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實習期到轉籤勞動合同還有試用期嗎

2025-02-27 03:45:23 字數 3753 閱讀 9624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續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不能再次在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再次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的,該試用期是無效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簽了勞動合同還在試用期算應屆生嗎

2樓:週六八

法律分析:畢業生簽訂試用期合同還是算應屆生的。我國的應屆生纖迅老分為:

普通高校應屆畢業昌褲生,指經統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當年度畢業的學生;拿到畢業證了,但拿到畢業證的時間不超過擇業期年限的畢業生以及高校應屆畢業生,指該年度畢業的畢業生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毀公升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簽了實習協議到期可以不轉正嗎

3樓:

親,沒影響。李慧三方協議只籤試用期合同而不籤勞動合同,此合猜談同無效。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

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並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之穗擾碰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可以直接走人。

實習期可以籤勞動合同嗎

4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實習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試用期,正式錄用前的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與試用期應屆畢業生的雙向考察。這時,試用期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已經建立勞動關係,且起始時間為用工之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基本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第四條 【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實習期簽了勞動合同怎麼辦

5樓:宇小律

實習生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野賀利和義務的協議。學生實習期間,雖身穗脊清處實習單位,但目的是把課堂所學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增強實際運用能力,屬課堂教學的延伸,其身份仍然是學生,仍為學校所管理,是在執行學校的安猜前排。

用人單位僅僅是根據學校要求,提供實習場所、環境、條件。學生並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身份,與實習單位並無勞動關係,不受勞動法規調整,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實習生要籤試用期勞動合同還是實習協議

6樓:任永順

實習生要籤實習協議。

實習期間和單位之早明州間不是勞動合同關係,作為用人單位,應該與實習生簽訂實習協議,或與實習生、實習生所在的學校簽訂三方協議。學徒和實習不屬於勞動者,不適用勞動合同法。實習期間和單位之間不是勞動合同關係,現在還是學生的實習者,要等畢業後才能和單位締結正式的勞動合同關係。

試用期內辭退的處理方式:

1、如果勞動者簽了個人辭職書:就是勞動者有試用期內主動解除合同了:這樣的情況,公司只需給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的工資、卻不必給勞動者經濟補償。

2、如果勞動者不籤:公司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就必須拿出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

如果公司有這樣的證據:公司是依法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要給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的工資、卻不必給勞動者經濟補償;

如果公司拿不出證據證明勞動者陸蔽「不符合錄用條件」:就是公司違法解除合同,此時,如果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公司應當履行;如果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公司應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2倍作為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槐知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剛被公司錄取,是應屆生,實習期間。那家公司說沒有畢業證不能交五險一金,但是剛百度了下,其實簽了就業

那就看那bai家公司 值不值得你留戀du 了,是不是乙個zhi特別牛 的公司dao。但是如果有這樣規版定的公司,多權半都不是特別的正規,雖然它也許看起來會比較正規。你現在還沒有去上班,就不敢去爭取你正當的權益,等上了班肯定是處處受制的。我建議你應該打 去問,當然要講方法,你可以說你把你被公司錄取的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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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議可以先去會計師事務所鍛鍊兩年,能較快提公升自己,然後再考取一些相關的會計證書,會計行業前景還是十分好的。會計外勤,基本上接觸不到賬本。都不讓做賬,對你的專業發展是沒有幫助的,本身是會計出身的,有會計證,想在這方面發展,企業去做專職會計,這個想法是對的,功底不是很紮實,那你就先去比較小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