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漢語中與和歟是假借字,關於古代漢語假借字和古今字的問題

2021-03-03 21:13:52 字數 6414 閱讀 7302

1樓:匿名使用者

與和歟是通假字

《說文》:「與,黨與也.」《漢書·燕剌王劉旦傳》:「群臣連與為朋,非毀宗室.」《荀子·王霸》:「約結已定,雖睹利敗,不欺其與.」

「與」字也被借用作語氣詞,如《論語·微子》:「是魯孔丘與?」《孟子·公孫丑上》:「今言王若易然,則文王不足法與?」

為了與本義相區別,後來造了「歟」字,成了語氣詞的後起本字

關於古代漢語假借字和古今字的問題

2樓:陸尋香

古書裡的用字,如果它所記錄的詞義不是該字的本義或引申義,這個字就是假借字。假借字產生的原因是書寫者只考慮語音因素而不考慮形體因素,造成不同字之間的通用和假借。這也就是許慎所說的「依聲託事」。

2、假借字的兩類情形

(1)本無其字的假借

本無其字的假借:某些詞原先並沒有為它專門造字,人們就從現有的文字中選取某些同音字來記錄。例如:

表示「沒有誰,沒有什麼」意思的否定性無定代詞,原先沒有為它專門造字,就借用與之同音的莫」(本義為昏暮)字來記錄它。這樣,「莫」也就成了記錄否定性無定代詞的專用字。為了區別,人們後來又造了「暮」來表示日暮的意思。

「莫」和「暮」的關係,屬於古今字的關係。再如借用本義為「燃燒」的「然」,來記錄表示「如此,這樣」意思的指示代詞;借用本義為「畚箕」的「其」,來記錄代詞和語氣詞;借用本義為「呼叫」的「乎」來記錄表疑問的句末語氣詞;借用本義為「搗臼的棒槌」的「午」,來記錄十二地支的第七位,等等;都屬於這類情況。

2)本有其字的通假

本有其字的通假:某些詞原先已為它造過專用字,但由於種種原因,書寫者沒使用本字,而是另找乙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代替它。例如:

早晚的「早」寫成「蚤」;

屈伸的「伸」寫成「信」;

飛翔的「飛」寫成「蜚」;

屎尿的「屎」寫成「矢」,「尿」寫成「溺」;

背叛的「叛」寫成「畔」;

抗拒的「拒」寫成「距」;

修養的「修」寫成「修」;等。

二)古今字1、 什麼是古今字

2、 古今字形成的原因

漢字除了表示本義,還用於表示引申義和假借義。漢字的表詞功能擴大以後,為了區別不同的用法,以字為基礎加以改造造出新字,來分擔原字的某些義項。原字和新字是為記錄同乙個詞先後用的不同的字,此形成了一對古今字。

例如「其」的本義是畚箕。但是「其」在古書裡被借用記錄代詞和語氣詞,並且成它的最為常見的用法。為了區別起見,於是在原字的基礎上增加意符「竹」,造出了新的「箕」,專門用承擔「畚箕」的義項。

「其」和「箕」就是在畚箕這個意義上形成的一對古今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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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字的形成情況

古今字形成的情況十分複雜,主要有三種:

① 在本義基礎上形成的古今字。

古字是記錄某一詞義的本字,由於經常借作他用,後來又另造新本字來專錶該詞義。這樣,先造的本字和後造的本字,就形成了古今字。例如,「莫」的本義是「傍晚」,《說文》:

「莫,日且冥也。從日在茻中,茻亦聲。」(「茻」從二艸會意,義為「眾草也」。

)《詩經·齊風·東方未明》:「不能辰夜,不夙則莫。」《禮記·聘義》:

「日莫人倦,齊莊正齊,而不敢解情。」句中的「莫」即其本義之用。但「莫」又被借作虛詞(六書假借字),如:

《荀子·天論》:「在天者莫明於日月,在地者莫明於水火,在物者莫明於珠玉,在人者莫明於禮義。」《國語·魯語下》:

「女知莫若婦,男知莫若夫。」(韋昭注:「言**之智不如婦,童男之智不如丈夫也。

」)前句中的「莫」是否定性的無定指代詞,義為「沒有什麼(東西或人)」;後句中的「莫」是否定副詞,義為「不」。「莫」還常被用作通假字,如:《詩經·小雅·巧言》:

「秩秩大猷,聖人莫之。」清人陳奐傳疏:「莫,讀為『謨』,此假借字。

」「謨」即謀劃之義。《莊子·逍遙遊》:「何不樹之於無何之鄉,廣莫之野。

」「莫」為「漠」之通假字,義為「大也」,等等。後來,就新造「暮」字表示「傍晚」之義。南唐文字學家徐鍇(公元920—974)在《說文解字系傳》一書中解說「莫」字雲:

