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恩惠無悔
這一段是主耶穌關於門徒之道的教訓,強調要想成為耶穌的門徒,就應有忘我的心理準備。
微看聖經路加福音十四章二十五節至三十三節解釋
2樓:退休之
這是乙個做**門徒的條件,33節是這一段的總結,如果我們仔細讀這段**,我們會發現我們根本辦不到,如果沒有聖靈的恩膏,我們不可能做到,「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 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 14:26 和合本)這節**不是隨意解釋的,它不是讓我們放棄我們的義務,如果我們不懂得愛,我們根本不愛我們身邊的人,我不會明白和體會主耶穌的意思。
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 14:33 和合本)
3樓:冷暖自知
why don』t you jump down
路加福音十四章25節到33節的講解咋解咋講?
4樓:言智理
【路十四25】「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文意批註﹞「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同行的人雖然『極多』,但是主難得有真正的跟從者;這就是他說出下面一段話的背景。
﹝話中之光﹞二千年來,聲稱自己是**徒,並且是和主耶穌同行的人為數也是「極多」,但究竟有多少人是經過試驗,符合作主門徒(26~27,33節)的資格呢?
【路十四26】「『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原文直譯﹞「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弟兄、姊妹,甚至自己的魂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原文本義﹞「愛」恨惡,可憎。
﹝文意批註﹞「人到我這裡來,」意即接受神的邀請,來赴救恩的筵席(參16節)。
「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愛』字的原文是『恨』,系一種生動的誇張用詞,表示這些親人和自己的存在,不容成為跟從主的阻礙和羈絆。主耶穌不是要我們真的恨人,而是要我們能擺脫世間的羈絆去跟從他。
界定感情上愛惡的用語大都是比較性的,以人對主耶穌所應付出絕對而完全的『愛』來說,人本性上對自己直系親屬的喜愛,在層次上只能算是『恨』。『恨』自己的親人和自己的性命,也就是說把連自己在內的一切都完完全全獻在**面前。
「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就不能』表示沒有中間路線可走;『門徒』指那些跟隨主、接受主嚴格訓練和管教的人。
﹝問題改正﹞主不是說我們不該愛父母、兒女,主乃是說我們所愛的順位次序應該有所調整──我們必須讓主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譬如:若有不信主的父母以脫離親子關係來脅迫我們放棄信仰,我們如果為此退讓,便是愛父母過於愛主了。
﹝話中之光﹞(一)把父母或兒女放在第
一、主放在第二的人,不配作主的門徒。乙個門徒絕不能因為對家庭的顧慮,而偏離完全順服主的道路。
(二)在你的心中,無論是父母、妻子或兒女,只要讓他們佔去了神該得的地位,這就叫你不能作主的門徒。
(三)信徒若是真的肯把父母、妻子和兒女都放在神的手裡,即使神叫你恨他們也都肯(參太十35~36)的話,你就要立刻看見,其實神還是要信徒愛他們的家人,並且還要把這愛昇華到神聖的愛。
(四)全世界沒有乙個正常的人,是不愛自己家人的,更沒有乙個人是不愛自己性命的,但主卻要求我們能為著他把這個愛放下來。這是乙個很厲害的要求;人如果不是絕對向著主的話,就沒有法子答應這個要求。
(五)人與人太親近了,所以不覺得主親近的寶貴;我們從人所得的如果太滿足,就看不見主給的寶貴。
(六)愛主到會令自己傷心的地步,才能得著真正的喜樂;愛主而未得著快樂的,是因尚未因愛主而傷心。
(七)我們不單要愛親屬少一點,更要恨自己的性命;我們若要答應這個要求,我們的生活便不能以自己為中心,而須要以**為中心。
(八)主要求我們將一切都給他,少一點也不行。不是相對的愛,乃是絕對的愛。
(九)主有資格得著人絕對、完全、沒有限制的愛他並事奉他;我們若以他為不配,他也必以我們為不配,因為我們本來就不配得著救恩的。
