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縣制取代分封制的重要意義要意義

2021-03-04 06:08:14 字數 5399 閱讀 3440

1樓:有露桑煊

分封貌似是井田制的結果

郡縣制取代分封是生產力進步的必然體現,也是歷史的必然程序!話說我也是文科的啊,很多年了,沒差資料,只記得這麼多了

歷史問題:郡縣制取代分封制有何重要意義

2樓:百度使用者

郡縣制代替分封制.中國歷史上傳統的世襲貴胄階層徹底被秦始皇消滅了.好處如上所述.

諸如**對地方的控制,強化君主**之類的.壞處的普天下皆是都成了奴才.貽怠至今.

奴性根深.

3樓:沃凌文黎翮

郡縣制取代分封制,在國家制度中由地域關係取代了血緣關係.

國家管理人員由職業官僚取代了世襲領主,徹底打破了世卿世祿制,使貴族政治轉化為官僚政治.

地方的長官不再家族世襲,加強了**對地方的控制,強化了君主磚製,有利於鞏固和發展統一的多民族國家.

4樓:滿洛裴瑜

分封制產生諸侯,享有世襲的權利,不受**管理,具有很強的獨立性。郡縣制產生官僚,由**任命,受**管理監督,不得世襲。兩者最主要的區別在於郡縣制形成了**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

本質區別在於分封制產生的國家,邦聯。郡縣制產生的是地方。前者不是統一的國家,諸侯國都在事實上享有主權。

後者是獨立的國家,只有乙個主權。

郡縣制取代分封制在這方面的重要意義:1、是**集權形成過程中的重要環節。2、是官僚政治取代貴族政治的重要標誌。3、實現了權利向**集中,有利於鞏固和發展統一的多民族國家

如何評價郡縣制取代分封制是歷史的進步

5樓:匿名使用者

分封制和郡縣制都是我國古代重要的政治制度,都對中國歷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分封制源於夏商,盛行於西周,它是周王把土地和人民分賜給諸侯臣下的制度;郡縣制出現在春秋戰國時期,到秦朝推廣到全國,從此成為我國古代基本的政治制度。在漫長的歷史時期,兩種制度雖然有過反覆,但郡縣制一直是歷史的主流。

這說明郡縣制代替分封制是歷史的進步。具體來說,包括如下幾個方面:首先,郡縣制適應了更高的經濟水平。

分封制是奴隸社會的政治制度,當西周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起來的時候,各地的生產力相對比較落後,地區之間經濟聯絡薄弱,交通困難,實現完全統一的政策是不可能的,把自己的兄弟、子侄、功臣等分封到各地作諸侯,各地諸侯不用全國統一的政策,只按照當地的經濟水平進行治理,就能夠促進經濟的發展。到春秋戰國時期,隨著封建生產關係的產生和確立生產力提高,同時古代商業得到了發展,經濟之間的聯絡加強,而原來分封制下,各自為政、戰禍連年的狀況不利於新興地主階級發展經濟。同時經濟聯絡的加強既要求實行全國統一的政策促進經濟的發展,又為政策的推行創造了條件。

秦統一後,秦始皇在全國推行郡縣制,這才使他的統一度量衡、文字、錢幣的政策,得到了有效的貫徹,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和文化的傳播。其次,郡縣制適應了全國大一統的需要。分封制建立初期,周王通過分封建立諸侯國來鞏固周朝的統治,雖然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由於諸侯可以自行設定官吏、徵收賦稅和建立武裝,因此隨著時間的推移,諸侯國的獨立性越來越大。

到了春秋時期周王淪落到諸侯的地位,不僅不能管理諸侯,聯「天下共主」的名義,還需要強大諸侯的保護,甚至成為諸侯爭霸的工具;到戰國時期周王朝正是被自己冊封的諸侯「秦」所滅。歷史充分說明,分封制不利於加強**集權,必須建立新制度的來取代。經過春秋戰國的實踐和法家的理論證明,郡縣制取代分封制登上了歷史舞台。

在郡縣制下,郡縣是國家的地方行政機構,長官由皇帝任命,地方**之間互相牽制,分工合作,依照**指令,治理地方,對**完全負責,受**的監督和考察,這對於削除地方割據勢力,保證歷代王朝各項政令的貫徹執行,加強**集權,維護大一統局面有重要意義。第三,郡縣制取代分封制擴大了封建王朝的統治基礎。在分封制下權力的繼承採用世襲制,權力的使用不受任期的限制,因此地方政治權力實際上只是掌握在個別貴族手中,國家權力轉化為私人權力,國家的政治基礎異常薄弱。

