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父親沒死,那就是以你父親名下的財產承擔債務,即便你父親去世了,你繼承了他的遺產,你也是在遺產份額內承擔還債義務,注意,這個義務並不是像樓上所說的是連帶的,而是只在所繼承的份額內,就是說,如果你繼承了5000,而債務有7000,你也只承擔5000的債務
補充一下,繼承權是既然是一種權利,當然是可以選擇放棄的,債務的承擔只在繼承份額內,超出部分無效是肯定的,我自認為自己繼承法掌握得很好了哈
ps,本人法學專業的,正在準備司法考試,一般的民事問題還是難不到我哈
2樓:匿名使用者
二樓的朋友說得對不對哦...
一樓說的如果繼承,你的意思還可以不繼承是吧...呵呵...
這個問題期待中...
3樓:匿名使用者
你父親也沒去世,怎麼能說遺產呢?
現在也不存在父債子還.如果你父親還有財產,也只能是你父親名義下的所有財產去償還其所欠債務,如果債權人有幾個且不夠償還,只能按照比例進行.
如果你繼承了你父親的財產,就應該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父債子還該不該繼承,也是要分情況的好嗎!如果乙個父親自己都不稱職,到處賭博欠債像這種情況我覺得應該由其父親自己承擔後果。
父親欠下鉅額債務,是否兒子有義務替其償還?
5樓:大學微積分
這個是不需要兒子去進行償還的,父親是完全民事行為人,民事責任自負,欠下的鉅額債務,兒子是沒有義務替其償還的,在法律上,兒子是沒有義務替父親償還義務的,但從道德層面上來說,如果父親欠下的鉅款是用於兒子的生活等,兒子應當替父親償還欠款。
擴充套件回答:
但如果是以下幾種情況,兒子應當替父親償還債務:
接受了父親的贈與,造成父親的債務不能償還,不論這種贈與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
父親借的債務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特別是用於子的生活,而子又是與父親一起生活。
6樓:謙幻雪戀
父親是完全民事行為人,民事責任自負,欠下的鉅額債務,兒子是沒有義務替其償還的。
但如果是以下幾種情況,兒子應當替父親償還債務:
接受了父親的贈與,造成父親的債務不能償還,不論這種贈與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
從父親那裡繼承了遺產,在接受遺產範圍內,承擔債務;
父親借的債務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特別是用於子的生活,而子又是與父親一起生活。
在法律上,兒子是沒有義務替父親償還義務的,但從道德層面上來說,如果父親欠下的鉅款是用於兒子的生活等,兒子應當替父親償還欠款。
擴充套件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1條的規定,遺產債務的清償,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1、限定繼承原則,即對於負債超過遺產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必清償。
2、特留份原則,即對繼承人中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即使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也應當為其保留適當的遺產份額。
3、清償優先於繼承,即在被繼承人有債務的情況下,應當優先用遺產清償,留有餘額的才能執行遺贈。
參考資料
7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分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1條的規定,遺產債務的清償,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1、限定繼承原則,即對於負債超過遺產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必清償。
2、特留份原則,即對繼承人中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即使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也應當為其保留適當的遺產份額。
3、清償優先於繼承,即在被繼承人有債務的情況下,應當優先用遺產清償,留有餘額的才能執行遺贈。
還有下面這些情況也要償還:
1、接受了父親的贈與,造成父親的債務不能償還。
