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佳有希寶
a車由東向西,屬於bai直行,du
黃燈雖閃爍但只要未拍zhi照,就屬於正常行dao駛,沒有闖回紅燈。
所以在處理答事故的時候一定要稱自己是正常直行。對方會辯稱你是黃燈,你就說是綠燈,交警無法證實的。
而b也是同樣的道理,屬於直行。沒有越線強行。
如此事故無人傷一般是同等責任,互碰自賠付。
但是目前有人傷, 在這樣同屬正常行駛 中a撞b 而且撞擊後被衝擊有7公尺,交警多數會認定a車為超速。這樣a被判定負全責的可能性極大。
2樓:匿名使用者
b車屬於闖紅燈,全責
在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a車由西向東行駛,b車由南向北行駛,應該誰先行!!!!知道的給我準確答覆,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西向東是主路,南向北應該自覺讓行,理由:輔路讓主路和左側方向車輛優先二條;
如果南向北是主路,原則上是西向東讓行,理由:輔路讓主路;
最終:經過沒有交通指示訊號的路口,雙方都應該禮讓三先,寧停三分,不搶一秒。
4樓:仰望星
支路讓干路 如果道路一樣寬的話肯定有紅綠燈的
在沒有訊號燈十字路口撞車我是由北向南對方由東向西對方的小車撞在我左前門和左前輪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5樓:毛秀才嗎
按照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按照你的描述,你位於相對右方,你無責任。對方位於左方,應當讓行,未讓行造成事故,對方全責。
當然,也有可能交警判定你經過路口未減速,判你次要責任,對方主要責任。
6樓:彎道情敵
沒有紅綠燈控制的路口應遵循讓右側來車先行的原則通行
7樓:阿雨
對方全責,在沒有紅綠燈和其他交通指示牌的情況下,車輛應當禮讓自己右方來車優先通行。因為駕駛座位在左側。收到撞擊時,對駕駛員傷害相對較大。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建議報警處理的,根據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的
紅綠燈十字路口,我a車由北向南行駛,b車由東向西行駛,我a車綠燈亮時正常通過,在我a車快出十字路口
9樓:匿名使用者
按你的描述應該是b車全責如果沒有紅綠燈的話,本著讓右先行,也是你應該先行,回況且你是綠答
燈通行,已經快出十字路口,他串出來相撞,不知道他車頭撞到你車哪個部位?紅綠燈十字路口,我a車由北向南行駛,b車由東向西行駛,我a車綠燈亮時正常通過,在我a車快出十字路口
為什麼交通法中規定在沒有訊號燈的十字路口,應當讓右側來車先行?
10樓:低調額低調額
1、因為自己的車頭對著的是人家司機的位置,對方的車過來對著自己的副駕駛位置!從安全角度理解的話,自己處於比對方安全地帶;如果發生事情,自己的車一定是撞上了對方車了司機位置,所以人家有優先權,保證對方司機安全快速通過!
2、我國機動車駕駛人在駕駛室左側,對車輛左側的車距控制更可靠、更安全,所以,如果讓右側來車先行,更能安全控制車輛不與我車相撞,更能降低碰撞的風險,保證雙方的安全。
3、《道交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在無訊號燈控制的十字路口,行駛車輛要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擴充套件資料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訊號燈表示:
1、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2、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 車道訊號燈表示:
1、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2、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第四十一條 方向指示訊號燈的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第四十二條 閃光警告訊號燈為持續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後通過。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條規則有不合理的地方,應該改改了:
如果兩直行車在路**叉相遇並有可能相撞,說明是左側車先入路口,如果停下來讓行右側車,自己就處在了阻擋本車左側直行車的情況,如果路口繁忙,大家都這樣讓行,非常容易引發路口擁堵。
相反,如果右側車讓行左側車,其停車的位置應該在未進入路口的位置,不會加重路口的擁堵。
當然,如果左側車撞擊了右側車,說明右車已經進入路口,則應該左側全責。
總結一下,無訊號燈路口的責任判定,應該首先看誰撞的誰,明顯一方撞擊另一方的,應該判撞擊方全責;對於不能判斷撞擊方的,應該改為右讓左更合理。
盲區的說法不合理,路口要充分瞭望這是起碼的要求,是每個駕駛員的基本責任和義務。
12樓:人在孤獨
因為你的車頭對著
的是人家司機的位置,對方的車過來對著你的副駕駛位置!!!從安全角度理解的話,你處於比對方安全地帶;如果發生事情,你的車一定是撞上了對方車了司機位置,所以人家有優先權,保證對方司機安全快速通過!
