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前公公所買按揭也一直是公公還。結婚後房產證辦下來。寫的是我跟我老公的名字

2021-04-17 06:12:11 字數 1904 閱讀 5094

1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所屬權益要看房產證,你說的情況,你家房子屬於對方婚前購買個人財產。但是~專~把你名字寫在了房產屬證上,就視作把一部分或是一半產權贈予了你,你是可以主張這部分房產產權的。由於對方父親支付的首付和還的貸款,這些是可以拿銀行轉賬資金流水證明的,這就相當於老人對你和你男人有債權!

說白了就是房子是你和你男人的,但是~你們小兩口欠男方父母錢!!老人可以讓你們倆共同歸還!你結婚證時的陪嫁和錢財,只要你倆拿了結婚證超過一年,那些都是算你倆共有財產,你倆可以協議分割。

如果對房產和你的陪嫁分割達不成協議的。你們可以拿著各自主張到法院申請司法裁決!

2樓:笑笑百態

那房子你自己都說了是公公按揭公公還的,就算是,你能好意思要嗎?

關於嫁妝和家電,可以參考聘禮的辦法。

3樓:飄萍過客

有證據證明就是婚前或者婚後財產。無證據就是共同財產!!!

請諮詢專業律師更好!?

房子是結婚前老公家買的,房產證寫的是公公的名字,可婚後一直有我和我老公在還房貸,請現在可以把我和... 30

4樓:h資深人類

只要願意,可以加名。

沒什麼手續,全家人去國土局那裡寫份更改資料。

費用就很少,最多幾百的土地交易稅,有些都不用

5樓:13820206137薛

不用加名字,真要不 幸 離 婚了,你也能得到房產增值部分的50%,

你加了名字花了冤枉錢,效果給這個差不多,另外還傷 感 情。

6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公公夠嗆能同意的

婚前買房我公公拿錢付的首付,房產證上寫的是我老公乙個人的名字。婚後我跟我老公一起還的房貸!在法律角

7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買的房是你老公且只在他名下,是你老公的個人財產

如果離婚,你可以就婚後共同還貸及其增值 的部分要求補償

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如果能證明確屬你公公出錢買房給老公,那麼這房屬於你老公的,同時這還是你老公的婚前財產,很明確是你老公的財產,至於共同還貸,如果離婚的話,老公可以協商補嘗,當然還要證明你確實參與了還貸,所以保留工資收入證明和參與還貸的證明,才有可能得到這份補償,唉

9樓:晴天

你們的房產證已經辦好了現在銀行抵押,如果需要使用可以向銀行申請借用,可以申**上你的名字,但是必須等你們將貸款還清方可,總體來說該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要認真算起來至少大部分是共同財產(該房總值減去首付)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房產證剛下來,老公能把老婆名字加上嗎?

10樓:長運小貸

婚後房產證加妻子名字不用繳納契稅,加名流程:

一、準備好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和影印件。這是必須要準備的,如果不方便影印的話,一般房管局大廳會有影印機,可以直接去那裡影印。而且一定要本人都到,也就是夫妻兩人都要到場。

二、在房管局大廳等待叫號,因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費用也就不同,但是大部分地方是收取80元的工本費、5元的貼花費和25元的製圖費。這些都是需要繳納現金的,所以去之前一定要準備好。

三、證件上交齊全,費用繳納完畢後就基本完成了,只要在10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之後,就可以再來房管局大廳領取新的房產證了,這時的房產證上就是兩個人的名字。

四、如果房子買時候交的不是全款,而是貸款的話,那還要去銀行辦理一下抵押變更手續,這樣以後就不會出現還貸的問題。

11樓:易貸網

不行的,貸款的房子,只有還清貸款後才能加名。

12樓:夠辣你撩嘛

只要老公同意願意,就可以加啊

我的房子是婚前公公買的,後期貸款一直是老公交的,但是名字一直是公公的名字,現在我想把他過戶給女兒

這種過戶有2種,1是贈送過戶。2 交易過戶。贈送過戶需要先做公正什麼,比較煩人,費用和交易過戶差不多,只是少了營業稅,所得稅,中介費。交易過戶費用如下 1.契稅 現行政策 住宅90平以下1 住宅90 144為1.5 其餘的不管是住宅還是非住宅都3 2.營業稅 看你房產證辦出的年數,你應該免徵了。具體...

我是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一直由我來償還房貸,如果現在離婚,這個房子怎麼分割?首付的錢肯定是我的

如果當事人是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子,婚後一直由當事人自己的收入來償還貸款,如果沒有婚前約定,該房屋在離婚時,婚後還貸部分,當事人應拿出一半給對方。然後該房屋還是當事人自己的個人財產。沒有特別約定,無論婚後用誰掙的錢還貸,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離婚時,不直接居住房屋者,有權要求對方支付婚後還貸部分的一半房款...

申通遭遇掉包一直那個快遞員,也一直是我們公司的個老門衛 沒簽收經驗 代簽的,問我怎麼辦,急急

籤了字就是認可,沒有一點辦法,以後貴重物品一定要告訴發件方不允許代簽,像這種情況,就能避免。沒有辦法了 簽字代表已查收的。以後什麼重要的東西最好是自己籤,而且要在郵遞員面前拆開,以免是假的,可以有人證。只要不是本人簽收,就沒有法律效力,法律層面並不認為本人認可收到的貨物,像你這種情況一定注重證據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