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張麗珍
無論是離婚協議還是離婚冷靜期,均只發生在協議離婚的過程中。準備好離婚協議之後,雙方預約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申請手續。民政局受理申請之後,需要有30天的冷靜期。
民法典》出臺後,自2021年開始,協議離婚有了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的時間是30天。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後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
期滿後30日內,離婚雙方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如果期滿後任何一方未能至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視為雙方撤回離婚申請。所以雙方即使沒有撤回離婚申請的情況,則申請離婚到最終領取離婚證,大約也需要乙個半月至兩個月的時間。
溫馨提示,離婚冷靜期的設定是在離婚率不斷高走的背景之下,為了家庭的和諧穩定,給打算離婚的夫妻乙個緩衝期,當雙方從最初的衝動逐漸冷靜下來理性思考後依然堅持離婚的,法律也會尊重離婚自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對協議離婚的查明】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樓:班樂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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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簽訂書面離婚協議(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戶籍所在地)提出離婚申請;
2.符合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3.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30日內,冷靜期內一方反悔的,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
4.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即婚姻登記機關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60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5.冷靜期屆滿後,雙方共同至離婚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6.
符合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併發給離婚證。
離婚協議一般是您這邊先簽訂好了,然後再帶著協議和有關的身份證件和結婚證,到民政局去申請離婚登記,也就是說離婚協議要一開始就簽好。
離婚協議是在冷靜期過後再籤嗎?
3樓:段大狀說法
離婚協議並不一定要冷靜期後才簽字,可以簽訂協議後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並適用冷靜期。協議離婚本身就建立在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設立離婚冷靜期的目的是,遞交了離婚協議書以後的30天之內,任何一方反悔離婚的,都能撤銷離婚登記申請。一般情況下是離婚協議在冷靜期之前簽好的。
離婚冷靜期,是指立法在堅持離婚自由原則下,為避免夫妻當事人輕率離婚,而在離婚程式中設定的夫妻任何一方都可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申請後一定時間內撤回申請,終結登記離婚程式的冷靜思考期間。在司法實踐中,協議離婚不是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即可,必須要到婚姻登記機構領離婚證,在最新的法律制度當中新增了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到期後雙方仍然堅持離婚的,工作人員才能發給離婚證。隨時都可以籤,辦離婚手續時只需要將簽字的離婚協議放在民政局備案。
協議離婚流程如下:先去民政局申請,30天后再去辦手續。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後賣房子還需要對方到場嗎,離婚後協議書上房子歸女方所有,賣房時需要男方到場簽字嗎?
你好,如果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買的房子,就需要對方到場簽字的。根據房屋的財產性質確定。如房產系雙方之前的共同財產,且在離婚時並未做分割,則需要對方的配合,如在離婚時已經確定房產為一方個人財產,則不需要對方。離婚後賣房是否需要對方協助,是根據房屋的財產性質確定。如果房子已經過戶到一方名下,再賣房子過戶時...
離婚要經過離婚冷靜期嗎?
您好,離婚冷靜期 是指夫妻到民政部門申請協議離婚時,法律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後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離婚不一定都要經過離婚冷靜期,只有協議離婚需要經過離婚冷靜期,訴訟離婚不需要經過冷靜期。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 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
離婚冷靜期前去需要拿戶口本嗎?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去民政局申請離婚,即便剛開始要經歷離婚冷靜期也需要帶戶口本。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攜帶證件去當地民政部門去辦理離婚,需要攜帶的東西有 戶口薄 居民身份證 結婚證 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 財產及債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