的民事法律關係。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扶養主體...
老人想立遺囑給孫女需要經過兒子同意嗎
遺囑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並於創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公民立遺囑是依法處分個人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的民事行為,所以,有效遺囑必須具備以下實質要件 1 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2 遺囑內容...
老人去世,自書遺囑沒有公正,請問有法律效果嗎
遺囑有效與否,與有沒有公證沒有關係。自書遺囑在 繼承法 中有表述,第十七條 遺囑的形式中,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 月 日。這是自書遺囑的形式要件。另外,老人立遺囑時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另外,受脅迫 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自書遺囑的,使其有效的應具備的法定條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