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制的目的是什麼,西周分封制的目的和分封制破壞的原因是什麼

2021-04-11 19:25:55 字數 5581 閱讀 1070

1樓:傾蓋如故

分封的目的bai

是為了鞏固奴隸主國家政du權,分封的物件和做

zhi法是把土地dao和人民分封給王族、功臣專和先代的貴屬族(異姓功臣貴族、同姓王室貴族、先代帝王後代和遠氏族部落首領),到各地去做諸侯,建立諸侯國;被封諸侯的義務是:要服從國王的命令,要向周王貢獻財物,要派兵隨從周王作戰;

分封的作用是:鞏固了西周的統治,拓展了疆域。春秋時期,分封制崩潰。

崩潰的原因是周王室日益衰微,大諸侯國為爭奪土地、人口及對其他諸侯國的支配權,不斷進行兼併戰爭,形成了諸侯爭霸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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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具體做法看,周王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貴族分封到各地做諸侯,建立諸侯國。從本質上看,分封制作為一種國家制度,它屬於上層建築,主要是解決統治階級內部矛盾。

奴隸社會的主要矛盾是奴隸主與奴隸之間的矛盾,奴隸主階級內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但次要矛盾有時也居主導地位。分封制作為我國奴隸社會的上層建築是建立在井田制這一經濟基礎上的。

分封制使統一的社會制度在諸侯國中得以普遍實行,周王室用權力與義務的規定,使周天子成為名副其實的諸侯之君,改變了夏商時代國王為諸侯之長的狀況。

2樓:匿名使用者

分封制copy是西周的政治制度。從

bai目的看,是du為了鞏固奴隸制國家政zhi權。從具體做法看dao,周王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貴族分封到各地做諸侯,建立諸侯國。從本質上看,分封制作為一種國家制度,它屬於上層建築,主要是解決統治階級內部矛盾。

奴隸社會的主要矛盾是奴隸主與奴隸之間的矛盾,奴隸主階級內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但次要矛盾有時也居主導地位。分封制作為我國奴隸社會的上層建築是建立在井田制這一經濟基礎上的。實施分封制的意義有:

⑴它總結了歷史經驗,把建立地方政權與鞏固自己統治有機結合起來,周王朝在分封諸侯的過程中,又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使王室能有效地對整個領土進行控制。⑵分封制使統一的社會制度在諸侯國中得以普遍實行,周王室用權力與義務的規定,使周天子成為名副其實的諸侯之君,改變了夏商時代國王為諸侯之長的狀況。⑶分封制促進了諸侯國社會歷史的迅速發展,統一的奴隸制度在各諸侯國得以建立和發展,使奴隸制經濟有了繁榮的基礎。

⑷分封制加速了各族融合的程序,受分封的偏遠諸侯國逐步接受了中原文化,一些大諸侯不斷向周圍的夷、戎、狄等少數民族用兵,進而兼併其土地,進行了文化滲透。

3樓:夏木的琳仔

西周分封制的目的是:為了鞏固統治

4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有效管轄廣大被征服地區,鎮撫各地原有的邦國

5樓:匿名使用者

西周實行分封制,周天子居於至高無上的絕對支配地位。其王位由嫡長子世襲繼承,版其他庶子權則作為小宗被分封為各地諸侯。他們在各自封國內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長子世襲繼承,其餘庶子作為小宗分封為卿大夫。

卿大夫在各自封地裡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封爵仍由其嫡長子世襲繼承,其餘庶子作為小宗分封為士。這樣,根據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等各級宗族貴族組成的金字塔式等級制機構。各個等級之間的相互關係,既是大小宗關係,也是上下級關係。

6樓:王其

據傳商紂復王帝辛天縱之才,四處制東征西討bai,國家非常發達

du,社會已達到奴隸社會zhi

晚期,封建社會的dao苗頭已經出現,**集權已產生!當時帝辛正在討伐東夷,而西伯侯恩將仇報,出兵朝歌!帝辛士兵見家園被毀,東夷反覆,無心再戰,只能投降!

所以周室只能是撿了個便宜,文明並不比上朝高!而周室占領中原也只是諸侯聯軍的首領,而不是諸侯之王!所以周室的分封只是把原本屬於諸侯的土地「名正言順『的還給了諸侯!

從此社會文明倒退了幾百年,直到東周時才恢復到帝辛時期,秦始皇時才完全進入封建社會!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乙個倒行逆施的明例,並篡改了歷史,給華夏後代樹立了極壞的榜樣!但由於其把周室周圍的土地都給了諸侯,只以為很安全,殊不知就是太安全了,反而沒有了向外開拓的機會,反而處於夷狄之處的諸侯,只能不斷與夷狄戰鬥」保護周室「開拓了大量領土,最後乾脆吞併了周室土地!

