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女朋友分手了,女方該不該把男方送給她的東西還給他

2021-03-19 16:16:13 字數 6720 閱讀 4912

1樓:匿名使用者

我向來認來男女交往應相對較平等,對於送禮物本身就是自己當時情感的一種體現.

如果真的分手,作為送出方,就不應該要求要回,若要求要回,只會顯得自己小氣,讓對方覺得分手是一件很正確的事.

而作為接受方,對於一些價值較大而且能夠歸還的禮物應該主動歸還,一是體諒對方,二是顯得自己大度,不是佔小便宜之人。至於對方要不要,那就是對方的事了。比如:

lz所提到的電腦、***等就可以表示歸還,至於服裝、化妝品之類的東西歸還就沒啥意義了。

雙方即使分手,也應該相互理解,不應該去在乎一些物質上的雞毛蒜皮的事,對於這些物質東西再追究只能顯得自己沒氣質,作為別人事後的一笑柄,不如給對方留一好的印象

2樓:匿名使用者

不該了吧,還可以把他當做乙個紀念吧

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用了吧 如果你不想留著 可以還給對方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那男的討的話,就還給她,如果那男的沒討的話,就不用這麼麻煩了

如果和男朋友分手了,要不要把他送給你的東西全部還給他。

5樓:ュσ澀情人

如果你也曾經送過他 一些禮品 就可以不用還啊而且 如果你還給他 他還喜歡你 他看著那些東西會更上心如果他不喜歡你了 可能會轉送給友人或下位女友 甚至可能會小高興一下以上兩種不管是哪個還是不還的好

6樓:小小魚

一段感情結束了回憶還不了吧。物品也是。我能吧東西給你我就沒有打算要回來。把東西全部退還會很傷人的

7樓:哇塞123456天枰

嫌礙眼就還給人家吧..不過用過了..還是不要還比較好吧..哪麼吃進肚子裡的吶..

怎麼還?

8樓:虛偽灬給誰看

既然都已經分手了就不要在跟對方有什麼關聯了,你們是不會成為朋友的,你覺得能用上的就留著自己用,用不上就就扔了,還給人家會讓人家以為你還在找藉口約他

9樓:穰柔欒為

當初交往的時候應該不要他送的衣服,這些還不了,小飾物倒是可以。姑娘下次注意你是打算怎麼對這份愛情收什麼禮物。你還是扔掉。貴重的還回去。

我是牛作奎,男女之間談戀愛如果分手了,女方應該返還男方給她花得錢和買的東西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錢怎麼應該退!我為我女朋友也花了好多錢!如果分了,那是不可能要求退錢的!

那個女的說的對!!分手分對了,一下就看出人怎麼樣!!

11樓:健康平安一

按照道德上來說,看誰是提出分手方的,如果男方提出分手,那女方可以提出歸還禮物而自己的禮物不還給男方,如果相反則反之

既然是分手了,拿人家東西也沒有意思,還不如還給人家,從男方來說,也不欠這麼一些東西,大量一些,能還更好,也不用斤斤計較,畢竟朋友一場,免得日後見面尷尬

12樓:匿名使用者

看過乙個新聞 分手南方要求女的退所有錢 套套和開房的錢因為雙方共同享受 就打五折 你也可以這樣

13樓:匿名使用者

世界有這樣的麼,不要了,下次注意。

14樓:櫻花樹下落淚

看個人素養和對方素養了

請問一下,男女交往時間不長,因異地男方提出分手,但男方送**手鍊,女方該不該把東西還給他呢?

15樓:手機使用者

既然是這樣那就送給他吧!

16樓:飲食男女

視情況而定。

原則上,交往時間甚短,女方無權,也不好意思截留男方的禮物,尤其是貴重物品。

但是,著要看男方自己的意願。如果他沒有主動提出索回你就不必提及,反之,如果男方明確提出,要求索回禮物,定情物你還得退還給人家。

17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是看什麼原因,如果是訂親禮物男方追要(在你沒有失身的情況下)應退還。如果是友情就沒必要退還,男方也不可能追要!不過莫要貪心!

18樓:詩殘莫續

還,這個禮物太貴重,而且交往時間也不長

19樓:哪個啥比刪我貼

他叫你還你就還他好了

20樓:實力掌控自如

法律方面談:不該。女方不是過錯方,不應該歸還物品。

21樓:墨恩

個人問題,送的時候也是自願的

22樓:步煽情

東西屬於女方該不該換看女方怎麼想了。

23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們的相知與感情深度

24樓:張許秋

必須還,上過床不必還

跟男朋友分手了,要不要把他送的東西還給他??

