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錯 當事人達成合意時生效
諾成性民事法律行為,指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約)經對方承諾(也是意思表示)後即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即一旦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就能發生民法上的法律效力。
區分諾成民事法律行為和實踐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法律意義在於二者的成立和生效的時間不同嗎?
2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情況,二者成立是不同的,同時生效的時間也不一樣的。
諾成性民事法律行為,指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約)經對方承諾(也是意思表示)後即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即一旦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就能發生民法上的法律效力。大多數民事法律行為都是諾成性的,如買賣、承攬、租賃等。
實踐性民事法律行為是不僅要求對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實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為,又稱要物民事法律行為,比如保管、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等行為。其中,交付實物的行為是此類民事法律行為成立的條件。
3樓:宋博李博
生效的時間不同,諾成雙方達成合意合同成立即生效(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例如不動產買賣)。實踐雙方達成合意是成立要件,交付是生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
4樓:浮雲の軌跡
一、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和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這一分類的標準是民事法律行為所需的意思表示構成。 (一)單方民事法律行為 單方民事法律行為是基於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二)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雙方民事法律行為是基於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
除了法律另有規定以外,單方民事法律行為自行為人獨立表達其意思時即可成立,而雙方民事法律行為則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時成立。
二、單務民事法律行為和雙務民事法律行為 這一分類的標準是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構成 (一)單務民事法律行為 單務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法律行為的一方當事人負有義務,而另一方當事人僅享有權利。比如,贈與行為中的贈與人負有交付贈與物的義務,而受贈人則享有請求贈與人給付贈與物的權利。 (二)雙務民事法律行為 雙務民事法律行為則是指民事法律行為的雙方當事人均承擔義務,也都享有權利,而且,彼此的權利和義務相互關聯、互為條件,一方的義務就是另一方的權利。
比如買賣合同中出賣人和買受人的權利和義務就是相互對應的。
三、有償民事法律行為和無償民事法律行為 這一分類的標準是民事法律行為的一方當事人承擔義務是否要求對方給付對價。 (一)有償民事法律行為 有償民事法律行為是一方當事人承擔某項民事義務而要求對方當事人給付對價(報酬)的法律行為,比如買賣合同就是典型的有償民事法律行為。 (二)無償民事法律行為 無償民事法律行為則指一方當事人承擔某項民事義務而不要求對方當事人給予對價的法律行為。
它以贈與為代表。
四、諾成性民事法律行為和實踐性民事法律行為 這一分類的標準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實物為條件。 (一)諾性性民事法律行為 諾成性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僅以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大多數民事法律行為都是諾成性的。
如買賣、承攬、租賃等。 (二)實踐性民事法律行為 實踐性民事法律行為則是指不僅要求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實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為。又稱要物民事法律行為,比如贈與、借貸等行為。
其中,交付實物的行為是此類民事法律行為成立的條件。
五、要式民事法律行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為 這一分類標準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是否必須採用特定形式。 (一)要式民事法律行為 要式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必須採用某種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正如民法通則第56條規定的:
「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比如,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合同、質押合同均應採用書面形式,而抵押合同則不僅要用書面形式,而且要向法定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 (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為 不要式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法律沒有規定特定形式而允許當事人選擇約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為。
5樓:東奧名師
民事法律行為:
1.單方法律行為和多方法律行為
(1)單方法律行為,是指根據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無需他方的同意)的法律行為。如委託**的撤銷、債務的免除、無權**的追認、訂立遺囑等。
(2)多方法律行為,是指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為。
2.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
根據法律行為效果的不同,可以將法律行為分為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
(1)負擔行為是使一方相對於他方承擔一定給付義務的法律行為,其中負有給付義務的主體是債務人。負擔行為中的權利人享有要求履行的請求權,義務人的履行行為是請求權得以實現的重要前提。
(2)處分行為是直接導致權利發生變動的法律行為,並不需要義務人積極履行給付義務。注會
6樓:劉小刀
一種是根據角色分類,一種是根據法律背景分類。
民事訴訟法律關係是法院與當事人及其訴訟參與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相互之間在訴訟中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主要分類有以下2種:
根據角色分類,可分為:審判方與原告方之間的、審判方與被告方之間的、審判方與證人方之間的、審判方與其他訴訟參與人之間的民事訴訟法律關係;
根據法系(法律背景)分類,可分為:英美法系民事訴訟法律關係和大陸法系民事訴訟法律關係(還有社會主義法系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等)。因為各法系間的民事審判程式不同,所以也產生了不同的民事訴訟法律關係。
其他分類依照不同的分類標準可對民事訴訟法律關係作不同的分類,但主要是以上2類。
由於對訴訟程式法的研究是基於不同法系的法律基礎背景,所以對民事訴訟法律關係進行再分類研究,就顯得沒有什麼必要.基於此,在學理和實踐上,一般不對其進行分類研究。
7樓:小囡孩
⑴單方法律行為、雙方法律行為、共同法律行為⑵身份法律行為、財產法律行為
⑶有因法律行為、無因法律行為
⑷諾成法律行為、實踐法律行為
⑸單務法律行為、雙務法律行為
⑹有償法律行為、無償法律行為
⑺要式法律行為、不要式法律行為
⑻主法律行為、從法律行為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民法通則》第55條、第56條的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法律行為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民事權利能力是法律確認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自然人只有具備了民事權利能力,才能參加民事活動。《民法通則》第九條規定:
"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是自然人獲得參與民事活動的資格,但能不能運用這一資格,還受自然人的理智、認識能力等主觀條件制約。有民事權利能力者,不一定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
3.行為內容合法
4.行為形式合法
民事法律行為有哪幾種?
