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手機使用者
不正常。請
bai參考「勞動合同法」du第zhi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dao限三個月以上不專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屬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我今天面試,在一家公司簽下了勞動合同,明天去另外一家公司上班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這個做法確實很不對,如果你不去這家公司上班了,他們基本上也那你沒啥辦法,除非上面有毀約條款,可能就會讓你賠付一定的毀約金。但是一般社招不會出現毀約金,所以基本上沒啥影響,就是這個做法不太好。所以,你還是要打**去給這家公司說一下,你不去了,當然最好是說一下確實沒辦法改變的理由,別說你去另外一家公司工作了。
公司經過面試後同意錄用我,但是說:公司的勞動合同簽訂名額已經滿了,讓我和另外一家公司籤勞動合同 60
3樓:虎煞天
你千萬不要答應,他只是騙你去他公司上班,這只是個圈套!你要看清楚合同怎麼寫的不要盲目相信她,有什麼利益了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你要三思後行!
4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bai肯定是派遣,
不過現du在派遣還是比較常zhi見啦。這個公司只需dao
要支回付你工資,不需要給你合同答工所享受的福利,減少了公司的開支,另外如果出現什麼工傷啥的,他們沒有什麼責任。當然為了防止上當受騙,你得好好了解下這個公司,至於勞務派遣的公司一般都不大。
5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這個公司來說,不用承擔相應的用人單位需要承擔的義務
如果他們要耍賴的話,你很難找到辦法,因為你和這個公司沒有建立勞動關係。
6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是為了減少麻煩:解除合同時,你只能找另一家公司的麻煩,而且你很難收集證據。
我剛到一家公司上班,面試時說有試用期,可是報到的第一天就讓簽了合同,一簽就是三年,
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的流程就是合同期滿了才簽訂勞動合
同,但是有的合同包含了試用期。我就是回
在合同期滿後簽訂的勞動答合同,包含了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的5險1金從試用期開始繳納的。沒有在試用期就簽訂勞動合同的。
如果說要賠償什麼費用的話,估計公司並不正規,你留意一下。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先走程式,提前1個月和公司打招呼。
8樓:清晨副卷
根copy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bai規定建立勞動關du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zhi。已建立勞動關係dao,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段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所以不你用擔心的,這是非常正規的乙個程式。
9樓:匿名使用者
感覺有點貓膩,還是小心為妙
面試了一家公司,面試我的是老闆,聊了半天,聊了半天格局高度,讓我下週來上班,最後居然沒提工資
我覺得居然與老闆聊了半天,那至少應該知道這個公司的一些大致情況,如果在這半天之內,老闆只是跟你聊了格局與高度,那說明這個老闆可能對於你的切身感受包括像工資福利的並不怎麼在意,這樣的公司自己還是可以考慮,或者在自己上班的時候,再及時的向公司的hr去打聽一下自己的工資到底多少,嗯,否則這樣稀里糊塗的感覺...
我面試了兩家公司,一家做大型醫療裝置,一家做醫用耗材的,待遇都差不多,應給選哪家啊
主要看平台夠不夠大,晉公升的渠道夠不夠寬廣,公司的前景如何,產品在社會有什麼競爭力優勢,在哪個公司更能發揮你的優勢。在網上好好了解,有條件可以去實地考察一下。這二家其實都是經銷商,允許的話,你看一下他們的 醫療器械來經營許可證 營來執照 檢視一下所經營的業務範圍,我估計他們都可以經營 二 三類醫療裝...
面試一家公司面試官職位文員,今天去面試了一家投資公司,覺得超奇怪,我明明是去面試文員的,結果那公司推薦了 乙個「技術文員」的職位
我把話說直白些啊!如果你是一家公司的人事助理,遇到這種情況 1 首先,你必須要以公司的最高利益為基本原則。如果這時因為你與同事的私人朋友關係,而為你同事求情或隱瞞了公司上級,那你做為人事助理,你就沒有負到崗位的責任,你就是失職 還有可能會讓你受到處罰,更有甚者情節嚴重,你會被開除,因為你失職了。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