《道交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在無訊號燈控制的十字路口,行駛車輛要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13樓:匿名使用者
在無訊號燈及交警指揮的路口「會」車,應禮讓右側來車,原因有以下幾點:
1、我國機動車駕駛人在駕駛室左側,對車輛左側的車距控制更可靠、更安全,所以,如果讓右側來車先行,更能安全控制車輛不與我車相撞,更能降低碰撞的風險,保證雙方的安全。
2、如果我車不動,你右側車還撞我,那你的眼睛長那去了,伸伸頭都能看清楚車距,不是你的全責還是誰的?等右側車走了以後,我車也從容行駛,雙方都安全了。
這是我的理解,希望是正確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我方車輛速度慢,且車輛先越過停止線,對方右側車輛速度快撞上我方車輛的左邊,交警該怎麼出決定書?
15樓:雙子嘻嘻
在沒有紅路燈的十字路口應該如何行駛?一定要讓右側的車輛直行!
16樓:匿名使用者
出於安全考慮,穿過十字路的直行車輛與右面來車較近。
a車由東向西行駛,b車有北向南行駛.a車通過十字路口大部分,b車撞到a車尾部,
17樓:天蟾如月
小車主要或以上責任;貨車無責或次要責任。按照一般定責規律,判小車主要責任概率較大。這是因為通過無訊號燈路口,右側車輛先行;b車的過錯在通過路口沒有減速。
在遇到沒有訊號燈但有道路標識線的6車道十字路口,a車由東向西行駛,b車由北向南行駛,c車緊b車同方
18樓:yugang夜叉
你說的情況應該是在沒有紅綠燈和交警的路口, 交法第五十二條專規定:「機動車通過沒有屬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應該讓右邊道口的車輛先行。俗稱的右道先行。
a車應該讓b、c 車先行,負主要責任。c車轉彎車道直行也是違章,負次要責任
路口由東向西撞到由南向北行駛的車後輪,誰的責任
按照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關於機動車通行規定,無訊號燈控制無交警指揮無讓行標誌的交叉路口,按照讓右方車輛先行的原則通行,東向西車輛位於相對右側,有優先通行權,所以,東向西車輛無責 或次要責任,可能行經路口未減速 而南向北車輛未讓行,所以全責或主責。因為走在路上十字路口沒有紅綠燈嗎?那你是沒有紅綠燈,你開...
我由南向北正常行駛,與由東向西左拐彎車相撞,我付多少責任
描述太簡抄單,無法確定。只能說bai,直行車輛有優du先通過權。但是如zhi果是在十字交叉路口,有dao 減速 限速等安全警示標識的情況下,直行車和轉彎車都存在過錯,有可能就是對半分責任,總的來說雙方都有責任,直行車可能負有次要責任,轉彎車負有主要責任。具體情況還是依據交警現場勘查做出結論。由東向西...
我車由南向北行駛,在主道上,自行車由東向西走,在快車道相撞,沒有交通訊號燈,責任怎麼劃分
自行車由復 東向西行走,說明該路制段是十字路口或其他交叉路口,機動車遇路口應減速行駛,而且在路口段不存在快車道,撞人機動車主負全責。這種小型路口沒有架設紅綠燈的也會有限速標識,或者閃爍的黃色訊號燈,提醒車主注意限制車速。我駕車由南向北行駛,在十字路口被由東向西行駛車輛撞在門中。怎麼定責任?農村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