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規定是怎樣的

2021-05-01 16:27:56 字數 2778 閱讀 8231

1樓:華律網

《民法總則》施行前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總則》改變了《民法通則》短期一年訴訟時效的規定而規定為三年。因此,2023年10月1日後發生的人身侵權損害,提起訴訟的時效為三年時限。對於《民法總則》施行時,已經屆滿一年訴訟時效的人身侵權仍適用一年訴訟時效,尚未屆滿一年訴訟時效的,適用三年訴訟時效。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是,並不是所有侵權糾紛都統一適用《民法總則》規定的三年訴訟時效,如《專利法》等民事特別法規定的訴訟時效與民法總則規定的訴訟時效如不一致的,仍適用特別法的規定。法律不保護權利上的睡眠者,超過訴訟時效便喪失勝訴權,所享有的債權成為自然之債無法得到法院的保護,因此,建議大家在發生侵權糾紛後,如協商無果,應盡快提起侵權訴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民法總則施行後(2023年10月1日後)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的,應當適用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關於三年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

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通則關於二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2樓:儲晨權紅雲

交通事故後的處理方式有私了、調解、訴訟等幾種,選擇訴訟的話就要主要訴訟時效的規定,因為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的勝訴權將不會得到保障。交通事故訴訟時效規定是怎樣的?詳情請看下文。

所謂訴訟時效,是指法律規定的應當主張、行使自己權利的時間期限,未能在訴訟時效內主張行使權利的,該權利將得不到法律的強制保護。換句話說,超過訴訟時效主張權利的,將會喪失勝訴權,法院將會判決駁回訴訟請求,但是如果對方當事人自願履行義務,法律亦不禁止,只是不再給予該權利強制保護,不能申請強制執行。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目的在於督促當事人盡快行使權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3條的規定,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起訴的,人民法院雖會受理,但受理後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根據《民法通則》第135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同時,第136條第l項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問為一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l68條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在道路交通事故索賠實務中,訴訟時效應當根據以下情況確定:

(1)對於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與人身體無關的損失,例如車輛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等,訴訟時效為兩年。

(2)對於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顯的人身傷害,例如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訴訟時效自發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計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內未**終結或者一年內未能定殘的,則應適用《民法通則》第139條的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即從**終結之et或者定殘之日起,繼續計算剩餘的六個月。本書認為仍在**以及尚未定殘的即應屬於《民法通則》第l39條中規定的「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

(3)對於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隱性傷害,如外傷性失語、偏癱、神經損傷導致肢體肌肉萎縮、肝脾腎挫傷引發遲延性出血等,訴訟時效自隱性傷害被確診之日或者經有關部門鑑定為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係時計算一年。

(4)對於經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未能達成調解協議的訴訟時效從收到調解終結書之日起按照損失的不同性質計算;對於達成調解協議後或者雙方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後逾期不履行的,訴訟時效按照調解協議確定的履行期滿之日起計算。

(5)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結案或經人民法院審理結案後,受傷人員出現與道路交通事故有關的後遺症的,可以就**後遺症引起的相關費用起訴,訴訟時效自後遺症確診之日起或者自醫療部門、鑑定機構確認後遺症與交通事故之間的關係之日起。

綜上,交通事故訴訟時效根據訴訟請求不一樣訴訟時效規定也是不一樣的。對於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與人身體無關的損失,例如車輛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等,訴訟時效為兩年,與人身有關的訴訟時效為一年。總之,交通事故訴訟因事故處理不同,時效規定也不同。

如果確定以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的話,一定要注意時效規定,以免錯過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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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律兜諮詢1號

我國《民法通則》第 136 條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第 137 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身傷害,當然要適用該一年的訴訟時效規定,但是實務中許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後過比較嚴重,被害人往往還在住院或者還在**過程中,時間已經超過一年,如果按照事故發生時作為時效起算點,許多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將不能得到保護,或者雖然能得到保護但是增加了法院訴累。

實務中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一般會出現以下幾個時間節點,事故發生日、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終結之日。

4樓: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為1年。

5樓:淮安浙江人

2023年10月1日起,《民法總則》開始施行,現在的民事訴訟時效是3年。在此之前,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是1年。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交通事故訴訟時效案例,交通事故有訴訟時效嗎

結論 您好!根據我國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的規定,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 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 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當時雙發打算年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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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律依據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規定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 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 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 時間 人數 次數相符合。二 條文解釋 本條確定了交通費的賠償標準,包含以下三方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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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支援的賠償費用有,醫療費,傷殘死亡補助,護理費,誤工費,生活補助費.交通費.2.這幾方面的錢再加上雙方車輛損失費用,各認一半,假如全部一起的2w的話,假如2w都是你家出的,對方就要給你1w.3.對的,調解失敗或者有一方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只有訴訟法院.4.法院是根據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為依據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