當週王被秦國廢除時,雖然有爭霸的諸侯為了「爭霸」目的進行譴責,但在周,並沒有反抗的力量。在郡縣制下,**由**任命,受任期的限制,這就為更多的人參與國家政治,掌握國家權力創造了條件。後世能夠實行察舉制和科舉制,其基礎就在於廢除了世襲的分封制,實行了權力向更廣大人民開放的郡縣制。

第四,郡縣制代替分封制有利於地方政治的清明。在分封制下,諸侯是地方的實際統治者,他們擁有各種特權,他們死後,權利由子孫繼承,這就使諸侯驕橫,貪財好戰,從而導致了政治的混亂,但因為分封制的規定,**並不能撤換不稱職的諸侯。郡縣制則不同,郡縣守令非世襲官職,由**任免。

他們對屬於自己管轄政區範圍內的百姓進行統治,負責徵收向**交納的賦稅,遇有決不下的爭訟,必須申報**來處理,沒有世襲的封地,靠的是國家下發的俸祿,只有治理成績才能夠決定他們的獎勵公升遷。如果官吏有不法的情形,**隨時可以撤換、懲處。因此一方面皇帝為了政治需要選拔有才能的人治理地方,另一方面官吏為了政治前途要勵精圖治,這些活動都有助於地方的政治清明。

總之,郡縣制代替分封制是歷史的巨大進步,它對於國家維護大一統局面、政治的清明、經濟的發展、文化的傳播,都起到促進作用。

郡縣制代替分封制具有怎樣的歷史意義

6樓:劍鋒如麻

王權增大,臣權減小。統一賦稅,統一度量衡,統一路尺,增加民族凝聚力

郡縣制與分封制的異同

7樓:風裡百合

一,內容 :

其一,分封制是

與宗法制相聯絡的,是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郡縣制是在國家大一統的條件下實行的,是按地域劃分的。

其二,分封的諸侯王位世襲,並擁有封地;郡縣的官吏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調遷,官位概不世襲,官吏只有俸祿沒有封地。

其三,諸侯國擁有很強的地方獨立性,容易發展為割據勢力;郡縣則是地方行政機構,有利於**集權的加強和國家的統一。

二作用,目的:

分封制為西周的統治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加強了**集權容易導致王侯割據勢力的形成,

郡縣制,是秦廢除分封制.行郡縣制度。初設三十六郡,後增至四十郡由**直接統治管理,不容易導致地方割據勢力.從而進一步加強**集權.

兩重制度都是為了加強**集權制.都在當時起了重要的作用並為做為以後的朝代做為典範

8樓:不酸

逛了一圈 看這題還沒人回答 我試著回答吧 首先從目的上 兩者都是為了鞏固國家的統治 不同的是 郡縣制是為了加強**集權 分封制是為了建立屏障 拱衛王城

內容以及和**的關係上 郡縣制是在全國設立郡縣 皇帝有任免**的權力 直接派**管轄 **加強了對地方的控制 分封制是分封宗室、功臣到各地為諸侯 王是象徵意義上的全國最高統治者 諸侯有受徵召、朝覲進貢的義務 但諸侯都是自立一國 管理不受王的干涉 **對地方的控制要弱

作用 分封制在早期確實能穩定國家的統治 加強了邊防 保衛了**** 但國家對諸侯的控制也會相對減弱 久了反而會對**造成威脅 郡縣制替代分封制 有利於加強**對地方的管理 特別是**有**的任免權 在將地方的權力收歸**外 還消除了割據的基礎 鞏固了國家的統治 但正如顧炎武所說「封建之失,其專在下。郡縣之失,其專在上」 不斷加強皇權 成了封建社會政治程序的主流。

希望這些對你有幫助

9樓:水晶宮道人

同:兩者都是處理地方與**的關係而建立起來的制度,兩者都是為了統治的穩定,鞏固政權

異:分封制是在奴隸社會以血緣關係為紐帶,以宗法制為基石,通過分封諸王,達到鞏固**通知的目的,地方的諸侯王有很大的實權,王位是世襲的,而郡縣制是封建社會形成的皇帝垂直管理地方的一種制度,地方**有皇帝任命,向皇帝負責,不能世襲。

10樓:髑葬

郡縣制是在封建度地所有制基礎上產生的政治體制,郡和縣的最高長官有皇帝或者**行政機關任命,無爵位,不世襲。而分封制則是一種奴隸社會的政治制度,在奴隸社會井田制土地國有的基礎上產生。王侯貴胄受封後便擁有了官位的世襲特權,並且有爵位。