7樓:__小孩孩

周王為鞏固對周邊的統治,形成對全國的控制網(這是簡單點兒的)

8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進行有效的統治,西周才實行了分封制

9樓:我愛小聰明

分封制的目的:加強對全國的統治

西周分封制的目的和分封制破壞的原因是什麼

10樓:筆有千秋業

一、西周分封制的目的

:是西周的政治制度,分封的目的是為了鞏固奴隸主國家政權,分封的物件和做法是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貴族(異姓功臣貴族、同姓王室貴族、先代帝王後代和遠氏族部落首領)分封到各地去做諸侯,建立諸侯國;被封諸侯的義務是:要服從國王的命令,要向周王貢獻財物,要派兵隨從周王作戰;周王先後分封的重要諸侯國有:

魯、齊、燕、衛、宋、晉等;分封的作用是:鞏固了西周的統治,拓展了疆域。春秋時期,分封制崩潰。

二、被破壞的原因:

崩潰的原因是周王室日益衰微,大諸侯國為爭奪土地、人口及對其他諸侯國的支配權,不斷進行兼併戰爭,形成了諸侯爭霸的局面。葵丘會盟,齊桓公的霸主地位得到正式承認,標誌著分封制崩潰。秦朝統一後,建立郡縣制,分封制結束。

11樓:恣念

分封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

分封的目的是為了鞏固奴隸主國家政權,分封的物件和做法是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給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貴族(異姓功臣貴族、同姓王室貴族、先代帝王後代和遠氏族部落首領),到各地去做諸侯,建立諸侯國;被封諸侯的義務是:要服從國王的命令,要向周王貢獻財物,要派兵隨從周王作戰;周王先後分封的重要諸侯國有:魯、齊、燕、衛、宋、晉等;魯,燕,晉 是周王姬姓封國。

分封的作用是:鞏固了西周的統治,拓展了疆域。春秋時期,分封制崩潰。

崩潰的原因是周王室日益衰微,大諸侯國為爭奪土地、人口及對其他諸侯國的支配權,不斷進行兼併戰爭,形成了諸侯爭霸的局面。葵丘會盟,齊桓公的霸主地位得到正式承認,標誌著分封制極致滅亡。秦朝統一後,建立郡縣制,分封制結束

西周末年以後,王室衰微和大國爭霸局面的出現表明分封制的瓦解。

西周分封制的目的,物件,內容和作用是什麼?

12樓:匿名使用者

1、分封制:是西周最重要的政治制度。它將親族、功臣、先代貴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諸侯國;受封者則必須對周王承擔各種義務,並受周王控制。

2、宗法制:是與分封制緊緊聯絡的、以血緣、姻親為紐帶的政治制度。嫡長子繼承制是其核心內容,與分封制互為表裡。

3、禮樂制度:維護宗法分封制度必不可少的工具。

4、分封制度、宗法制度和禮樂制度,三者互為表裡,緊密相連,反映了周朝政治制度的成熟。

西周分封制

西周分封制

西周時期分封諸侯的制度。分封制是西周王朝立國的基礎。武王滅商以後,封神農之後於焦,黃帝之後於祝,帝堯之後於薊,帝舜之後於陳,大禹之後於杞。

此外,還封紂子武庚祿父。分封制的大規模實施是在周公攝政和成康時期,目的在於「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呂氏春秋·觀世》謂「週之所封四百餘,服國八百餘」;《荀子·儒效》謂「周公兼製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謂西周分封「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

西周所分封的諸侯國,屬於文王子輩的有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鄷、郇等,屬於武王、周公子輩的有邗、晉、應、韓、凡、蔣、邢、茅、胙、祭等。以上這些封國地望多在今關中地區和今黃河中下游一帶,是當時經濟最發達的地區。此外的姬姓諸侯國還有芮、息、隨、賈、沈、密、鄭、虢、滑、樊等。

除了同姓諸侯國之外,西周時期還分封了不少異姓國,如姜姓的厲、呂、申、向、許;媯姓的陳;嬴姓的江、黃;偃姓的蓼、軫;姒姓的蓼;子姓的宋;曹姓的邾、鄒;曼姓的鄧等。異姓國裡最強大的是齊國,有很大影響的是楚國。諸侯國的分封延續了很長時間,並不都在周初,例如鄭國之封就晚至周宣王二十二年。

分封制是西周王朝鞏固統治的重要措施,是周人對被征服土地和人民實行統治的一種措施,也是當時統治階級內部在權力和財產方面的再分配制度。分封的原則與物件是根據與周王血緣關係的親疏,功勞的大小(輔佐與同盟)分封,其前提是承認周王的統治,或古帝王之後。在分封中,授民授疆土是分封的核心內容.

