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過馬路未走斑馬線,但機動車不禮讓是否要扣分

2021-03-04 09:00:54 字數 4186 閱讀 7725

1樓:匿名使用者

有斑馬線沒bai有走應當承擔責

du任,

具體zhi的責任有可能是dao同等責任,具體責任認定以專交警部門出具的事

屬故責任認定為標準,具體賠償需要結合受傷的具體情況,建議**諮詢或者到律師事務所諮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對於前兩種情況,如果機動車未禮讓的,將給予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而針對第三種情況,如未避讓,則將給予罰款20至200元,記3分的處罰。

法律規定過馬路一定要走斑馬線嗎

2樓:浙江張小飛

是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六十三條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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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機動車須讓行人

機動車駕駛人在行車時遇到前方路面上有白色菱形預告標識或看到避讓行人的警示牌時,應該提前主動降低車速,如果人行橫道上有行人正在通過,機動車必須停車讓行人先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3樓:哇哎西西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相關規定,但是沒有規定的這麼明確;法律沒有規定的,遵照道德規範,從社會規範和安全性來講,行人過馬路最好走斑馬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令第405號)第七十條,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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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對於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

法律利劍高懸,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甚至衝搶斑馬線、逼停行人的不文明現象仍無時不在上演,而行人過馬路「左顧右盼、膽戰心驚」也成為常態,似乎無論是行人還是司機,都在潛意識中習慣了長期以來的「機動車先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

斑馬線的禮貌、對行人的尊重和以人為本不僅體現了司機的素質,也體現了城市文明和汽車文明。斑馬線是一條文明的線。禮貌斑馬線是城市的文明景觀,是市民交通安全的基本保障。

4樓:匿名使用者

在劃分的斑馬線的地方,交通法規是這樣要求的,但是現實是行人往往不遵守這一規定。

5樓:匿名使用者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斑馬線=人行橫道

6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兩個小印第安,亂七八糟。過馬路的時候一定要走斑馬線,《舞蹈歌教樂園3兒童版》。姐姐說:

『『過馬路的時候一定不要到處亂跑,考試時不能搞姜貼的。姐姐喝著溫氏鮮牛奶的時候我的胡馬真正好,我的姐姐開始喝著伊利**星兒童成長牛奶健固的時候我的胡馬真正好。過生日的時候媽媽給你買乙個漂亮的猴子蛋糕、一根數字蠟燭,唱著生日歌。

小麗閉上眼睛,默默許願。』』等一下姐姐開心喝著伊利**星兒童成長牛奶全聰的時候我的胡馬真正好,我和姐姐開心的喝著溫氏鮮牛奶的時候我的胡馬真正好。

行人過馬路如果沒有斑馬線是否就沒有權利過了?

7樓:匿名使用者

行人過馬復路如果沒有斑馬線制

,在確認安全的前提bai下,是可以過du馬路的。

參考依據zhi:

《道路交通

dao安全法》規定「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

8樓:有所依據

可以參考《道抄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

9樓:糖雞可德

當然有了,車讓行人永遠是王道

行人橫過馬路沒有走斑馬線被撞,事故責任應該怎樣劃分?

10樓:雙勾月

一般要機動車方負本事故的全部責任,但是對方有辦法證明行人有過錯的,可以減輕機動車方的責任。也就是說只有證明行人有責任才能減輕機動車的責任,無法證明的,那麼只能有機動車方承擔。行人雖然沒有走斑馬線,但是按法律規定機動車還需盡到避讓的義務。

如果機動車已經採取避讓措施,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採取措施,也會倒置事故發生的的,那麼說明行人也就存在過錯,交警會根據過錯來判定雙方具體的責任。

具體的責任認定要看交警現場勘查的情況,我說只能作為您參考的依據。

11樓:時尚糟老頭

不管是誰的責任都是他賠償你,就算機動車停在那裡沒動,你跑過去撞上機動車也是他賠償你,因為交法規定機動車與行人或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12樓:匿名使用者

同等責任,因為司機有安全行駛之責。高速路上無責還要賠10%。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走斑馬線被車撞我去10公尺遠,交警劃分我有責任,他說我沒在斑馬線,請問合理嗎?

過馬路不走斑馬線可以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規則是要走的,當然你不走也沒人強迫你啊,那個就是你走斑馬線屬於你有理,如果出了事故是機動車的責任,如果不走斑馬線,機動車的責任會非常小,一般都沒那麼趕時間,還是遵守交通規則的好,誰都有親戚朋友,安安全全的多好!祝你幸福。

15樓:匿名使用者

城市街道人行橫道上的一條白線,又叫斑馬線

。斑馬線源於古羅馬時代的跳石。早在古羅馬時期的龐培城的一些街道上,車馬與行人交叉行駛,經常使市內交通堵塞,還不斷發生事故。

為此,人們便將行人路與馬車道分開、並把行人路加高,還在靠近馬路口的地方砌起一塊塊凸出路面的石頭--跳石,作為指示行人過街的標誌。行人可以踩著這些跳石,慢慢穿過馬路。馬車執行時,跳石剛好在馬車的兩個輪子中間。

後來,許多城市都使用這種方法。19世紀末期,隨著汽車的發明,城市內更是車流滾滾,加之人們在街道上隨意橫穿,阻礙了交通,從前的那種跳石已無法避免交通事故的頻頻發生。20世紀50年代初期,英國人在街道上設計出了一種橫格狀的人行橫道線,規定行人橫過街道時,只能走人行橫道,於是倫敦街頭出現了一道道赫然醒目的橫線,看上去這些橫線像斑馬身上的白斑紋,因而人們稱它為斑馬線。

司機駕駛汽車看到這條條白線時,會自動司機駕駛汽車看到這條條白線時,會自動減速緩行或停下,讓行人安全通過

減速緩行或停下,讓行人安全通過。斑馬線至今在街道上仍然隨處可見。

過斑馬線被撞了賠償高

行人過馬路一定要走斑馬線嗎?

16樓:福波蔡幼萱

如果大家都不走,那弄到斑馬線來幹嘛???

17樓:彤縈浦俊德

為了安全,採用的辦法

18樓:伏霞經翊君

肯定羅,為了你的安全是一定要的!

19樓:弭瑩申語風

如果你不怕死的話,如果你不怕被罰款的話,你可以選擇不走…………

行人因為未走斑馬線過馬路算違規麼

典型的中國式過馬路 這個算行人違反交通規則,出了事故,行人最少承擔30 責任。法律規定過馬路一定要走斑馬線嗎 是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 通過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 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 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

老人過馬路,沒有斑馬斑馬線,被電瓶車撞了。電瓶車要付全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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