2、從父親那裡繼承了遺產的,但償還債務僅以其繼承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3、父親借的債務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特別是用於子的生活,而子又是與父親一起生活。
沒有父債子還一說,兒子受到威脅,就報警,斷絕父子關係沒用,更不需要。
8樓:漢卓郭廣吉律師
你好,沒有父債子還一說,他們威脅兒子,就報警,斷絕父子關係沒用,也不需要。
9樓:布果仟依
你好。從法律上兒子沒有義務替父親還債。
因此兒子可以不還。如果對方起訴,也會敗訴。
【滿意請採納。謝謝!】
法律有父親欠債,兒子必須還嗎
10樓:木木木子丶李
兒子沒有義務替父親還錢,也就是說法律上不存在父債子還。
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父債子償」 兒子拖18年仍要還清
2023年4月10日,林某向王某借了3萬元資金,並答應支付相應利息,借款後一年多,林某死亡。王某於2023年5月向常熟法院起訴,要求林某的妻子及已經成年的兒子小林歸還借款3萬元。小林向法院表示,他不會繼承父親林某的遺產,也不願意承擔債務。
法院審理後認為,該筆借款有協議為證,事實清楚,予以認定。由於林某死亡後遺產未處理,被告雖表示不繼承遺產,但該遺產實際由被告佔有使用,因此判決小林應清償父親欠下的債務。
2023年9月,法院判決小林應對王某的3萬元債權在林某遺產範圍內進行清償。由於小林始終未履行判決,2023年7月,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經法院查詢,被執行人小林無固定工作,且家庭經濟困難,無力履行判決。
面對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執行一度陷入僵局,2023年12月,法院裁定中止執行。
14年中,常熟法院沒有放棄執行的希望,多次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了統查,並和被執行人進行了談話。2023年5月8,根據王某提供線索和申請,法院恢復執行。法官調查後,確認小林已在工廠上班,有固定收入的事實後加快了執行程序。
經法院多次對當事人說服勸說,並組織雙方協商,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協議。2023年5月27日,被執行人小林如約履行協議。
權利和義務是並存的,本案中兒子一旦繼承了父親遺產,那也意味著必須以遺產為限承擔債務的清償責任。
11樓:陳金華
父親欠債,兒子是否需要償還,這需要區分兩種情況。
(1)如果父親還健在,兒子不需要償還,也沒有義務償還。父債子還,那是封建社會的做法。在當今的法治社會中,每個人都要對自己行為負責是乙個法治原則。
(2)如果父親已經去世,根據我國繼承法限定繼承的原則。兒子只需要用其從父親那裡所繼承來的遺產來償還父親的債務,以繼承而來的遺產為限。超過遺產的份額的債務,兒子同樣沒有償還債務的義務。
12樓:匿名使用者
父債不一定子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在兒子沒有繼承父親的遺產的情形下不承擔父親的債務責任。
二在兒子繼承父親的遺產後在繼承的遺產的限度內負有償債責任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
13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角度講,子沒有代替父償還債務的法律義務;
但在以下情況,子應當代替父親償還債務:
1、接受了父親的贈與,造成父親的債務不能償還,不論這種贈於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
2、從父親那裡繼承了遺產,在接受遺產範圍內,承擔債務;
3、父親借的債務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特別是用於子的生活,而子又是與父親一起生活。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律上沒有父親欠債,兒子必須還的規定。
原則上說,子女沒有為父母
償還債務的義務,只有在父母死亡後,子女繼承了父母的財產,可以在繼承的財產償範圍內還債務。
相關法律規定: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15樓:律師_張學峰
不一定的,只有在兒子繼承父親財產的那一部分才有義務償還
16樓:梧桐聽雨
如果兒子繼承了父親的財產,就要在繼承的財產範圍內承擔還款的義務。
17樓:知道達人嗨
這個倒沒有。但自古至今一直有父債子還的說法。這個要看具體情況了,父親欠的錢,兒子也用了,可能就要還了。不然被人追著要債,也很煩心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我覺得這也是法律漏洞
父親的銀行欠債,兒子必須履行「父債子還」嗎?
