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關係分手有一方要自殺,另一方會服法律責任嗎

2021-03-04 08:48:51 字數 5471 閱讀 5018

1樓:心碎的傷疤

要看分手原因,如果是因為父母反對才分手導致自殺的話按反對者要付法律責任,根據婚姻保**規定任何人不得干預他人戀愛自由和婚姻自由,要是干預的話會給於處罰,要是因反對其婚姻和戀愛自由導致他人自殺折需要負法律責任,若因反對發生動手事件無意將其打死折以故意殺人論處

分手了,還有必要再聯絡嗎?

2樓:後弘博詩龍

那得看看是什麼情況~第一種情況:只是小兩口鬧彆扭~那就沒有必要了繼續生氣不聯絡了~人都有犯錯誤的時候~你說是不是?心放寬一點點,如果放不下,那就狠狠愛~讓他改掉身上的瑕疵。

相信你們可以繼續幸福的

第二種情況:真的不可能了~而且你下定決心永遠不要原諒他了~這種情況比較棘手。。。。需要時間……在第乙個月內不要聯絡他~把生活中他的東西全部扔掉~換掉手機號碼~不要聯絡~儘管很痛苦~堅持乙個月!!

再聯絡看看~把握住自己~當有一天他從你面前走過時~你會發現心不那麼疼了~這時你就成功了~這種情況~你就不要再聯絡了

但是還是希望你幸福~加油哦

3樓:鄂冰濯玉

因人而異,不過分手後是可以做朋友的。

不過能成為朋友是很難得的,即使是朋友可能也只能是普通朋友,因為分開了,都會有各自的生活和伴侶,也不排除有那種分手了還很好,而且又和好的。

深愛過對方,至少有一方會覺得受到很深的傷害,他可能不太願意再聯絡,可能再見到會更受傷,另一方也最好不強求。

看來,分手後,大家要明白分手的原因,可以吸取教訓,也可以在接下來的時間裡盡快恢復,在都能坦然的面對曾一起有的過去的時候,我想朋友是可以做的,時間可以療傷!

4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問問你自己內心,有他麼?而不是你去問別人,情深情淺,緣起緣落,故事的結束,要麼悲傷,要麼平靜,要麼悲痛,估計大多數都是悲痛傷心的……。

2、表面看你們的分手「原因」,個人判斷還沒有到那種生死相依,刻骨銘心的地步,一段感情的結束,不會因一點鎖事或是完全可以克服的事情……來作了結或依據。就算「不可抗拒」的外因,也有因感情的「堅定」、「堅守」而最終不離不棄的。所謂「不耽誤」也許在某個「特定的時刻」只是乙個「藉口」或是個人因生活狀況的變化而內心「承受能力」使其無法承受,從另一角度看也可以看成是某些人個人行為上表現出「孱弱」,…………往往這個時候,「感情」很「脆弱」,在某些「東西」面前「不值一提」或是「不堪一擊」……。

具體原因也不知道你們是為何,也不知道你們的情感基礎有多深,相愛的時間多長,如果是正常的朋友間的問候的簡訊可以理解,但回過頭來想想,如果是些和以前的資訊差不多內容的東西的話……問問自己的內心,你,還愛他嗎?……你就會找到答案的……。

祝你好運,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5樓:邵合英表戌

分手了,還能做朋友嗎?

我們愛過,喜過,哭過,也累過,最終我們還是分開了,分開

在平平淡淡的夜晚,在只字片語的唇間,

分手,只有2個字!

在一起的時候做不了戀人

,分開了做個朋友,看起來似乎是乙個不錯的結局,至少大家還有相互關心相互聯絡的

理由,然而,這是最好的解決方式嗎?自己最愛的人此時已經沒有了那時的親密無間,

沒有了那麼多的真情流露,做朋友,在我看來應該是痛苦的事情,除非在一起的時候沒有

真正的付出過,分開後還想繼續,又不用負責任。。。分手了,就走吧,不做朋友!這樣太

累了,何必苦苦的相撐!

走吧,把自己的愛留給應該愛的人吧,不要等你遇到真正屬於

自己的愛人的時候,卻發現自己已經累了,沒有精力再去全心全意地付出,留給他的太

少太少了,我已經把我畢生所能對乙個人付出的全付出了,我再也不能如此全心全意的對

待別的人了。

6樓:同綠蘭天素

兩個人從相識、相知到相愛,在交往一段時間後,由於種種的原因,最後不歡而散,在分手時,總有一方會說出那句最真實的謊言——希望我們還能是朋友。如果是我,並且覺得彼此愛過,恨過,就不可以做朋友,我想也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了。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後做朋友談何容易?