(十)屬地的感情必須受對付,然後才可以與主有正常的關係。
【路十四27】「凡不揹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文意批註﹞「凡不揹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十字架在信徒身上,具有雙重的意義和目的:
1.十字架乃是世人所加諸在主耶穌身上各種不合理的對待,和痛苦的頂點。所以背十字架跟從主,對信徒來說,是代表各種為主所忍受的苦難、羞辱與犧牲。
2.十字架乃是將舊人作乙個了結。信徒在信主的時候,舊人已經與他同釘十字架(加二20;羅六6);但這對我們來說,只是乙個客觀的真理,我們必須藉著背十字架,將這個真理變作我們主觀的經歷。
背十字架意即捨己、否認己(太十六24)。
﹝話中之光﹞(一)當信徒按26節的原則調整與家人間的關係時,會叫我們的天然情感難受,我們的魂生命(就是己)傷痛,這就是背十字架。
(二)必須捨己,才能愛主過於愛父母、兒女(26節);但要捨己,便須背起「自己十字架」。
(三)凡不想背十字架跟從主的人,就是不肯死、而且堅決要救自己性命的人,這樣的人不能作主的門徒。
(四)主是在客西馬尼園定規只要成全父的意思,就出來背十字架。所以背十字架,就是定規只要神的旨意(太廿六39,42)。
(五)未經過十字架的道路,就不能到客西馬尼;不經過十字架的對付,就不能說:『願你的旨意成就』(參廿二42)。許多人喜歡亞伯拉罕的蒙召,卻不喜歡摩利亞山上的奉獻。
(六)把自己擺在一邊,單單遵行神的旨意;不計任何代價,把愛先給他,這樣的人才配作主的門徒。
(七)在**徒的路徑上,總是會有十字架的影子。有什麼理由叫你逃避十字架的責任,而不去揹負它嗎?你是否曾經決定:
無論主怎麼帶領我,我都願意與他同行──主耶穌**賜給我們的信仰就是十字架的信仰,除非我們背起十字架,否則我們就不算跟隨他。
(八)**是先背十字架,後釘十字架(參約十九17~18);但在**裡的信徒是先釘十字架,後背十字架,使他們留在舊人的了結裡,因而經歷並享受**作他們的生命和生命的**。
(九)從積極方面說,屬靈的長進就是神的成分在你裡頭的增加;從消極方面說,屬靈的長進就是從你這個人身上(或者說你這個裡面)有東西被除掉。這個除掉就是十字架的工作。
(十)十字架在我們身上作除掉的工作,實際上乃是由聖靈在我們的裡面執行的;而聖靈的除掉有多少,乃是根據於我們的心向著神有多少而定的。
【路十四28】「你們那乙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文意批註﹞「先坐下算計花費,」主耶穌不要人糊裡胡塗的跟從他,正如蓋房子的人必須先計算花費,人在委身跟從主之前,也必須先考慮主對跟隨他的人有何要求。
﹝靈意批註﹞「要蓋一座樓,」『蓋樓』表徵我們屬靈方面的向上建造。這乙個屬靈的建造,首先要建造在正確的根基上,就是**(林前三11);其次,就要努力付出代價,也就是使用金、銀、寶石等上好的才料(林前三12)。
﹝話中之光﹞(一)如果你要跟從主,你就要知道:主耶穌所走的路不是人人所能走的,所以你在沒有走之先就要計算,到底要出多少代價。
(二)許多信徒不是不出代價,乃是出的不夠,結果當然失敗;主所要我們出的代價不是別的,乃是我們的『己』,我們的魂生命。
【路十四29】「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
﹝話中之光﹞(一)不要以為我們跟從主,成不成功與別人沒有關係;因為我們早已成了一台戲,供世人和天使**(參林前四9;來十33)。
(二)作**徒最羞辱的一件事,就是讓不信的世人「笑話」我們。
【路十四30】「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話中之光﹞世人都會鄙視半心半意的**徒;這種**徒,熱得很快,冷得也很快;開始時轟轟烈烈,不到半途就慘淡收場。
【路十四31】「或是乙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麼?」
﹝靈意批註﹞「出去和別的王打仗,」『打仗』表徵我們屬靈方面的向前邁進。作主的門徒就如士兵進入戰場,要天天打屬靈的仗;『別的王』預表信徒的屬靈仇敵。
「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二萬兵』預表一切攔阻我們向前推進的人、事、物。
﹝話中之光﹞(一)今天我們的仇敵就在我們的前面;如果我們要跟從主,前面必然有爭戰。撒但要攻擊我們,世界要引誘我們,肉體要纏累我們,我們預備不預備出足夠的兵去與之對抗呢?
