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夜鷹
起訴他為孩子支付撫養費
2樓:華波紋
婚姻破裂了就不要在一起算了,有迴旋的餘地就回頭吧,以後自己帶著孩子找也不容易呀!
如果一對夫妻,女方要離婚,男方不願意,女方起訴怎麼辦,或者分居兩年可不可以離
3樓:淮安浙江人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分居的原因是由於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學習等原因導致的兩地分居,以及因住房問題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2)分居滿兩年必須是連續分居,且已滿兩年。如果分居後又同居,則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計算,不能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加計算。
(3)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即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並持續長達兩年。如果分居後又在一起發生夫妻性生活,即使時間很短,如果過了性生活,即應重新計算分居時間。
(4)當事人陳述夫妻分居須有證據證明。
4樓:浮游酒樓的金魚
男方既然不同意 給他一次機會也是給自己一次機會咯
男方提出離婚,女方和男方已經分居兩年了一直沒有聯絡,最近女方提出要二十萬分手費,孩子不管,孩子的撫 20
5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合理的呀,她可以不要孩子,也可以不要扶養費,如果你們有證據證明你們事實分居半年到一年,你可以單方面的起訴離婚的,還有,你是導致分居的過錯方嗎,如果不是,你就直接去法院起訴就好了,如果是的話,你諮詢一下律師,這種情況應該怎麼離你的損失更小,其實她如果不想和你過了,盡量讓她提出或者是起訴離婚最好,你要是有辦法的話,讓她主動提出,這種情況你提出你比較吃虧,其實你還是找個明白的律師諮詢一下,因為法律這方面的外行人不專業,沒法給你專業的意見。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有了孩子兩方即使離婚了也是要付撫養費的,她不出可以去告她,除非你願意乙個人出,這樣的女人,孩子不管還要分手費,以為她是誰呢,現在有法律**,別怕她。
7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只是提出離婚的條件,合不合理,倆個人如果協議離婚不成,就去法院離婚,不是由男方說了算或女方說了算,一切交給法律評判,由法院判。
8樓:匿名使用者
合理,乙個女人能有幾年青春,為你生兒育女,你無緣無故提出離婚,本應有個說法
9樓:信諾健康
這個得看夫妻共同財產有多少。雙方分居原因。男方是否有故意或非故意的過錯。
女方是否有證據。等等一些綜合性行為,來具體判斷。萬事都沒有絕對和合理不合理。
只有理由充不充分。
10樓:上海心路心理
女方提出自己的訴求,不管是否合理,她都可以有自己的申訴要求。至於你是否答應那就另一回事了,或者法院見,這樣比較公平,對雙方都是乙個公正的判決。
11樓:匿名使用者
稱謂上的轉換的確是很有內容,一般我們求人幫忙才叫姐,是一種尊稱,希望在有好感的情況下能夠得到一些想要的。
而你喜歡的女孩自稱姐是事實,人家的確比你大,自稱姐也是在普通交往中的自我地位的一種確立。
改口叫你大哥,是覺得你還是很好的,在接納你,認為你對她有幫助
有兩種原因
第一:無意改變,也就是開玩笑,或者因為有些事需要你幫忙,然後改變一下稱呼
第二:對你有好感了,因為女孩子都不喜歡一件事:自己喜歡的人叫她為姐,都對方給她多一種安全感和保護感
不管怎麼樣,如果想知道結果,還是看後期的情況,比如你們之間的交往程度以及事情的發展呢
你喜歡這個女孩子,最好不要叫姐咯
