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永夜
如果雙方都使用了也不算,如果一方有家庭還以夫妻名義或者戀愛名義生活就詐騙。
2樓:浦秋梵悌
兩個都在一起四年瞭如果是出在本人自願給買的,那就不能算是騙。
兩個人在一起四年男人給我買的車房子寫的我的名字分手了用還給他嗎?
3樓:網友
如果你們沒有辦理結婚證,那就屬於未婚,婚前男方給女方買的車和房子屬於男方對女方的贈予。
如果車和房子都是你的名字,並且沒有辦理貸款,那麼,你可以不承認是男方送你的,男方沒有證據證明那是他買的,你就不用還給他,這也算是你的青春損失費了。
如果是用貸款買的,他還在每月還貸款,那麼,他就可以撤銷贈予,房子還是他的。
你如果已經拿到房產證了,那就是已經付完全款,直接可以去中介機構掛牌處理,把賣房和賣車的錢打到你的銀行卡里,你就可以走了。
4樓:近來不好
很不好意思告訴你,這些東西是男的贈與你的不屬於你的。如果他想要回來,完全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回來。
5樓:建谷槐
如果你們沒有結婚,他給你買的車子房子都是你的名字,你是不需要還給他的。
6樓:小酌怡情
法律上來講的話,竟然車房子都寫了,你的名字就是屬於你的個人財產了,可以不用還給他。但是於道德上來講,你可以給他一部分。
他可以告你,但最後的結果房車子你也是有份的。
7樓:啤啤寶寶愛你呦
如果是你的名字的話分手了除非是他想要或者是有一些證據要不然這應該就是你的了。
8樓:蘇九姑娘
若是分手肯定會起訴你,說你詐騙。
請問兩個人合夥在一起做生意,對方四年沒影了為不為之詐騙?
9樓:東北黑吉遼
對方消失了四年,是不是詐騙,那要看他是否給你造成了實際損失,以及是否和他的主觀故意有關係。如果沒法確定他的主觀故意,即使他的消失帶來實際損失,也不能說他是詐騙,詐騙必須有主觀故意,客觀結果,實際損失,否則就不能說他是詐騙。
10樓:菡示
雖然這種情況非同尋常,但就詐騙而言要看被詐被騙了沒有,數量數額多少,構沒構成犯罪。
11樓:馬特雷波迷
合夥做生意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呢?
如果另一方只是出資入股,那他就沒有必要參與公司管理的具體事務,而只是召開股東大會時到場就可以了,然後按約定收取紅利。只要他當初出資了,那就等於盡到了股東的義務。
如果雙方約定必須一起在這個企業裡工作,否則不分紅,不拿工資,這則是另乙個約定。你按約定辦理就是了。
如果當初沒有這個約定,但出資了,那你就和他商量完善這個手續。
如果對方並沒有出資,那你就說準備註冊二人合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請他出資。否則,你就和別人合作開辦公司了。然後,看看他的情況再決定該怎麼辦。
總之,沒有你說的「詐騙」一說。
12樓:南宮柏
沒有捲款跑了應該就不是。
兩個人在一起四年了,矛盾越來越多,是不是應該放手,饒過彼此
13樓:go紅月亮
能說明你們溝通的經營的方式不對。
分手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這個分手,下個碰上問題。
是否再分手一次呢?
為什麼兩個人在一起四年了,說分就分呢。難道沒有真感情嗎?
14樓:網友
感情的事誰也說不清的。
當愛來臨時 尤如玫瑰正在盛開一樣芬芳嬌豔 讓人留戀感情去時 尤如凋謝的玫瑰 沒一絲讓人留戀之處沒人可以說得清。
為你祝福吧。
15樓:於靜疏
該是你得就是你得,不該是你得你強求也沒用,順其自然吧。同時也得看開點。
16樓:開過花的樹
命中有時終需有。
命中無時莫強求。
畢竟有人曾經愛過你。
那麼你還是幸運的。
17樓:幽靈柞業
時間過了,愛情淡了,相愛的人就散了``
其實很多事我們都懂,就是面對現實有點難,看開點,分開的人不一定 就是不愛了,也許這份愛早就容盡了心裡面,永遠的深埋著```
18樓:我的狗叫
感情一定有的,不過感情是有壽命的。
19樓:糖果才女
4年怎麼了,搞8年的說分不也分了嗎?
20樓:網友
聽過"一生何求"這首歌嗎?
兩個人在一起四年也合不來還要不要在一起?