25樓:海笑

當初交往的時候應該不要他送的衣服,這些還不了,小飾物倒是可以。姑娘下次注意你是打算怎麼對這份愛情收什麼禮物。你還是扔掉。貴重的還回去。

26樓:百度使用者

很貴重嗎?要是衣服,日用品就不用還

27樓:匿名使用者

就不管了,就當沒有這事兒,他送的東西能折合人民幣多少錢?難道你們沒住過嗎?就當是他賠償你的損失

28樓:豪紙鍋

人的品德很重要 你自己掂量

29樓:二十年後的妳我

幹嘛還?你以為是小時候過家家。

30樓:百度使用者

他都送你了些什麼啊……?

31樓:紹攸鄲秋靈

約他當面談談,說覺得不合適想分開做一般的朋友,東西拿出來還他,他要就拿走,他說留個紀念你就說,這樣不好吧。他要還是堅持就拿著。

建議不要去託媒人,一般媒人介紹認識了後面的事是不管的,再說媒人去還媒人覺得沒面子,自己沒介紹好,男方也覺得沒面子,交往了一段時間還要別人來告訴他。

希望對你有幫助,祝福你

分手後,要不要把前男友送的東西還給他?

32樓:跟我學會計

要。既然已經分手了,也就沒有必要留著他送的東西,也省得讓他覺得你在乎他送的東西,如果他不要,那也最好是當著他的面扔掉,你也不必稀罕。

33樓:遙望生命的盡頭

如果是貴重的物品一定要還的,是一般物品,如果他沒開口要,不用還,否則讓人感覺很絕情,自己想辦法處理好,不要讓現在的男友看到,誤認為你舊情難忘,影響現在的戀情,最好是送人或扔掉。人生應該向前看,總是糾結過去,就不會有好的開始。

34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自己怎麼想了,如果兩人是和平分手,那麼以前的禮物可以留下做個紀念,畢竟那些美好的時光是你們一起的經歷。如果,分手後,不想再與他有任何聯絡,那東西可以還給他,這個看你自己。其實,如果真的沒感情了,分手了,男生也不會在乎那些東了。

35樓:葩葩雅

不要,不向他要分手費已經給他面子了,還東西還他,自己扔了也不要還他

36樓:寶哥

如果是我的話,我就會把留著的全部還給他,這樣你可以更好的忘記他,不會讓你每次看到這些東西,都想到他

37樓:lyya的星期八

可以還給他,也可以扔掉,就看你自己想不想聯絡他了。

38樓:上海天佑小q貓

建議不要扔,那都是過去的記憶,人的記憶並不是永遠的,當你扔掉那些東西的時候,也就代表著你扔掉了你的過去,無論過去如何,那都是你所經歷的,沒有了,你的過去就會有一大段的空白,多麼遺憾,所以寧願藏起來,也不要還回去,等釋然了再拿來看,那都是值得回憶的~~~

39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看不看的開,看開的話,還不還都一樣,如果想劃清界限,那就還他

4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很討厭他,就全還給他,以後看到這些東西就會想起他,會難過,萬一他再找回你,你可能又回歸到他身邊,哥覺得是這樣

41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心態,如果你覺得男朋友送的東西,代表他是你生命中的過客,青春的記憶,也是挺好的。做人要開心?,以後你看到這些會很開心的,想起那時候的"我"真傻

42樓:神氣通天

他要的話就給他 不要的話就算啦 總之 既然分手了 就盡量不要接觸

43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那是你們談戀愛期間他自願付出的,就像你也付出了你寶貴的身體,為什麼要還他?這是公平的!

44樓:花下月濃

無所謂的 即使換了又能怎樣呢

45樓:lohas洛哈思

有用的東西留著,沒用的丟了就行,就和收拾自己東西一樣,沒必要計較是誰送的。既然分手何必計較,把他東西還給他顯得你多小氣!

46樓:匿名使用者

沒必要,等有一天你會懷念你們的過去,還是留一點記憶比較好!