19樓:time時光流年
父親的銀行欠債,兒子沒
有履行父債子還的義務。父債子還不是法律原則,兒子沒有替父還債的法律義務,法律原則是責任自負,父親的債務應當由父親自己償還。
父債子還,實質上屬於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法》第65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這就是關於第三人代為履行的法律規定。第三人代為履行的,必須有當事人的約定,即必須經過第三人同意,同時,如果第三人未按約定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責任仍應當由債務人承擔,而不是由第三人承擔。
如果兒子同意替父還債,就是第三人代為履行,兒子償還了父親的債務的,法律是允許的,兒子的償債行為有效,如果兒子不按所同意的內容替父還債,也不能要求兒子承擔違約責任,而應當由父親承擔違約責任。
20樓:匿名使用者
補充:法律的東西不是一句話能說得準的,非要簡單的說,那就是:
繼承人繼承了財產就需要還債,但超出繼承物價值之上的可以不還。
但你的這種情況如果被認定是家庭共同債務,需要歸還。
如果你能仔細的看完下面的兩段話,會理解得更清楚,唉。
---------------------------------
怎樣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
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留下來的個人財產,它包括財產的權利和財產義務(即債務)兩個方面。當繼承人表示接受遺產時,就意味著他不僅取得了被繼承人生前所享有 的財產權利,而且同時又承擔了被繼承人生前所負擔的財產義務。這即保護了被繼承人和債權人的應有利益,還保護了繼承人應享有的繼承財產的權利。
從而體現了 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要求。 但是,如果遺產中的債務超過了全部資產的價值,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該如何償還?這是乙個很實際的問題。
對此,我國繼承法作了這樣的規定:「繼承遺產應 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繼 承人對被繼承人債務的清償責任,是以他所繼承的遺產中「資產」的**為限,對超出「資產」**的責任不負清償的責任。】問題是如何來確定被繼承人的債務。被 繼承人的債務,應是被繼承人生前以個人名義欠下的債務。
如:購買個人收藏的古錢、字畫、書籍或用於個人旅遊等等欠下的債務,還有被繼承人生前應當繳納的稅 款,也是被繼承人的一項債務,這與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或與增加家庭共有財產、償還家庭共同債務無關。【即使是以被繼承人名義欠下的債務,但卻用於家庭全體成員 共同生活需要。
這應劃在家庭共同債務之內,應用家庭共有財產償還。】另外,繼承人為殯葬被繼承人而欠下的債務也應列入繼承人的債務之內,因為,繼承人就有義 務為其殯葬,為此所欠債務,應由繼承人用其個人財產償還,以免影響被繼承人的債權人之債權受償。在清償債務時,還有乙個予以重視的問題,即不得取消缺乏勞 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法定繼承人必要的遺產份額。
為其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即使在被繼承人的遺產不足以清償其所負債務的情況下,也不得取消。這是我國繼 承法中養老育幼原則的具體體現,也是分割遺產,清償被繼承人債務時必須遵循的準則。
如何確定被繼承人的債務範圍
被繼承人債務,是指被繼承人生前個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用於個人生活所欠下的債務。主要包括這樣幾類:
1、被繼承人依照我國稅收法規的規定應當繳納的稅款。
2、被繼承人因合同之責欠下的債務。
3、被繼承人因侵權行為而承擔的損害賠償的債務。
4、被繼承人因不當得利而承擔的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
5、被繼承人因無因管理而承擔的補償管理人必要費用的債務。
6、其他屬於被繼承人個人的債務,如合夥債務各屬於被繼承人應當承擔的債務,被繼承人承擔的保證債務等。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如果被繼承人遺留有債務,繼承人應當先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然後再分割遺產。但是,在實際生活中,被繼承人中有的是為了個人生產或生活需要而欠了債務,也有的為了家庭的生產或生活的需要而欠下了債務。這兩種債務,即死者個人債務和家庭共同債務,往往不易劃分。
因此,【必須將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個人債務和家庭共同債務共分開來。】
父親欠銀行的錢父親死了兒子要還嗎
一 借貸合同關係僅對合同相對人產生約束力,如果債務人是其父親,子女沒有償還義務,父債子還 只是民間出於公秩良俗的說法,法律上沒有此規定。二 現在銀行的貸款一般都採取聯保或以家庭為單位 家庭成員進行了合同確認或擔保 放貸,並有財產抵押,這樣情況下父親死亡,其它人要承擔連帶責任,或者以抵押財產清償。三 ...
父親的債務是否要子女償還?父親的債務子女要承擔嗎
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孩子是成年人,父母的債務與子女無關,一般情況下不會查封子女的房產。但如果子女的房產是父母為了躲避債務無償贈與的,債權人有證據證明的,其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撤銷之後,孩子名下的房產也可能被保全。如果孩子未成年且沒有收入,與父母共同生活,還在名下的房產很可能會被保全。法律分析相關法律沒...
兒子可以告父親嗎,父親可以起訴兒子嗎
法律分析 兒子可以告父親。兒子告父親只要滿足起訴的條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起訴的條件如下 1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 2 有明確的被告 3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 理由 4 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兒子告父親,一般存在於撫養費糾紛等情況中。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