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協作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不僅適當履行自己的合同債務,而且應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的要求協助對方當事人履行其債務的履行原則。合同的履行,只有債務人的給付行為,沒有債權人的受領給付,合同的內容仍難實現。不僅如此,在建築工程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提供服務合同等場合,債務人實施給付行為也需要債權人的積極配合,否則,合同的內容也難以實現。
因此,履行合同,不僅是債務人的事,也是債權人的事,協助履行往往是債權人的義務。只有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協作,合同才會得到適當履行。
協作履行原則內容
一般認為,協作履行原則含有如下內容:
1、債務人履行債務,債權人應適當受領給付。
2、債務人履行債務,時常要求債權人創造必要的條件,提供方便。
3、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應積極採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否則還要就擴大的 損失自負其責。
4、發生糾紛時,各自應主動承擔責任,不得 推諉。
協作履行原則要求
在合同履行中,協作履行的具體要求如下:
1、一方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應盡量為其履行創造必要的方便條件,以使其實際履行得以實現。
2、一方當事人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需變更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也應及時答覆,共同協商妥善的 變更辦法。
3、一方當事人確實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說明情況,對方接到通知後應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儘量減少或挽回損失。
4、一方當事人因過錯 違約時,對方應盡快協助糾正,並設法防止或減少損失。
5、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 爭議,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及時 協商解決。
應當強調,協作履行原則並不漠視當事人的各自獨立的合同利益,不降低債務人所負債務的力度。那種以協作履行為藉口,加重債權人負擔,逃避自己義務的行為,是與協作履行原則相悖的。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國際報復的原則包括哪些內容
2樓:匿名使用者
一、報復行動只針對侵權的國家
一國不能以某個國家侵權為由而對該國的同盟國進行攻擊。報復應該明確進行。比如,2023年「9·11」事件後,美國以阿富汗塔利班政權支援本·拉登和「基地」組織為由,發動阿富汗反恐怖戰爭,推翻塔利班政權。
這種報復就是針對阿富汗政權的,因其打著反恐怖的旗號,師出有名,反而獲得世界各國的認同。這種以戰爭手段來報復塔利班的舉動,儘管非常過度,但是由於塔利班的倒行逆施早已讓世界各國非常痛恨,所以,美國發動戰爭推翻塔利班,正好滿足了世界各國人民的要求,因而贏得了國際社會的廣泛支援。這是美國善用哀兵戰略,推行國家戰略的乙個生動事例。
二、報復行動針對相同或相似的物件和目標
受害國進行報復不能無的放矢,所以,理論上應該只針對侵權國相同或相似的目標和物件。比如,自衛反擊所針對的目標就是敵對國家的入侵行為。2023年中印自衛反擊戰就是我國針對印度入侵藏南地區而進行的自衛性報復行動。
**制裁的反制通常也採用對等**報復措施。美國現在動輒就對我國發起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我國也可以利用世貿規則進行合法的反制。
三、報復行動和侵權行為所造成的侵害相等或相平衡
國家選擇報復措施進行自保,本質上不是為了加害侵權國家,而只是捍衛自身的權利,維護自身的利益,所以,報復應與侵權行為相對應,報復結果應與之相同或相似。只有這樣,才符合衡平法則,才具有正當性和合法性。比如,在伊拉克發動入侵科威特戰爭之後,聯合國授權美國發動解放科威特的戰爭,美國因此發動海灣戰爭,將伊拉克軍隊趕出科威特,恢復科威特的主權。
這是國際社會報復伊拉克侵略行徑的合法行動。
四、報復不超出必要限度
平衡性原則的反面意涵就是,報復以不超出必要限度為準,不能超過國際法所允許的範圍。比如,2023年美國**以薩達姆擁有大規模殺傷性**為由,發動伊拉克戰爭,推翻薩達姆政權,占領伊拉克,控制伊拉克石油資源,導致無數平民的死傷。這種報復行為顯然已經超出必要限度,構成了人道主義的災難,嚴重違反國際法基本原則。
判斷報復措施是否超出必要限度,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去觀察。一是看實行報復的國家是否是藉機發難。這是處在強勢地位的國家經常採用的辦法。