21樓:網友
畢竟在一起四年了還是有感情的,而且彼此互相熟悉。年齡也到這個時候了,應該是比較適合的人,否則的話早就分開了。情侶之間哪有不鬧矛盾的話不冷戰的呀,等結婚了大家都成熟了,有了家庭了孩子之後就會改變。
22樓:網友
你自己都說合不來了 這強行結婚(為了結婚而結婚 完成任務一樣) 對自己包括對他都不負責吧 到時候的家真的會幸福溫暖? 也不科學啊 怎麼說呢 計劃已經推上日程了 但是真的為了你自己的幸福 對自己負責嘛 你都在問這種問題了(你總不能說結婚 大概率不幸福再離吧 過家家 玩嗎) 我也不是勸你不結 這狀況經常冷戰 很多不合 那就好好談談 都互相多點理解體諒 都改變下嘛 4年到準備結婚了 都付出過吧 都還是有感情的吧 還有時間 那就好好一起努力嘛 至少我記得給你自己一次機會 也給他一次機會 更是給你們感情未來一次機會(能快快樂樂 高高興興走入婚姻殿堂 沒有顧慮懷疑的) 如果不行 婚姻能撐多久呢 隨大流再為離婚率做貢獻?有意思嗎。
23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中不一定要事事都一致,能夠求同存異,才是感情長久的方法,畢竟兩個人來自不同的家庭,會有不同的價值觀和人生觀。可以嘗試多溝通,如果溝通無效,建議分手。
24樓:網友
你們倆人四年了是有感情的。沒有感情,不可能處了四年。在一起哪有沒有磕磕碰碰的?
家家都如此柴公尺油鹽醬醋茶嗎?倆人都學著互相讓一步。你尊我讓。
俗話說的好。打是親罵是愛嗎?祝你們兩人幸福,白頭到老。
25樓:栗樹葉
不要一起,省的離婚。
兩個人在一起四年,都是因為那方面的活好嗎?
26樓:網友
那可不一定吧!感情深是最重要的吧。
27樓:大愛男神蘇小白
人是有感情的, 在一起4年怎麼會一起一點感情都沒有!
28樓:簡單的愛
兩個人在一起,。為了感情。
29樓:網友
我只想說。人,是感情動物。
30樓:匿名使用者
你當人都是性機器嗎?
兩個人在一起三四年後還有感情嗎
31樓:薆錆
在一起很久了不權是感情!也有了愛情!
兩個人在一起四年了。經常吵架。
32樓:網友
吵架是正常也是需要的,總比把話放心裡沒法說出來要好,那樣等待的就是一種結果,分手。好多戀人都是等分開了才埋鬧知道在一起的珍貴,我想,你們能夠持續4年一定是共同經歷了不少事情,感彎逗罩動溫馨指巨集浪漫眼淚歡樂。
33樓:秋風渡江
不吵不相識啊!有些事情,只有等到失去後才懂得它的可貴!好好珍惜啊!
34樓:矮矮迷兔
那你們相互協調的不夠好。應該各自注意話術。
兩個人在一起要想長久,如何相處,兩個人在一起需要如何相處?
你知道怎麼經營感情嗎?要有耐心,時間是最考驗耐心的,什麼時候把耐心消磨光了,就該消磨愛了 很簡單 為彼此考慮,隱忍,把心放寬 兩個人在一起想長久的話,那麼我覺得相處的話還是有一定技巧的,我再跟你簡單的說一說吧,那麼低一點的話要保持定期的聯絡,有的時候也不要天天的黏在一起,天天黏在一起,沒有太多的意義...
兩個人怎樣才算合適,兩個人在一起怎麼才算合適呢?
1 雙方都能夠在對方面前表現自然。聊天自然,動作自然,表情自然,沒有拘束,不用刻意做什麼不做什麼去討好對方。無論怎樣,你也不可能演多久。當你在對方面前放鬆警惕很自然的時候,對方也會感覺到從而自然表現,畢竟大家都是凡人。我有個不著調的諮詢師朋友,我在跟他剛認識的時候就相處得很自然。然後過了很久之後,跟...
兩個人在一起之前必須要表白嗎,兩個人在一起,表白是乙個必須的程式嗎?
不用啊,我之前有個同學,他們倆誰也沒有表白。可所有人都認為他們倆在一起了 兩個人在一起,表白是乙個必須的程式嗎?我認為表白是必要的。兩個人在一起,表白能發揮很多作用,以維繫良好的感情基礎。浪漫的表白總能讓對方品味生活的甜,而忘卻生活的苦。表白是一種相愛的儀式。不管是愛情還是婚姻,大多數女人都很在乎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