9樓:天涼如秋
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民事行為。行為分類 :1、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為 ;2、有償民事法律行為和無償民事法律行為 ;3、諾成性民事法律行為和實踐性民事法律行為 ;4、要式民事法律行為和非要式民事法律行為 ;5、單務民事法律行為和雙務民事法律行為 ;6、主民事法律行為和從民事法律行為 ;7、有因民事法律行為和無因民事法律行為。
訂立合同,訂立遺囑,確立婚姻、收養關係,處分財產權益,贈與等,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就是民事法律行為。
10樓:同陽文種潤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根據行為人數的不同,分為單方民事法律行為、雙方民事法律行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為。雙方民事法律行為是指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最為典型的雙方民事法律行為是合同。
多方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根據兩個以上民事主體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行為。訂立公司章程的行為和簽訂合夥協議的行為就是較為典型的多方民事法律行為。單方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根據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夠成立的行為。
較為典型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如立遺囑,授予**權,行使撤銷權等。除上述分類外,還有一種特殊的民事法律行為,即決議行為。決議行為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基於共同的意思表示而意圖實現一定法律效果而實施的行為。
決議行為的特殊性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決議行為一般並不需要所有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而是多數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二是決議行為一般需要依一定的程式才能設立。
三是決議行為原則上僅適用於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內部的決議事項。
民事法律行為中的成立和生效有什麼關係?
11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法律法律行為中的成立與生效主要有以下區別:
1、兩者的著眼點不同,民事行為的成立著眼於民事行為因符合法律構成要素,而在法律上視為一種客觀存在,民事行為的生效著眼於已經成立的民事行為因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認可的效力。
2、兩者的成立要件不同。民事行為的成立以意思表示成立或意思表示一致為要件,民事行為的生效則以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自願和真實。
3、兩者發生的時間不盡相同同。民事行為具備法定構成要素即為成立,其生效必須具備法定有效要件(如登記等);生效的民事行為必定已經成立,但成立的民事行為不一定生效。
《民法總則》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
12樓:華律網
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有:(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內容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四)形式合乎法律要求。
13樓:9無住生心
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成立,包括以下幾個: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主體據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法律資格。法律不僅要求民事法律行為的行為人必須具有行為能力,而且要求民事行為能力與行為人的「相應」。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公民能夠以自己的行為參與民事法律關係,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
我國《民法通則》根據公民的不同年齡和智力狀況,將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分為三種: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人只有具有健全的心智,才能進行相應的民事活動,這一條件主要是為了保護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的利益而設。
對公民而言,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單獨實施法律行為,但限制行為能力人只能進行與其年齡、智力和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無行為能力人一般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但純獲利益的活動二者均可為之;對法人而言,其民事行為能力是和民事權利能力相一致的,法人的行為能力不能超出法律或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所以法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必須要在核准登記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範圍之內。除此而外,法人只有權從事為維持其存在所必需的法律行為。
(2)意思表示真實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核心要素。意思表示真實,即要求行為人的內心意願為行為人自覺自願而產生的,同時與其所表達的意思相一致,通常情況下達到這一點有兩個要求:一是意思表示自由,不是在受他人欺詐、脅迫之下作出的違背其內心意願的行為;二是意思表示無誤,應當是其內心真實意願的反映,並非因重大誤解等原因而表錯意。
但也可能出現表示意思與效果意思不一致的情形,此即意思表示有瑕疵。意思表示有瑕疵的行為,如屬於法律規定的應被宣告無效或者撤銷的情況,則不應產生法律效力。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這是民事法律行為合法性的本質要求。所謂不違反法律,指的是意思表示的內容不得與法律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範相牴觸,也不得濫用法律的授權或任意性規定以規避法律,還應該包括不違反國家政策;這裡所說的法律,既包括國家頒布的各種法律、法規和各級政權機關釋出的決議、命令、條例等行為規範,還包括國家現行政策。例如不得買賣禁止流通物等。
所謂社會公共利益,是社會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社會經濟秩序、政治安定、道德風尚等皆應包括在內。不違***公共利益是指行為人實施的行為必須符合全體人民的共同利益,不得有損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等。
2、民事法律行為的特別有效條件
在特殊情況下,民事行為還應具備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特別有效條件才能產生法律效力。例如立遺囑的行為只有在遺囑人死亡這種特別要件發生時才能生效。同時,法律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
民事行為的成立要件不同於生效要件。任何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必須同時具備以上生效條件,才能有效,也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後果。對民事行為的生效要件另有規定的,從其生效規定。
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是什麼?
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有 一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實 三 內容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社會公德 四 形式合乎法律要求。1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 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 3 內容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4 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 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是什麼?民事法律行...
無效民事法律行為的種類有哪些,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2,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4,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有效 ...
民事法律行為分類有哪些,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
民法總則 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組織 通過意思表示設立 變更 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行為。1 民事法律行為以設立 變更 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目的,具有法律約束力,屬於合法民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為 民法總則 所採用,民事法律行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為,具有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