加油稱謂上的轉換的確是很有內容,一般我們求人幫忙才叫姐,是一種尊稱,希望在有好感的情況下能夠得到一些想要的。
而你喜歡的女孩自稱姐是事實,人家的確比你大,自稱姐也是在普通交往中的自我地位的一種確立。
改口叫你大哥,是覺得你還是很好的,在接納你,認為你對她有幫助
有兩種原因
第一:無意改變,也就是開玩笑,或者因為有些事需要你幫忙,然後改變一下稱呼
第二:對你有好感了,因為女孩子都不喜歡一件事:自己喜歡的人叫她為姐,都對方給她多一種安全感和保護感
不管怎麼樣,如果想知道結果,還是看後期的情況,比如你們之間的交往程度以及事情的發展呢
你喜歡這個女孩子,最好不要叫姐咯
加油稱謂上的轉換的確是很有內容,一般我們求人幫忙才叫姐,是一種尊稱,希望在有好感的情況下能夠得到一些想要的。
而你喜歡的女孩自稱姐是事實,人家的確比你大,自稱姐也是在普通交往中的自我地位的一種確立。
改口叫你大哥,是覺得你還是很好的,在接納你,認為你對她有幫助
有兩種原因
第一:無意改變,也就是開玩笑,或者因為有些事需要你幫忙,然後改變一下稱呼
第二:對你有好感了,因為女孩子都不喜歡一件事:自己喜歡的人叫她為姐,都對方給她多一種安全感和保護感
不管怎麼樣,如果想知道結果,還是看後期的情況,比如你們之間的交往程度以及事情的發展呢
你喜歡這個女孩子,最好不要叫姐咯加油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不合理的,你可以上法院起訴,法院可以給你們公平的分配。
13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也是個不負責任的母親,也沒有什麼好的地方分居兩年就已經是可以判離婚的,不給她分手費也是可以離婚的,所以不用給什麼錢的,要是不要太煩的話,給點錢做個了斷也是可以的,男方自己看著做決定吧!
14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人走到離婚這一步中間歷經了多少局外人不知道的事,和平分手不成只能走法律程式,律師會根據具體情況作出相應的判決。
15樓:傻子凡子
具體事情具體分析結果不一定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女人不配做母親,她這是無理取鬧,可去當地法院起訴。
夫妻分居兩年,女方得了重病,男方知道了不管,男方是遺棄罪嗎?
17樓:故笙吖
沒有這個罪吧,,,,這個還不好說,如果沒有離婚,那可能。。。。。這只能說他不愛這女的了,並且是渣男
18樓:噓噓咯
分居兩年說明女方在沒有生病時兩人就沒感情了,不構成遺棄罪,如果是在她生病時離開躲避就屬於責任了!
19樓:遙控東方龍
儘管夫妻兩個人分居兩年,只要兩個人的婚姻沒有。沒有合法的婚姻手續。也沒有協議離婚。男方在知情的情況下不去,管女方得重病。男方患有。男方應該判為遺棄罪。
20樓:愛暱瘋狂
分居兩年了婚姻巳名存實亡了,當然既然還沒離婚那就應該管,犯不犯罪由法律說了算。
21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都有責任去照顧對方的,不能見死不救的。
22樓:熱情的冰兒
夫妻只要沒有離婚就是合法夫妻關係,
妻子病重丈夫不管不問,
就構成遺棄罪的,、
妻子可以去法院起訴丈夫,
要求他承擔自己該承擔的責任,
盡到她做丈夫的義務。
23樓:榮榮和平
是的,這就是什麼樣的男人,要得到大家溝通交流一下,對方都得怎麼想的。簡直是太可恥了,不是人。
2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時候男方可能會和女方離婚,而且已經分居兩年可以判定為事實離婚了。
25樓:有夢想的夢中人
好像根本沒有這一種罪狀,只能算是道德上的敗壞。
26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有沒有遺棄罪,但是,婚姻法裡面也提到夫妻之間要相互扶持,如果一方重病,另一方不能坐視不管。另外,這與雙方是否分居無關,因為婚姻關係並沒有改變。
27樓:黎祖南
一般不會,不過這種情況,分開那麼久,為什麼不離婚,都沒有感情了。
28樓:隨遇
如果還沒離婚,那女方重病,男方應該有義務去照顧妻子!