分手後,我還能是你的誰?

分手後我還能是你的誰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我選擇做陌生人的理由是: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曖昧的關係,那樣只會讓自己傷心,難受,進也不是,退也不是,既然分手了,就徹底的退出,快樂的生活,開心是現在唯一的追求。

我只能對她說句對不起,不管是什麼原因,分手了就分手了,既然我們不能再相互愛下去,就讓我們做陌生人吧,直到你有繼續愛下去的決心的時候.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你曾經深深的愛過這個人,她曾經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麼怎麼去轉換角色,才能若無其事的把他看成是乙個朋友?這對大多數人來說,恐怕都是難以做到的。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說分手後,還會保持聯絡,這只能說明有一方還沒真正放下對方,他還不願從對方的生活中徹底消失,所以會找各種看似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接近對方。可是,捫心自問,如果你們是真正的愛過一場的話,真的能做成朋友?

no,因為現實是殘酷的,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多姿多彩。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假設雙方分手之後都另結新歡,你卻仍以舊愛做朋友,新情人心理怎麼想。誰不認為你與舊愛是藕斷絲連呢?

新歡必然心中不滿,更怕在拉拉扯扯中搞出乙個對角關係來。雖然也有一些相安無事的例子,但這些故事總不免另人聽出一絲尷尬來。當你看到舊情人,你又怎能忘記曾與他同甘共苦一起走過的日子?

除非未曾刻骨銘心。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看著自己以前的戀人,與別人親親我我、歡天喜地,你心裡真的就那麼平衡嗎?人都是有尊嚴的,何必自找苦吃呢?

還是早點脫離苦海,把它封在心裡,懷念,或者扔掉它,重新過自己的生活這才是明智之舉!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分手了,不做朋友是為了不再給對方希望,不給任何機會,這個人沒愛過你或者已經不再愛你,再抱著希望簡直是一種酷刑,放手,反而是大家解脫的最好辦法,而做為任何一方,既然沒有了愛,也就沒有必要苦戀不捨了。所以,既然沒有緣分一路同行的走下去,那就徹底分開吧,默默的祝福你,但是我的生活中,已經沒有你。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分手之後仍要做一對朋友,豈不是把過去的一切又帶回自己的生活中?何苦呢?

歌裡就這樣唱到:「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淡忘了原初的傷疤,只是一回想起來,還是有一絲隱隱的酸楚在腦海裡殘留著,久久不能散去。曾經摯愛的人轉眼間已成陌路,那份愛也已經隨風而逝,說是可以忘記,可生活就象表演,不經意間的相遇,看著她遠去的背影往昔一樣在腦海間漂動,那種傷是難以語表的。

慢慢發現,激情與浪漫已漸漸遠去,難以再愛。

」 是啊,有時候感情就像一場遊戲,但也並不是誰都願意這麼做。人這一輩子記得最多的應該是最快樂的那段日子,即使有傷害和痛苦,也不會為此後悔過,人不能後悔,後悔就代表否定自己,否定自己那就不可能快樂。也許你的收穫僅僅是一些支離破碎的記憶,並不如你想象的那麼美好,有乙個美滿快樂的結局,但起碼自己曾經那麼的珍惜和努力過,足矣!

分手後:

---不可以做朋友

---因為彼此傷害過

---不可以做敵人

---因為彼此深愛過

---所以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7樓:畢興於卯

因為分手就說明彼此已經傷害過對方了,

曾經刻骨銘心的愛過,傷過,哭過,分手後做朋友又談何容易?看著自己以前的戀人,與別人親親我我、歡天喜地,你肯定會有不開心,妒忌,甚至恨。何必自己做戲給自己看呢?

既然已經選擇分手了,為什麼還要刻意的去維護一種近似超越友誼的關係呢?不如把它封在心裡,懷念或者扔掉,迎接新的生活。。。。分手了,何必要再做朋友?

否則,何言分手。。

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或許,多少年後,心裡的這份感情已經變成回憶,也沒有了以前對彼此的感覺了,而且彼此都有了新的幸福.我想那時可能會在成為朋友.