當該國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冒犯,而該國與被指控的國家又處於不友好狀態的情況下,該國往往不管這種所謂的侵權事實的性質、後果、惡劣程度如何,而藉機進行報復。
通常這種報復措施都比較強烈,往往會超出必要的限度。有的國家藉口報復而行霸權之道,乃是違反國際法之舉,而不屬於國際法允許的報復範疇。比如,在加拿馬**諾列加因為在巴拿馬運河管理問題冒犯美國之後,美國老布希**就發動巴拿馬戰爭,派出軍隊進犯巴拿馬首都,將諾列加**推翻並抓回美國。
其理由是諾列加販毒。這種理由非常牽強,根本就不足於成為乙個國家推翻另乙個國家的元首的根據。這純屬霸道主義的行徑。
二是看實行報復的國家是否是過度使用威脅手段。2023年伊朗發生伊斯蘭革命,推翻了美國扶持的巴列維國王之後,美國藉機發難,對伊朗新政權進行報復,與伊朗斷交,在全世界發動盟國進行全方位的制裁,長期斷絕與伊朗的外交關係,處處與伊朗為敵,給伊朗帶來很大的困境。伊朗時時面臨來自美國的戰爭威脅,****得不到國際社會的保障。
這種長達30年的報復措施實在太過分。
五、報復應該遵循必要的國際法規則
受到侵害的國家行使自保權進行報復,應該在國際法許可的範圍之內進行,才能更好地獲得國際社會的認同和支援。比如,反侵略,應遵循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一般原則;反制**制裁,就應該遵循國際**法的一般規則,尤其是世貿組織規則。否則,報復措施就可能達不到良好的效果,甚至反報復。
3樓:智立人力資源管理
l、人道原則:保護戰爭受害者。這是國際人道法的核心,非戰鬥員必須得到尊重、保護和人道待遇。
2、區分原則:在作戰中必須嚴格對戰鬥員與非戰鬥員加以區別,這是國際人道法最基本的限制和規定。 3、軍事需要與比例原則
職責與許可權一致的原則包括哪些內容
4樓:波士商學教育
權利是完成任務的必要工具,職位和權利是相對等的。分工本身就意味著明確職務,承擔責任,並確定與職務和責任相對應的利益。為了實現職、責、權、利的對應,要做到職務實在,責任明確,權利恰當,利益合理。
遵循這一原則,要有正確的授權,組織中的一些部門或者人員所負責的任務,應賦予相應的職權。
授予的權利不應大於或小於其職責,下級也不能超越自身的權利範圍。上級掌管總的許可權,其他許可權分配給下級,既統一領導,又分級負責。如果有權無責,會助長瞎指揮和官僚主義,有責無權或許可權太小,會阻礙或束縛管理者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組織缺乏活力,不能真正履行相應的責任。
會話合作原則包括哪些內容
5樓:那拉德皮鸞
會話合作原則包含以下四條準則:
一、質準則。關注的是話語或資訊的真實性。包含兩條次準則:
1、不要說自知是虛假的話語或提供虛假的資訊。
2、不要說缺乏足夠證據的話語或資訊。
二、量準則。關注的是話語的資訊量。
1、所提供的資訊應是交際所需要的。
2、不要提供交際意外的額外資訊或少提供資訊,即提供的資訊不多也不少。
三、關係準則。關注的是所提供的話語或資訊是否有關。
四、方式準則。關注的是所提供的話語或資訊是否清楚、明白。
1、避免晦澀。
2、避免歧義。
3、要簡練(避免羅嗦)。
4、要井井有條。
6樓:麥積財稅
會話合作原則是公共關係學中的乙個重要的原則。
含義:它是指交際雙方為使會話、合作順利進行,以達到共同的溝通目的而必須相互配合,共同遵循的某些準則。
內容:1.質的準則(quanlity maxim):保證會話內容是真實可靠的資訊;
2.量的準則((quantity maxim)):保證會話的量充分但不多餘;
3.關係準則(relevant maxim):方式明白易懂、為對方接受和理解;
4.方式準則(manner maxim):話語圍繞目的,緊扣主題。
合同履行中的驗收標準是什麼,合同條款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執行合同第二條款具體的內容是什麼
合同履行中bai的驗收標準是什麼?根據du 合同法 第zhi十二條的規定,dao標的物的數 專量 質量是合同的主要屬條款內容。但實踐中由於各種原因,當事人在合同中對質量檢驗的條款或是過於簡單,或者沒有約定,造成在合同發生爭議時缺少判斷依據。合同法 對此作出了一些補救性的規定。如第六十一條規定 合同生...
求《合同法》中關於「遲延履行」的規定
第九十四來條有下列情形之源一的,當事人 bai可以解除合du同 一 因不zhi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dao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主要債務 三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
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則
合同法 第5條規定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該條確立了公平原則,它是民事活動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這裡講的公平,既表現在訂立合同時的公平,顯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銷 也表現在發生合同糾紛時公平處理,既要切實保護守約方的合法利益,也不能使違約方因較小的過失承擔過重的責任 還表現在極個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