29樓:柒柒吖
我覺得現在沒有離婚,肯定不對,所以男的應該負一定的責任,而且女的也真的可憐啊,自己的老公不管。
3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可能不算儀器,這個儀器對這是淘淘媽對子女的不管拋棄,
31樓:year陳冬香
應該是道德層面的問題,是否是遺棄罪,還得諮詢專業律師。
32樓:
只要沒有在法律上離婚,男方這種行為就是遺棄罪。
33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夫妻之間另一方得重病,其中一方不負責就可以告他有罪,才分居兩年,就這麼冷漠了
34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分居兩年還不離婚?我只是在意這個。別說什麼遺棄的事情,沒有感情了強行在一起才是殘忍的事。
35樓:水果莢心糖
我覺得夫妻分居兩年的話,女方得了重病,男方只要沒有離婚就應該管。如果不管的話那就是遺棄罪。
36樓:大嫘嫘
這樣應該是一起的但是這樣的男人是沒有好報的是的要得到報應的
37樓:匿名使用者
南方不能說犯了遺棄罪吧,但是南方的這種做法肯定是不道德的。是會被人譴責的。
男方想要離婚,分居兩年,對孩子不管不問,女方想要一定補償,法院會
3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離婚必須是男女雙方都同意才行一般情況下是夫妻共有財產平均分。
離婚的依據是根據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分居兩年是法院認定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小孩在兩周歲之內而女方又有撫養能力的應當由女方撫養。
調解離婚或是協議離婚的對於小孩子的撫養權由雙方商定。
實際當中,會是怎麼判的,需要詳細的描述雙方的情形,讓 律師去分析的, 到這塊的 ~ http://tieba.baidu.
認為不免互動 問 離婚 專業的律 師的啊,去幫助自己 分析案情啊。
3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法院一般會把夫妻共同財產平分
不撫養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另一方撫養費。
40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判給女方,並讓男方每月給予賠償
41樓:廣東來漢子
共同財產多麼?共同債務有麼?
如果有兩個小孩了女方已經分居兩年了,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願意離怎麼辦
4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離。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就行。因為分居已滿兩年,可以離婚。
4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已經起訴到法院,可向法官表述清楚自己不願離婚的想法,希望法官不要判決離婚。之後最好能夠和女方成功溝通,找到矛盾點,爭取最短時間內化解。如果還未起訴,也是最好能成功溝通,找到矛盾點並盡快化解。
44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離婚,分居三個月以上可以單方面離婚
男方出軌在先,夫妻分居兩年女方起訴離婚,女方具備什麼條件可以要求
4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因此,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男方如果有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夫妻雙方離婚分居多久可以離婚,夫妻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嗎,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關於分居很多人都存在誤解,以為達到一定期限就可以自動離婚,其實並不是這樣的。婚姻法規定的是因夫妻感情不合分居滿二年以上的,是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之一,但並不能導致婚姻關係自動解除 所以說在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時候,以分居滿兩年,屬於確認感情確已破裂,准予離婚的條件。如果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的,...
我和老公夫妻感情破裂,已經分居兩年了,他已經和別的女人在一起了,我們倆現在還沒有離婚,現在有
分居二年了都,你還在他他麼,當斷則斷,他都不在乎你了有什麼猶豫的,那個男朋友早就有心思喜歡你了,左右他們都不聯絡了,你就和他交往看看吧,主要是你和你老公打算怎麼處理?和平分手嗎 難辦啊難辦,夫妻感情破裂你也沒辦法說那個男人得到了你就會珍惜你的,而且往往這個時候你要特麼注意了 你想怎麼弄,你們有孩子嗎...
夫妻倆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了,女方可以再婚嗎
兩個人因感情不合都分居了,看來已難重圓了,如果有再婚的念頭不是不可以,但是男女雙方要辦理了離婚手續才沒有瓜葛了,離了婚就可以不受限制,有自主權想再婚也是個人的自由。不可以如果你想要結婚 必須先離婚 然後才可以結婚 否則就是重婚罪 因此如果你覺得跟對方已經沒有感情了 那麼就去離婚 這樣你就自由了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