「平野中,望日且莫將落,如在茻中也。今俗作『暮』。」「莫」、「暮」二字即為古今字。

這種型別的古今字,常見的如:然燃、孰熟、隊墜、縣懸、何荷、責債、其箕、暴曝、要腰、止趾、奉捧、匪篚、益溢、虛墟,等等。

② 在假借義基礎上形成的古今字。

表示某一詞義的古字是六書假借字,後來,又為這一詞義另造新本字。這樣,原先的六書假借字與新造的本字就形成了古今字。

例如,我們在前文中所舉的「闢」(本義「法也」)與「避」、「僻」、「嬖」、「譬」、「襞」、「躄」、「壁」、「璧」、「擗」等字的關係,就屬於這類古今字。

再如,《說文》:「說,說釋也。從言,兌聲。

一曰,談說。」段玉裁注:「『說釋』即『悅懌』。

說悅、釋懌,皆古今字。許書無『悅』、『懌』二字也。」按:

從字形上分析,《說文》「一曰」所云之「談說」,應是「說」的本義,而「悅」則是「說」的假借義。古書中用「說」表示「悅」義的例子很多,如:《論語·學而》: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論語·雍也》:

「非不說子之道,力不足也。」司馬遷《報任安書》:「士為知己者用,女為說己者容。

」等等。

這種型別的古今字,常見的如:屬囑、共供、田畋、戚戚、舍舍、栗栗、採彩、或惑、放仿、師獅、泉錢、塗塗、陳陣、錯措、禽擒、章彰、弟悌、適嫡,等等。

③ 在引申義基礎上形成的古今字。

古字是記錄某一詞義的本字,後來,該詞義的某一引申義,由於經常使用,需要加以區別。於是,專為這個引申義造一新本字。這樣,原字與新本字就形成了古今字。

例如,「賈」的本義是「集市」,通用義是做生意、做買賣。《說文》:「賈,市也。

」段玉裁注:「市,買賣之所也。因之凡買凡賣皆曰市。

賈者,凡買賣之稱也。……引申之,凡賣者之所得、買者之所出皆曰賈,俗又別其字作『價』。」可見,在「價值」、「**」、「價錢」這一「賈」的引申義上,「賈」與「價」形成古今字。

又如,「取」的本義是「割取(獵獲的禽獸或捕捉到的戰俘的)左耳」。《說文》:「取,捕取也。

從又,從耳。《周禮》:『獲者取左耳。

』《司馬法》曰:『載獻聝。』聝者,耳也。

」按:《周禮·夏官·大司馬》:「大獸公之,小禽私之,獲者取左耳。

」鄭玄注:「得禽獸者取左耳,當以計功。」《左傳·僖公二十二年》:

「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這兒的「取」是割取戰俘左耳之義。「取」由本義引申為「取物」、「獲得」、「收取」等,如《禮記·喪大記》:

「取衣者亦以篋。」《戰國策·趙策三》:「所貴於天下之士者,為人排患、釋難、解紛亂而無所取也。

」「取」又引申為「婚娶」之義,如《詩經·豳風·伐柯》:「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唐陸德明《經典釋文》雲:「取,亦作『娶』。」「取」所表的「婚娶」之義,後來又專造「娶」表示,在這個意義上,「取」、「娶」形成古今字。

屬於這種型別的古今字,還有:昏婚、竟境、知智、赴訃、道導、景影、反返、斂殮、沽酤,等等。

古字和今字在字形上一般都有聯絡。通常是以古字為聲旁,再加上形旁構成今字。例如:

然燃、孰熟、責債、其箕、共供、舍舍、栗栗、採彩、取娶、竟境、反返、景影,等等。也有一些古字和今字具有相同的聲旁、不同的形旁,如:赴訃、斂殮、沽酤、錯措。

只有少數古今字在字形上無聯絡,如:泉錢,等等。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知道:古今字和通假字是不同的概念,兩者之間的界限是很清楚的。但是,由於今字用得廣泛,其含義為人們所熟知,所以人們往往以今字為正字,而把古字看成是它的通假字。

例如:《列子·湯問》:「寒暑易節,始一反焉。

」不少古漢語讀本、古漢語教材中,把「反」字注成「通『返』」(「通」是說明通假字的專用術語)。從理解詞義角度講,這樣註解無可指摘(在一般考試中,把古今字看成通假字加以解釋,應當算對);但是,如果從科學性角度分析,這樣就違背了文字發展的歷史事實。因此,嚴格地說,不能在古今字和通假字之間劃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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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古代漢語通假字和假借字的區別和聯絡

3樓:匿名使用者

通假字與假借字的區別和聯絡

本有其字,因音通假,是為通假字。

本無其字,依聲託事,是為假借字。

兩者最大的共同點就是字音必須相同或相近,都是用乙個音同或音近的字去代替另乙個字。如「其真無馬邪?」中的「邪」,通「耶」,二字同時存在,因音同而通假。

再如「北」,相背之意,假借為北方之「北」。二者字音都相同或者相近,具有「同音替代」的共性。

二者的區別,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通假字與被通假字是同時存在的兩個字。如「植其杖而芸」中的「芸」通「耘」,二者皆是已造出的,同時存在的字。而假借字是本無其字,借完後,字形上仍然只有乙個,屬於乙個字範圍內的使用問題。