前者服務於封建**集權的政治體制,而後者則是服務於奴隸社會。雖然在封建社會仍然存在著分封制,但就其經濟基礎而言,王國的剝削方式已經轉化為了封建剝削,而不是完全佔有奴隸本身。

**集權程度不一樣,郡縣制是**和地方的關係,權利在**,**說了算,並牢牢控制地方,並適當放權,給地方一定的自主權,並且只有乙個王,其餘的全是臣子;分封制有乙個大王,還有一群小王,**集權程度較低,比如西漢時期的八王之亂,就是因為各個王的實力大了,敢和**抗衡,想爭奪權力即一統天下的權利。分封制在發源周朝,秦代廢除實行郡縣制,但是漢朝因特殊原因又實行,漢武帝深知權利的不穩定性,地方王敢肆意妄為,就結束了分封。

第一,傳承制度不同。

分封制度萌芽於夏朝,盛行於西周時期,它是國君將田邑賜給宗室臣屬作為俸祿的制度。受封的物件有三種型別:一是周王的同姓親屬即王族,二是功臣,三是古聖王的後裔即先代貴族的後裔。

不論受封的是誰,一旦被封,都世代相傳,即實行世襲制。

郡縣制則與此相反,郡縣的行政長官郡守和縣令,均是由皇帝直接任免的,而且不能世襲,即實行的是任免制。

第二,職責範圍不同。

在分封制下,受封的諸侯在封地內不但享有行政統治權,而且擁有對土地和人口的管理權,但受封的諸侯必須對周天子盡一定的義務。例如,必須定期朝聘周王,向周王貢獻各種物產,接受周王之命出兵保衛王室或征伐反叛者等,同時對周王的婚喪嫁娶、巡狩等也要盡義務。

郡縣制則不同,郡守和縣令在轄區內只行使行政管理權,對土地和人口逐漸失去統治權。郡守和縣令只負責管理人民,收取賦稅,徵發兵役和徭役。

第三,「治地」方位不同。

分封制下的封地多位於授封者的周圍,其中心地帶為授封者,即國君或諸侯直接統治的中心。例如,國君直接統治的地區限於「方千里」的「王畿」之地,畿外之地則分封給各諸侯,目的是保衛王畿的安全,保衛四疆之土。諸侯的直接統治也常在封地的中心,稱為「都」城,其附近或邊遠地區則分封給卿大夫作采邑。

卿大夫以同樣的原則繼續分給士大夫。如此,王畿、「都」城、采邑處於各級封地的中心地帶,四周之地均為受封者的封地,形成了不同層次的「眾星拱月」的統治網路,體現了「古之王者,擇天下之中而立國,擇國之中而立宮,擇宮之中而立廟」的居中傳統觀念。

郡縣制的情況多有不同。初建時,郡多在邊遠的、具有戰略意義的地區。如秦南平百越後,設定了南海郡、桂林郡、象郡;北擊匈奴,收復朔方後,設定了九原郡。

縣則地近統治中心的、較富庶的近畿地區。以後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及政治上和軍事上的需要,郡和縣的地區分布漸趨一致,最終發展成為郡統縣的隸屬關係。

第四,歷史作用不同。

分封制體現了「薄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一統天下的政治局面,各封國具有保衛王畿、保護國君絕對安全的義務,這和西周時期經濟發展水平低、政治不平衡、文化差異較大的情形相適應,有一定的進步意義。但是,由於各諸侯國在封地上擁有絕對的統治權而變成了大大小小的獨立王國。在一定的條件下,這些王國演變成完全獨立的國家,直接或間接地威脅國君的安全,釀成了列國爭霸,互相兼併,國君權力衰微,大權旁落,最後導致完全**的政治局面。

春秋爭霸局面的形成,可以說是分封制的必然產物。

郡縣制的出現及其推行,消除了由分封割據而帶來的隱患,使皇帝能夠直接控制地方的行政制度,成為中國兩千多年封建**統治的組成部分。王夫之說:「郡縣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

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勢之所趨,豈非理而能然哉。」由此可見,郡縣制對中國傳統封建社會的社會調控產生了深遠影響。

分封制和郡縣制哪個比較好,求郡縣制與分封制的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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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和郡縣制有什麼區別?它們各有哪些優點和缺點?(請詳細回答)

分封制是把諸侯國分給功臣或者同性諸侯來加強權利 而郡縣制是把封建國家用來加強 權利所設的對於地方的統治 郡縣制在秦朝的時候是郡來通知縣 到拉漢朝還有封國制 封國制封為王國和封國 中國古代帝王 分封諸侯的制度。周滅商和東征以後,曾分封同姓和功臣為諸侯,以為藩屏。諸侯的君位世襲,在其國內擁有統治權,但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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