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法的特點,衛生法的特徵包括哪些

2021-04-21 09:57:14 字數 3479 閱讀 8076

1樓:韋旭華

衛生法的特徵包括以下幾點:

1、與自然科學緊密相連。

2、吸收大量的道德規範和技術規範。

3、內容具有廣泛性。

4、反映全社會的共同需要。

2樓:匿名使用者

(1)衛生法立法宗旨是保護公民人體健康。

我國衛生法的立法目的在於維護公民身體健康及其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衛生秩序,規範人們衛生行為。

(2)衛生法具有諸法合體、多種調節手段並用的特殊形態。

在運用上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在保障上具有國家的強制性,在實施上有明顯的導向性。衛生法既表現為專門以醫、藥衛生為主要內容的衛生法律規範檔案,也表現為在其他法律檔案中有關醫、藥衛生的規範性條文。

(3)衛生法中技術規範和法律規範緊密結合。

衛生法的具體內容與醫學等自然科學相聯絡並成為立法的基礎和依據,同時醫藥衛生工作本身作為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要適應現代科學技術發展,把科學技術的研究成果應用於醫藥衛生工作中,就必須用立法來強化醫藥衛生技術規範,形成操作規程、技術常規及醫藥衛生標準等法定性技術規範供人們遵照執行。

(4)衛生法將隨著社會的發展而日益重要。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類的健康問題受到世界範圍內的關注,反映健康領域內具有社會共性的問題及共同要求,成為世界各國衛生立法中的共識,在加強國際間衛生立法合作交流,以及相互借鑑立法經驗、法律條文的同時,要關注社會公眾的利益,如知情權、人格權等,維護公眾合法權益。

衛生法具有什麼特徵?

3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國際衛生法的內容已涉及公共衛生與疾病控制、臨床醫療、職業衛生、人口和生殖健康、特殊人群健康保護、精神衛生、衛生資源、藥物管理、食品衛生、傳統醫學等許多方面。我國已成為who和wto的正式成員,必須遵守有關國際衛生法的規定,同時要根據國際衛生法的原則,維護我國人民的合法權益。

國際衛生法除具有一般法律法規的特徵外,尚具有其它特徵:

① 國際衛生法的主體主要是國家,有時也包括國際組織;

② 國際衛生法的制定主要是通過國家之間的協議來實現的,國際社會沒有專門的立法機關,即使世界衛生組織也是倡導和提出建議;

③ 國際衛生法的調整物件是國際衛生法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④ 對國際衛生法的實施,沒有居於國家之上的強制機關,而是依靠國際衛生法主體的承諾和遵守,並善意履行;

⑤ 國際衛生法與國內衛生法的關係,我國採取的是除我國宣告保留的條款外,國際衛生法優於國內衛生法的原則。其它國家也有採取國內衛生法優先或兩者地位相當的原則。

國際衛生法的淵源是指國際衛生法的規範的表現形式或形成的過程、程式。國際衛生法的淵源主要是各類國際衛生條約、協定和有關國際衛生法的宣言與決議。

1.國際衛生條約或協定

國際衛生條約是國家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或國際組織之間締結的為確定它們之間維護人體健康的權利義務關係而達成的協議,其名稱各異,如條約、協定、公約、議定書。按締結主體的個數不同,可分為雙邊條約和多邊條約。如《2023年麻醉品單一公約》、《國際衛生條例》、《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品和精神藥物公約》等,表明參加條約的國家都直接受其約束。

2.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的有關決議

國際組織主要是聯合國。國際組織的有關決議是指國際組織和在其職權範圍內作出的涉及國際衛生關係的決定或決議,包括採取「宣言」形式的決議。有時一些有明確主題的國際會議也會通過有關決議,一般是建議性質,沒有法律拘束力,不構成法律規範。

如《兒童生存、保護和發展世界宣言》、《阿拉木圖宣言》、《國際人口與發展大會行動綱領》等。這些決議雖然是原則性的規定,有待具體化,但仍是不可忽視的國際衛生法淵源。

衛生法律法規的特徵有哪些?