47樓:專屬

這個看你自己了,送不送都行,沒有規定。個人覺得最好別送,因為這樣男生會更生氣,不差那點東西,但是特別貴重的應當送還。

48樓:左阿涼

我覺得挺沒有必要還的,除非是太貴重的東西。但是我覺得分手了之後把禮物全部還給他會讓這個男生覺得很尷尬很沒有面子,搞得就像是他付不起這些錢一樣。你就算還給了他他又能拿這些禮物幹什麼呢?

難不成還留著繼續送給自己的下乙個女朋友嗎?這顯然是不現實的。我覺得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有一些想太多了,也有一些幼稚。

兩個人在一起肯定是共同都花銷了很多,給對方的禮物肯定也不少你和他在一起,他給你買了很多禮物,我就不信你什麼禮物都沒有給他買過。

如果你真的什麼禮物都沒有給他買過的話,那麼再分手之後你就可以計算一下他給你的禮物的總結,然後用相同的**去給他買乙個東西,就是回禮吧!我覺得這樣都比你把他的東西還給他,要更有禮貌一些我覺得這樣都比你把他的東西還給他,要更有禮貌一些。就算是你還給他了,可能你自己覺得這個行為很酷,可是對這個男生來說多多少少都是一點負擔,因為他拿你的這些禮物真的沒啥用,除了扔就是扔掉,他可能還會覺得你很莫名其妙,很裝清高。

除非你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你問他要了很多錢,那麼我覺得在分手之後倒是可以還給他,或者說,你覺得拿了別人的禮物,不太好,分手之後要還給他,那麼你也可以把這些禮物折合成現金,全部還給他,這也比把禮物還給他好。不過就算是你折算成現金,還給這個男生,他也不一定會說沒那個男生會這樣說自己前女友的錢吧,也太沒有男人味了。那些說要把禮物還給自己前男友的,是不是把男生想的太小氣了一點?

49樓:等待神蹟到來

不用,有些美好的回憶還是值得保留的。

50樓:得道大仙

還是不要還了 要是這樣就太絕情了

51樓:just_萌芽

沒必要,東西是無辜的。

如果男女情侶分手 那麼之前男方送給女方和女方父母的東西要不要退還

52樓:13862590347林

您好!《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請您對照一下,男方給女方和女方父母的東西價值是不是符合上面說的第三條規定即可。謝謝閱讀!

和前男友分手後要不要把他送的東西一併還給他?

53樓:罪魁禍首樂園

這要看自己怎麼想了,如果兩人是和平分手,那麼以前的禮物可以留下做個紀念,畢竟那些美好的時光是你們一起的經歷。如果,分手後,不想再與他有任何聯絡,那東西可以還給他,這個看你自己。其實,如果真的沒感情了,分手了,男生也不會在乎那些東了。

54樓:左阿涼

我覺得挺沒有必要還的,除非是太貴重的東西。但是我覺得分手了之後把禮物全部還給他會讓這個男生覺得很尷尬很沒有面子,搞得就像是他付不起這些錢一樣。你就算還給了他他又能拿這些禮物幹什麼呢?

難不成還留著繼續送給自己的下乙個女朋友嗎?這顯然是不現實的。我覺得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有一些想太多了,也有一些幼稚。

兩個人在一起肯定是共同都花銷了很多,給對方的禮物肯定也不少你和他在一起,他給你買了很多禮物,我就不信你什麼禮物都沒有給他買過。

如果你真的什麼禮物都沒有給他買過的話,那麼再分手之後你就可以計算一下他給你的禮物的總結,然後用相同的**去給他買乙個東西,就是回禮吧!我覺得這樣都比你把他的東西還給他,要更有禮貌一些我覺得這樣都比你把他的東西還給他,要更有禮貌一些。就算是你還給他了,可能你自己覺得這個行為很酷,可是對這個男生來說多多少少都是一點負擔,因為他拿你的這些禮物真的沒啥用,除了扔就是扔掉,他可能還會覺得你很莫名其妙,很裝清高。

除非你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你問他要了很多錢,那麼我覺得在分手之後倒是可以還給他,或者說,你覺得拿了別人的禮物,不太好,分手之後要還給他,那麼你也可以把這些禮物折合成現金,全部還給他,這也比把禮物還給他好。不過就算是你折算成現金,還給這個男生,他也不一定會說沒那個男生會這樣說自己前女友的錢吧,也太沒有男人味了。那些說要把禮物還給自己前男友的,是不是把男生想的太小氣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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