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大大電子合同
只要不違背法律相關規定,就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民法總則》作了明確規定:
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2樓:天津市劉律師
符合法律規定形式及內容明確具體的購房協議書是有法律效力的。有法律效力的檔案,如一方不履行,則另一方可起訴要求履行或是追究其違約責任。
相關法律:
《合同法》
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購房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與房產證是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樓:匿名使用者
完全不一樣來。
房主雖然交付自了房款,但是尚未取bai得房du產證。可以理解zhi為沒有完全的處置權力。dao
4樓:微
《物權法》第15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屬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依據物權法相關規定依法登記權屬證書只是物權變動的權利要件,而不是買賣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產權的情況下,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行為屬於債權行為,不是物權行為,
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應當認定為合同有效。也就是說雙方簽訂合同後,由於房屋不能辦理過戶手續,房屋的物權並未發生變動不能對抗雙方之外的第三人;但在雙方之間,債權已經成立,雙方都受到相關條款的約束,其後的取得產權證書、協助過戶等行為是當事人應當履行的義務,如不能達到上述目的,購買方可依法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承擔違約責任或者退還購房款賠償損失。
由此可知,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買賣行為涉及到諸多風險,因此買賣雙方一定要制定嚴密的買賣合同條款,將糾紛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5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所有的復回答完全制正確,但如果你真的想買該房子的話,我建議你和賣主確認以下內容:1、如果他和開發商籤的買賣合同還沒有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話,就在你們的協議中寫明,協議生效以及付款的條件是你和開發商簽定了正式的購房合同並且辦理合同備案----這樣保證了你自己的權益。2、如果賣主的合同已經備案了,那你必須和他跟開發商一起協商,看能不能去房產管理部門解除該合同(這個難度很大,很多地方不允許這樣做),可以的話就跟上面的一樣做。
如果不能,那你必須考慮以後需要辦理第一手的房產證然後交一筆不少的交易費才能把房產轉到你名下,的確存在一定的風險了。
6樓:
多數觀點bai認為,現在du您籤的購房合同不受zhi
法律保護dao,根據《房地產回法》的相關規定,未取得權
答屬證書的房產是不能轉讓的,(商品房預售是特別規定,不適用您的情況),也就是說您與賣方簽訂的購房合同本身就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在發生糾紛時,權利不容易得到保障。
7樓:匿名使用者
買這樣的copy房子是有風險的。因為這種房產交易未經登記機構審核,容易出現「一女多嫁」的現象,一旦出現糾紛,購房者不受登記機構保護,只能通過訴訟渠道起訴售房者。
如果購房者真的要買,
首先應了解清楚這套房子能不能辦產權證,然後督促賣方盡快辦理,待房屋權屬登記於賣方名下時再進行交易。
其次要主要房價款的給付,需要多步驟有條件的處理。
最後可以考慮請個律師陪購,控制下交易風險。
購房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8樓:小猥瑣之葉子
購房協議是有效的,但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
根據《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同時《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房屋買賣協議是成立的,從買賣雙方在協議上簽字時就已經成立,但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房屋買賣合同從房屋產權進行轉移登記時發生法律效力。
9樓:匿名使用者
胡說八道,「購房協議」同樣有效。交了定金沒有?這才是關建。
10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具體內容,只要合法、真實、有效,就具備法律效力。
個人之間簽訂的購房協議有效嗎?具有法律效力嗎?
11樓:此id已成大爺
1、一般情況下,私人之間的房屋買賣協議都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銀行轉賬還是現金支付打收條都可以,最好有證明。
12樓:華律網
私人簽訂的購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簽訂購房合同的行為人應該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購房合同內容為雙方真實意圖的表達;
三、購房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13樓:草民學法
我認為你這個存在法律風險,建議慎重考慮。
首先,房屋所有權證是房屋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那麼只有在房產登記機關,進行了房屋所有權轉移,才能視為出賣人已經履行了將標的物所有權轉讓於買受人名下的義務。
那麼對於你這種,先簽訂購房合同,因出賣人沒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需要等房屋所有權辦理下來再進**產更名的合同,在事實履行中存在諸多法律風險,
你今天交錢,即便只是房屋全款的百分之20,那麼也絕對是一筆不小的費用,你等房屋所有權人辦完產權證再更名,只想好的地方了,風險想了麼?問你幾個問題,你想想
第一、如果開發商五證不全,短期之內不能給出賣人(房主辦理)產權證,你也等?這個等待期限你能確定麼?等待期限過程中是否會發生不利的情況?
第二、就算開發商在一段時間後,具備了辦理房屋所有權的全部手續,給出賣人辦理房屋所有權,但是此時,該小區的房價**很大,此時房主想要你們補漲價部分的差額,你又該怎麼辦?
如果房屋所有權證書下來之後,房主因為你們不願意補差額,不配合過戶更名,你們又該怎麼辦?打官司?一般的百姓承受不了那種焦慮。
你多看看報紙,像你這種情況,先給部分錢,因產權證沒下來,等下來再過戶,出現的糾紛多還是不多,
凡事只往好的地方想,不想風險,這種做法或者說思維是極端錯誤的,凡事都應先向風險,算了 不說了 吃飯去了 自己想把
原諒我多事,實在忍不住想問一下,你難道非賣那個現在沒有產權的房子麼?別的地方就沒有你可能中意的房子麼?你真願意承受風險麼?
14樓:匿名使用者
1、只要你倆都是自願的,協議有效。(如果你朋友已經結婚,一定要和他們夫妻一起籤,不要只和你朋友籤) 在合同中要註明,對方要配合過戶,寫明白房產稅是誰交。
2、兩種方式都行,但是都要讓對方打收條,說明是你付的房屋款。
親兄弟,明算賬,白紙黑字,寫清楚。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她籤了協議,如果她反口不過戶。可以當詐騙嗎
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有。但是雙方簽訂的協議,要符合法律規定,例如 用人單位要交社保費用,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要求,勞動條件不能違背安全生產要求等等,具體可參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如果違背這些規定,無效或部分無效。依據合同意思自治原則,雙方在合意前提下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當中內容明顯違法的條款 如約定不為勞動者購買...
私人簽訂的購房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私人簽訂的購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 簽訂購房合同的行為人應該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 購房合同內容為雙方真實意圖的表達 三 購房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私人簽訂的購房合同,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合同沒有違法條款,而且雙方共同簽字確認的,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房產中介籤的買賣...
雙方私人簽訂的和解賠償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
只要不違法,雙方簽訂的和解賠償協議當然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護的 看有無違反法律強行性規定 工傷賠償自我和解協議書在公司私下籤有效嗎?還是需要雙方去勞動局還是 籤?1 工傷賠償糾紛屬於勞動糾紛,發生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所以,工傷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