4樓:vampire丷

(1)衛生法立法宗旨是保護公民人體健康。

我國衛生法的立法目的在於維護公民身體健康及其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衛生秩序,規範人們衛生行為。

(2)衛生法具有諸法合體、多種調節手段並用的特殊形態。

在運用上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在保障上具有國家的強制性,在實施上有明顯的導向性。衛生法既表現為專門以醫、藥衛生為主要內容的衛生法律規範檔案,也表現為在其他法律檔案中有關醫、藥衛生的規範性條文。

(3)衛生法中技術規範和法律規範緊密結合。

衛生法的具體內容與醫學等自然科學相聯絡並成為立法的基礎和依據,同時醫藥衛生工作本身作為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要適應現代科學技術發展,把科學技術的研究成果應用於醫藥衛生工作中,就必須用立法來強化醫藥衛生技術規範,形成操作規程、技術常規及醫藥衛生標準等法定性技術規範供人們遵照執行。

(4)衛生法將隨著社會的發展而日益重要。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類的健康問題受到世界範圍內的關注,反映健康領域內具有社會共性的問題及共同要求,成為世界各國衛生立法中的共識,在加強國際間衛生立法合作交流,以及相互借鑑立法經驗、法律條文的同時,要關注社會公眾的利益,如知情權、人格權等,維護公眾合法權益。

我國衛生法內容上的基本特點有哪些

5樓:匿名使用者

1.衛生法沒有統一的法典

2.衛生法的穩定性較差,在形式上具有富於變動性的特點3.衛生法的法律形式表現為多樣化

4.衛生法的規定具有廣泛性。

5.從內容上說,衛生法也具有易變性

6.衛生法規是實體法與程式法交織在一起~

6樓:匿名使用者

1.行政主導。a.從衛生法所屬法律部門來講,衛生法應當以行政基本法律為其指導和基礎;

b.從衛生法的實施來講,衛生法的實施不可能,也無法離開行政權。行政權是它的手段和保障。所以是行政法律規範為主體的法律規範,行政執法是其實施的主要手段。

目前社會各界對醫患關係作為民事法律關係的看法我認為存在一定的誤區:一方面,民事法律關係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也只有主體在法律地位上、意思表達上的平等,才能充分體現民法的本質,而在醫患關係中,雙方在意思表達上並不平等,達到一致更成為不可能,所以說醫患並不是民事法律關係,而是一種特殊的法律關係,對它的定位,還有待於法學界的再認識。另一方面,我們不能醫患關係目前在法律救濟上採用民事訴訟就簡單地認為它屬於民事法律關係。

2.醫學經驗性,衛生法是醫學科學發展在一定階段是經驗總結,它對醫學的調整離不開醫學科學目前的經驗性階段; 3.一定強制性,是具有強制性的法律規範,具有國家強制執行性,它的執行同它法律規範一樣離不開國家強制力的保障; 4.人類性a.必須符合」人的類本質」; b.必須尊重醫學作為人類共有財富的共有性特點; c.必須符合目前衛生法學趨同性的特點。一方面,衛生法作為我國法律體系的乙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調整人民健康和社會向前發展的理論前提,應當以維護 人類共同的尊嚴和人格特點,為人類共有「本質」提供保護。這就是醫學科學活動、疾病預防活動以及具有人類性的衛生管理活動在人類的「類共性」上講,具有同一性另一方面,從醫學科學及其的發展角度講,醫學科學是沒有國界的科學,是人類共有的財富,任何國家的衛生學的發展都離不開與國際社會的交流和合作,同樣任何乙個國家的衛生法學的發展也離不開社會的交流和合作。

所以說衛生法應當尊重和體現人類所特有的類本質,具有人類性,任何國家在人類健康發展方面和人類社會的健康發展方面具有共同的目標和任務,國際社會在衛生法規範方面的趨同性也充分地表現出其的人類性特點

衛生法的意義,衛生法的作用

上述可見,國家通過衛生立法,可以明確衛生系統各部門的管理職責和許可權,對實現衛生行政管理的有序化 科學化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1.國家通過衛生立法,構建支撐衛生事業發展的衛生法律體系 前面已經講過,在法制社會,任何事業的發展都要靠法律來支撐 保駕護航 衛生事業當然也不例外。一方面,國家必須加強立法活動...

國際衛生法和國內衛生法有何根本區別

國際衛生法和國內衛生法的根本區別在於,國內衛生法一經釋出,在國內就有強制約束力,國際衛生法必須經本國立法機關批准並轉化為本國法律後,才有約束力 衛生法具有什麼特徵?目前,國際衛生法的內容已涉及公共衛生與疾病控制 臨床醫療 職業衛生 人口和生殖健康 特殊人群健康保護 精神衛生 衛生資源 藥物管理 食品...

衛生法是哪年頒布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 生法 頒布實施的時間是1995年 從1995年正式頒布實施 食品衛生法 以來,食品衛生的法規體系不斷完善,制定了90餘個配套規章,500多項衛生標準和配套檢測方法,食品衛生安全水平有了顯著提高,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食源性傳染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食物中毒發生數量和中毒人數總體呈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