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佳遠鞏新
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的,擔保的效力為自主合同債務履行期屆滿六個月內(就是說主合同說六個月內還款,那麼擔保的有限期限就是六個月後再加六個月,如果債權人主張權利或者起訴,擔保期限就中斷,從新開始計算)。不管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
我幫朋友寫了份擔保書,有法律效應嗎?
2樓:法律實務研究
幫朋友寫擔保書的,證明已經向股友提供擔保,在朋友不能還款時,要承擔向債權人還款的責任。具體按擔保責任方式不同,責任承擔方式如下:
1、一般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務人的財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論債務人是否有財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
《擔保法》
第二十二條 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主合同中雖然沒***條款,但是,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該擔保書是無效的,被擔保人做了壞事,你不必負責。有沒有身份證影印件無影響。
簡單說任何人擔保他人以後不違法,都是不可能和無效的,從法律上無法追究你的責任。
參考:求職要擔保需找本地人:若問擔保啥———誰能保我不犯法?
4樓:匿名使用者
無效~我們國家實行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法律效應。
因為這不是民商事方面的。不能由合同約定。
6樓:匿名使用者
有法律有效應,當被擔保人違反合同時並且逃避責任時,你作為擔保人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就業擔保書具有法律效應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就業擔保書的內容合法,是具有法律效率的。
如果擔保人和被擔保人的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擔保書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便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禁止性規定,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就業者違反與用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需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時,就業擔保人是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
8樓:小煞愛爾
摘要內容 就業擔保書,只要擔保人和公司簽訂的就業擔保書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便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違反《擔保法》、《合同法》、《勞動法》等法律禁止性規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可以作為法院審理的依據。 【案情回放】 小張到一家皮草行求職,老闆提出,由於員工保管的貨物比較貴重,因此,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提供一名擔保人。於是,小張找來了在某公司任經理的舅舅,與公司簽訂了就業擔保協議。
協議中寫明:「若被擔保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間使公司利益蒙受損失,本人願負連帶責任,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兩年後,由於小張的工作失誤,致使皮草行的兩件名貴裘皮大衣丟失,造成經濟損失近3萬元。
小張賠償不起,舅舅也不見了蹤影。於是,皮草行就把小張和他的舅舅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小張賠償損失,舅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結果一審法院支援了皮草行的請求,但是終審法院做出了改判。
【爭議焦點】 就業擔保書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支持者認為,只要擔保人和公司簽訂的就業擔保書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便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違反《擔保法》、《合同法》、《勞動法》等法律禁止性規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可以作為法院審理的依據。 反對者認為,根據《擔保法》的規定:
「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但是就業是為了謀求基本生活資料,和一般經濟活動有所區別。由於用工雙方具有從屬關係,而非平等主體之間簽訂的協議,不屬於《擔保法》的適用範疇,就業擔保書亦無法律效應。
【忠告】 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向求職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肯定是違法的。至於有經濟實力的擔保人擔保賠償經濟損失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應,目前尚存爭議。在司法實踐中,既有支援的判例,也有不支援的判例。
其實,就業擔保並非什麼新事物,和建國前的「鋪保」相似。它和「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背道而馳,具有先進文化的企業不會選用。
就業擔保書具有法律效應嗎
9樓:豹紋
摘要內容 就業擔保書,只要擔保人和公司簽訂的就業擔保書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便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違反《擔保法》、《合同法》、《勞動法》等法律禁止性規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可以作為法院審理的依據。 【案情回放】 小張到一家皮草行求職,老闆提出,由於員工保管的貨物比較貴重,因此,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提供一名擔保人。於是,小張找來了在某公司任經理的舅舅,與公司簽訂了就業擔保協議。
協議中寫明:「若被擔保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間使公司利益蒙受損失,本人願負連帶責任,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兩年後,由於小張的工作失誤,致使皮草行的兩件名貴裘皮大衣丟失,造成經濟損失近3萬元。
小張賠償不起,舅舅也不見了蹤影。於是,皮草行就把小張和他的舅舅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小張賠償損失,舅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結果一審法院支援了皮草行的請求,但是終審法院做出了改判。
【爭議焦點】 就業擔保書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支持者認為,只要擔保人和公司簽訂的就業擔保書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便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違反《擔保法》、《合同法》、《勞動法》等法律禁止性規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可以作為法院審理的依據。 反對者認為,根據《擔保法》的規定:
「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但是就業是為了謀求基本生活資料,和一般經濟活動有所區別。由於用工雙方具有從屬關係,而非平等主體之間簽訂的協議,不屬於《擔保法》的適用範疇,就業擔保書亦無法律效應。
【忠告】 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向求職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肯定是違法的。至於有經濟實力的擔保人擔保賠償經濟損失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應,目前尚存爭議。在司法實踐中,既有支援的判例,也有不支援的判例。
其實,就業擔保並非什麼新事物,和建國前的「鋪保」相似。它和「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背道而馳,具有先進文化的企業不會選用。
承諾書和擔保書的法律效力有何不同?
10樓:蔣德順
承諾書是對某些事情的承諾,可以是本人作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作出的,非法律專業術語。
擔保書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文書,屬於法律專業術語。
二者的異同主要看承諾書和擔保書記載的內容,單純字面上是不能準確說明其區別的,因為承諾書如寫成擔保的性質,同樣,該承諾就是擔保。
11樓:逍遙
你好,這個要內容是什麼了,如果承諾債務人不履行,自己來履行,那這就是乙個擔保,效力一樣。
擔保保證書,擔保書範本怎麼寫
擔保書範本怎麼寫 擔保書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債權提供擔保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採用書面形式,屬於一種法律專業術語,一般是用擔保人自身的信用或者其特定的財產作為擔保。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條。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 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 範圍和期間等...
銀行貸款擔保人夫妻只有一方簽字具有法律效力嗎
不具有法律效力。1 貸款擔保人需要夫妻雙方簽字確認,因為擔保的話,是以夫妻共同的家庭財產來擔保,必須雙人都同意,一方簽字不能成立。2 後果問題,需要知曉貸款擔保人保證的方式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二者區別如下 1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這樣的借條有法律效果嗎,這種借條具有法律效力嗎?
這張借條在法庭上可以做為證據!具有法律效率!借條有一定效力,但是語言較為模糊,提示一點,明確的大小寫,明確的借還款日期。有借款人親筆簽名就可以了。沒用,只能通過民事調解!你找乙個律師問一下。畢竟對於法律來說還是他們最清楚啦。這種借條具有法律效力嗎?無效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 以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