如 「自」,本義指鼻子,《說文解字》中的解釋是——自,鼻也,象鼻形。後假借為第一人稱代詞自己,但是二者通用「自」字,字形上只有乙個字。

其二,假借字雖不造新字,卻能夠產生新義,這是通假字所不具備的特點。

第三,從時間長短來看,通假字是臨時的、偶然性地替代,離開特定語言環境後,通假字便不復存在。假借字則是一經借用便永久替代。

古代漢語 通假字和假借字的區別

4樓:匿名使用者

古代漢語中,通假字和假借字這兩個概念是同義的,只是名稱上有所不同。

5樓:匿名使用者

1、假借是造字法 通假是用字法

2、假借是本無該字 假借同音字來替代 比如說求本來是裘的異體字 是皮衣的意思

3、現在假借為動詞追求 通假是本來有這個字

【古代漢語】通假字和假借字的區別

6樓:匿名使用者

所謂通假字,就是音同音近的替代字。確切一點,就是用音同音近的字代替本字的用字現象。

第一,通假字的主要特點是,通假字和被通假字(本字)在讀音上相同,而在意義上卻毫不相干。如「甚矣,汝之不惠」!(《列子·湯問》),其中「惠」通「慧」。

「惠」、「慧」,在原義上本不相干,惠是「賢惠」,慧是「智慧型」;又如「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史記·項羽本紀》)。「蚤」通「早」,今音不同而古音同,均屬見母,職部。

第二,同音是指古音,而不是現代的讀音,所以準確地說應是「古音通假」。如「罷夫羸老易子而咬其骨」(漢·賈誼《論積貯疏》),「罷」通「疲」,它們在今天並不同音,但在古代是同音的,均屬並母,歌部。又如「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變」(《禮記·檀弓上》)。

「革」通「亟」,今音不同而古音同,均屬見母,職部。

第三,所謂同音,嚴格講,有音同和音近兩種型別,音同指通假字和被通假字的讀音完全相同;音近指通假字和被通假字之間或聲母相同(雙聲),或韻母相同(迭韻)。如「太形、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萬仞」,「形」通「行」。「行」,匣母,耕部,為紐雙聲。

「方」通「橫」。「方」,幫母,「橫」為匣母,二字同為陽部,屬韻母相同。又如「終不得歸漢,空自苦亡人之地」(《漢書·李陵蘇武傳》),「亡」通「無」,「亡」,明母,陽部;「無」,明母,魚部。

所謂假借字,是指用同音字來代替沒有造出的字。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對假借字作了定義,即「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如「莫」,本指黃昏,像日落草叢中,借用來作沒有造出的字無定代詞「莫」,此外如「來」,本義是小,借作往來的「來」。

「其」字的本義指簸箕,借用虛詞「其」的書寫形式。

通假字和假借字之間,既有聯絡又有區別。

通假字和假借字兩者最大的共同點就是字音必須相同或相近,都是用乙個音同或音近的字去代替另乙個字。綜上所舉的例字可以看出。

它們二者的區別是:

一、通假是本有其字,假借本無其字。通假字有乙個對立面,就是被通假字。換句話說,通假字是有本字的同音替代(或音近替代),並且本字和借字同時存在。

如「植其杖而芸」(《子路從而後》),「芸」通「耘」。「芸」是通假字,「耘」是本字,兩者同時存在。又如「孝子不匱,永錫爾類」(《鄭伯克段於鄢》),「錫」通「賜」。

而假借字是沒有本字的同音假借。如「東」,本指一囊橐,借作方位名詞「東」的書寫形式。又如「難」,本是鳥名,借作難易的「難」。

借完後,字形上仍然只有乙個(東、難),屬於乙個字範圍內的使用問題。

二、假借本身雖不直接產生新字,但卻可以產生新義。上面所舉「東」,字雖仍是乙個,意思卻是兩個了:口袋,東(方位詞)。

又如「自」,本義指鼻子(《說文》:自,鼻也,象鼻形)。假借為第一人稱代詞(自己),產生了新義。

通假字則沒有這種功能,「甚矣!汝之不惠」,「惠」在這裡作「智慧型」講,離開特定的語言環境後,仍作「賢惠」講,並沒有產生新義。

由上我們看到通假字、假借字二者雖有其「同音代替」的共性,更有其明顯的區別:假借是本無其字,而借用同音字來代替,一經借用,便長期替代;通假是本有其字,而臨時偶爾地借用同音字來替代,語言環境變了,通假字也就不復存在。假借字產生新義,通假字則不然。

可見通假字與假借字是並列關係,而不是包容關係,應把它們區別開來,不能混為一談。

古代漢語通假字和假借字的區別,跪求古代漢語通假字和假借字的區別和聯絡

古代漢語中,通假字和假借字這兩個概念是同義的,只是名稱上有所不同。1 假借是造字法 通假是用字法 2 假借是本無該字 假借同音字來替代 比如說求本來是裘的異體字 是皮衣的意思 3 現在假借為動詞追求 通假是本來有這個字 跪求 古代漢語通假字和假借字的區別和聯絡 通假字與假借字的區別和聯絡 本有其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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