宗法制是西周統治者創立的利用血緣關係的親疏來維護政治關係的上下尊卑貴賤秩序的社會政治制度,是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基礎,是調整統治階級內部權力、財產繼承與分配秩序的原則。

宗法制的基本原則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春秋公羊傳》隱公元年)

宗法制是以宗族血緣關係為紐帶,與國家制度相結合,維護貴族世襲統治的制度。周王為周族之王,自稱天子,奉祀周族的始祖,稱"大宗",由嫡長子繼承王位。其餘庶子和庶兄弟大多分封為諸侯,對天子是"小宗",在其本國則是大宗。

諸侯也由嫡長子繼位,其餘庶子和庶兄弟大多被分封為卿或大夫,對諸侯是"小宗",在本家則為"大宗",其職位也由嫡長子繼承。從卿大夫到士,其"大宗"、"小宗"的關係與上同。世襲的嫡長子即是宗子,地位最尊。

如此層層分封,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大宗、小宗的宗法關係,同時也是政治隸屬關係。對於異姓有功的貴族,則通過聯姻,成為甥舅,分封為諸侯,也納入宗法關係。

於是,在全體貴族內部,舉國上下形成了以周天子為核心,由血緣親疏不同的眾諸侯國競相拱衛的等級森嚴的體制,使政權不但得到族權而且得到神權的配合。"親親"、"尊尊"在這裡獲得完備的、嚴格的體現,成了宗法制的精神支柱,從而也是周禮的根本原則。

按照血統遠近以區別親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時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為一種維繫貴族間關係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現,則是周代的事情。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左傳》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統而完整的制度。

宗法制的乙個關鍵內容是嚴嫡庶之辨,實行嫡長子繼承制。其目的在於穩固貴族階級的內部秩序。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係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於權位和財產的爭奪。

在宗法制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並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系統稱為大宗,嫡長子稱為宗子,又稱宗主,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權利。

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麼庶子才可代為祭祀。和大宗相對應的是小宗。在一般情況下,周天子以嫡長子繼統,眾庶子封為諸侯,歷代的周天子為大宗,這些諸侯就是小宗。

諸侯亦以嫡長子繼位,眾庶子封為大夫,這些大夫為小宗,而諸侯則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長子繼位,為大宗;眾庶子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統裡,諸侯和大夫實具有大宗與小宗雙重身份。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大宗和小宗的區別與貴族等級裡的層層封建是完全合拍的。如果說分封制從政治結構方面建立了貴族間的等級秩序,那麼,宗法制則以注入了特定內容、貫徹了嶄新原則的宗族傳統觀念使這個等級秩序得到穩固。文獻和彝銘記載中屢有「宗周」的記載,《詩經·公劉》說:

「食之飲之,君之宗之。」從宗法系統看,周天子乃是地位最高的宗子。周初,宗法制首先在周天子和諸侯間實施,以後逐漸及於中、小貴族,以至士與庶民之間,具有了普遍性質。

宗法制、分封制與姓氏

夏、商、周被史學家稱作「三代」。夏、商兩代的國家最高元首稱「帝」。夏朝的帝位由兒子接任,偶爾也有傳給兄弟接任的。

商朝的帝位大多傳給弟弟,最後由最年幼的弟弟再傳給長兄的長子,或以行傳給自己的兒子。西元前八世紀,周武王滅商建周,都於鎬京,並改「帝」為「王」。周王朝的王位明確規定只傳長子,而且是「傳嫡不傳庶,傳長不傳賢」。

周王朝的這一制度就是「宗法制」,它的內涵對中國姓氏有著直接的關係。宗法制是乙個非常複雜的制度,其主要精神為「嫡長繼承制」,這是一種以父系血緣關係為準繩的「遺產(包括統治權力、財富、封地)繼承法。」

西周分封制的目的,作用是什麼 在分封制下,諸侯應盡哪些義務

作用有力地維護了國家的統一和穩定。諸侯可以代表周天子行使對地方的治權。諸侯應盡的義務有三項,即定期朝覲,定期納貢,戰爭時出兵助戰。目的抄 鞏固奴隸制國家政權。作用 分封制襲作為一種國家制度bai,它屬du於上層建築,主要是解zhi決統治階dao級內部矛盾。義烏 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諸侯有為周天...

西周為什麼實行分封制 分封制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有什麼作用

一 西周實行分封制,分封的目的是為了鞏固周王朝的統治,為保證王室的強大,拱衛王室。對各諸侯國有效控制,加強統治。二 分封制的主要內容有 1 把王族 功臣和先代的貴族 異姓功臣貴族 同姓王室貴族 先代帝王後代和遠氏族部落首領 分封到各地去做諸侯,建立諸侯國。諸侯在自己的封疆內,又對卿大夫實行再分封。卿...

西周的分封制是怎麼操作的

西周的諸侯在他的封國內,把大部分土地分封給屬下的卿大夫作為 采邑 卿大夫再把 采邑 的土地分封給屬下的士作為 食地 這就是西周的分封制。從西周建國起,就開始施行這個制度,但是大規模的分封是在武王克商以後和周公攝政期間。相傳周初先後分封的國家有71個,姬姓獨佔53個,其中最為重要的是魯 衛 晉 齊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