(二)信徒用於和一切仇敵對抗的『兵』不是別的,乃是我們捨己『受苦的心志』(彼前四1);只要我們肯捨己順從主的號令,爭戰的得勝,全在乎主(參撒上十七47)。
【路十四32】「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靈意批註﹞「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主的意思不是要我們與魔鬼、世界、肉體等屬靈的仇敵妥協,乃是不要我們憑著血氣之勇,假充屬靈的戰士。
﹝話中之光﹞(一)作主門徒必須完全了解,要不是破斧沉舟,就是屈辱投降;**門徒的生活不能半途而廢。
(二)屬靈爭戰的勝負,決定於一念之間;只要我們真正有捨己出代價的心志,便沒有任何的仇敵是我們所不能攻克的。
【路十四33】「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文意批註﹞本節說明跟從主的真理:
1.「你們無論甚麼人,」不是說**徒中的『某些人』,乃是說**徒中『無論甚麼人』,都有資格來跟從主。
2.「若不撇下,」不是說『若沒有心願』,乃是說『若不撇下』,就不能跟從主。
3.「撇下一切所有的,」不是說『撇下一部分所有的』,乃是說『撇下一切所有的』,才能跟從主。
4.「就不能作我的門徒,」不是說『不能作**徒』或『不能作我的二等門徒』,乃是說『不能作我的門徒』;作主門徒,接受主嚴格的管教與訓練,乃是跟從主的道路。
﹝話中之光﹞(一)乙個為自己真正的益處著想的人,就是乙個肯為**放棄一切的人;這樣的人,乃是作了最上算的交易。
(二)能撇下一切,單單要主的人,才是『配』作主門徒的人。
(三)若果我們願意撇下一切,把我們一切的主權交給主,任由主支配,投靠主,依靠他的大能大力,無論魔鬼多厲害,我們必定得勝有餘。
(四)加爾文說:『我為**捨棄了一切,我得到甚麼呢?我在**裡得著了一切。』
(五)進入神的國是免收入場費的,但每年對信仰的進一步認可,卻要你付出一切。
路加福音十四章25節到33節的講解咋解咋講
路十四25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 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文意批註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同行的人雖然 極多 但是主難得有真正的跟從者 這就是他說出下面一段話的背景。話中之光 二千年來,聲稱自己是 徒,並且是和主耶穌同行的人為數也是 極多 但究竟有多少人是經過試驗,符合作主門徒 26 27,33節 的資格...
在聖經路加福音21章19節的真正含義是什麼
其實有沒有那麼神秘難解。主要是我們對 靈魂 的意思比較模糊。在原文裡,靈魂 soul 和 生命 性命 是乙個意思。實際上和合本裡的許多處 你 你們 在原文就是 你的靈魂 nephish 那麼,真正意思就是 通過忍耐可以活命。其實,哥林多前書13章關於愛的定義,愛是 恆久忍耐 徒在苦難 逼迫和困境裡如...
路加福音中神給撒迦利亞的兒子起名約翰。請問約翰是什麼意思
翻譯作約翰是因為約翰是古代猶太人習用的 名字之一,畝早卜如 聖經 中的john the baptist 施洗者專約翰 在 屬當時的希伯來文中是johan.後在英語中轉為john,發音與 約翰 已相去甚遠。但德語仍保留了johan的寫法和原來的發音.因此現在我們見到的 約睜液翰 其實是照希伯來語翻譯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