8樓:騎富貴容嫻

可以聯絡啊!

當他不愛你的時候,請不要失去自己的自信。因為愛乙個人,並非他的優秀,而只是一種感覺,他讓你有這樣的感覺,即使你愛他,同樣,他不愛你,也並非你不優秀,優秀不是愛的理由,看看還有那麼多愛自己的人,淡淡地微笑一下,也是異樣的甜美!

當他不愛你的時候,也一定要祝福他,有了愛,便不會有恨,愛是美好的,恨卻醜陋,何必讓生命中最美好的東西變醜惡呢?也不要覺得不公平,關幹分開,他失去的是乙個愛他的人,而你失去了乙個不愛自己的人,卻得到了乙個重新生活,重新去愛的機會!!

當他不愛你的時候,請不要去想到永遠,愛沒有永遠,你此刻深愛,卻也注定將來的哪天也不再愛他,他只是比你早一步到達了這一天。當他不愛你的時候,請輕輕擁抱一下回憶裡的溫暖,輕輕地凝視凋謝的溫柔!

當他不愛你的時候,親愛的,請你深深呼吸,一生的路上,鋪滿了愛的花朵,總有那麼一朵是屬於你的,這不是安慰你,而是.,這是生生世世早已經注定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讓你滿意!!謝謝!!!

9樓:劇竹秋茶

如果兩個人是認真的``是真的相愛的`~

分手後就絕對不可能成為朋友

如果兩個人都只是玩玩而以``

分後會可能還會做朋友```

兩個人做了朋友```又能怎麼樣呢

?看著你曾經愛的人``

而現在你們已經不相愛``

做朋友了``在一起又該怎樣相處呢``怎樣面對呢``那樣也許也只會讓你想起你們曾經的過去

只會更痛``

10樓:信秋芸壬誠

沒那個必要如果再聯絡的話會可能讓雙方再捲入痛苦之中除非雙方都沒愛過對方

11樓:一盛爺一

分手之後,你會再和前任情人聯絡嗎?

我不會。所以,我很羨慕那些可以和前任情人繼續做朋友的人。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做到的,也不知道他們如何和自己現在的伴侶解釋這層關係,更不知道他們是否會在意對方的現任伴侶是怎麼想的。

總之,和前任情人繼續做朋友,確實非我能力所能及。我承認那是很大的愛,很大的包容,很深的慈悲。十分慚愧,我真的沒有辦法。

或許看到對方,我的心還會勾起往日回憶。即使已經沒有愛,也沒有恨了,但我會知道我們有過怎樣的過去,那絕對不是一般朋友的關係。曾經生死相許,曾經愛對方多於愛自己。

如今,雲淡風輕了,我如何坦然面對,如何溫柔安撫,那個放開後花了很多心力才逐漸痊癒傷痕的自己?

所以呢?這代表我還沒有放下嗎?其實,倒也未必。有沒有放下,跟要不要再聯絡是兩碼事。已經放下,不一定要再聯絡。可以再聯絡,也不見得已經放下。

乙個交情很好的女性朋友跟我說,她和男友分手多年,已經全然放下了,但就是不想和對方聯絡,包括彼此共同的好友,在分手的剎那,全數割捨。其他朋友都驚訝地說:「你做得好絕喔!

」甚至有人懷疑地問:「你確定真的放下嗎?」

有沒有放下?自己最清楚。當你懷想起那個曾經牽動你所有喜怒哀樂的人,心中是否還有埋怨、恨意、遺憾、傷痛,甚或愛戀?如果都沒有這些情緒,表示你已經把很大部分的罣礙都放下了。

至於要不要跟對方聯絡,或跟共同認識的朋友往來,這是個人的原則問題,和有沒有放下並無絕對關係。更進一步想,或許這也是一種慈悲的心情,讓分手後的彼此,都可以徹底地平靜,心湖不再激起任何漣漪。

其實我心中還有乙個自私的秘密——不和前任情人有任何聯絡,是為了將彼此的印象留在當時最美好的一刻。分手當下給對方的祝福,足以美化了歲月的痕跡,後來的柴公尺油鹽醬醋茶,都無須再被提起。

原來,愛情中可以最不食人間煙火的,其實是已經分手的關係。那些封存的記憶,是無瑕的美麗。

分手後不再聯絡,並非表面上那般無情,而是只有當事人才會懂得的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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