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晝夜鋼琴
<>既然是同事,那麼大家就幹好自己的分內之事,公私分明。不帶情緒地交接有序。不談論私人感情或者生活瑣事。
這是分手後的相處原則。別說那就無話可說,你們還可以談工作,因為你們本來就是來工作的。
你要分得清楚,什麼是工作、什麼是愛情。公私要分明,其他的個人情感都不能混為一談。分手了分手了,但不要影響你的工作表現。
情場失意,職場再失意怎麼可以?
如果有可能戀愛能不在乙個單位上班就儘量不要一起。這也是很多單位為啥阻止不了同事之間戀愛,但夫妻之間結婚之後,會要求其中乙個離開的原因。因為同事之間鬧矛盾是難免的,但一旦與其中一方矛盾,導致與另外乙個也容易有不好的相處體驗。
所以,職場有這樣的潛規則也就可以理解了。
關鍵要看這段感情,值不值得你為她付出。如果我是你,這家企業要是對自己有發展的話,我會繼續呆下去 ,不會因為愛情原因而導致辭職。其實只要是成熟一點的成年人,或許都不會辭職的,因為愛情是需要物質來去維持的,沒有女生會喜歡一事無成的男人,相反你應該在哪家企業做出優秀的成績給你的同事看,畢竟真實的愛情是不會被距離所打敗的呢,能被距離所打敗的愛情都是一些,三分鐘熱度,找個人將就過日子的哪些人。
然後真實的愛情,我認為是為了能帶給對方更好的物質以及更好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和物質方面上的品質上的一種追求,當然這並不是說追求拜金的哪類人。
其實很多事情沒有應不應該,只有值不值的罷了,其實大多數情況下,自己所做的決定不是因為別人而所做的,這樣以後自己才不會後悔,畢竟時間是可以催慘數月,催慘很多事物的呢。我覺得你應該,分析根本原因,考慮所處在企業的優勢是否適合今後自己的發展,不要被感情所左右自己的思想,做出決定前,不因為其它因素而做出決定,這樣將來的你,或許會慶信自己當初所做出的決定。
2樓:彌茂
這恐怕只有你自己去做乙個選擇了,因為和同事分手之後難免經常見面會覺得很尷尬,所以你有更好的去處可以辭職,但是你如果沒有本事,不能夠找到更好的工作了,那你只能夠勉強在這裡幹下去了。
3樓:網友
我覺得還是有必要辭職的,因為兩個人每天都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低頭不見抬頭見的,確實會挺尷尬的,還是離開那個傷心之地,比較好一些。
4樓:海之藍
如果說和同事分手後,在同乙個公司或者同乙個部門比較尷尬的話,可以向主管申請調換部門調換崗位,避免尷尬,不一定非要辭職。
5樓:祈願興
不要辭職,都已經情場失意了,如果在辭職那不是職場也失意了,況且現在的工作並不好找,為了感情而去放棄自己毫不容易找到的工作不划算。
6樓:小老虎
那就要看你們分手的時候是什麼樣的情況,如果是爭吵糾纏,那確實需要辭職的,這會影響到工作,如果是和平分手,那就沒有這個必要了。就做普通的同事也可以的。
7樓:帳號已登出
和同事分手並不能影響到你的職業生涯,你要自己安定下來。好好的努力工作,養活自己,這才是王道,而不應該受到分手的影響。
8樓:波泰平
如果是和平分手的話,那沒有必要辭職的,但是兩個人已經鬧出矛盾,並且互相攻擊,鬧得不可開交,那麼就應該要辭職,避免天天見面影響工作。
9樓:阿紫說星座
不要。因為如果兩人是和平分手,那繼續作為同事還是可以的,只要互相不再打擾就行。
10樓:寄情以言
我覺得沒有必要。事業和愛情還是要分開看待,雖然你們分手了,但是兩個人的事業還應該繼續。
如果和同事分手的話,該辭職嗎?
11樓:墨綠夜晚
提起職場這個話題,相信很多人都是非常在意的。而我們在生活中可能會發現有一些人在談辦公室戀愛,而辦公室戀愛其實也是很多公司和企業都明令禁止的。那麼如果和同事分手的話,你覺得應該辭職嗎?
其實在談戀愛這件事情上很多人都是非常大膽的,而且也是非常衝動的,因為現在年輕人們的感情觀念都是比較開放的,也是比較自由的,很多人因為長期和自己的同事肢大旁相處,所以也和同事發生了一些感情。而我個人覺得辦公室戀情其實是非常有風險的,因為如果兩個人分手的歷橡話,可能會導致關係特別尷尬,也會影響到自己的工作效率。
所以我覺得如果和同事分手的話,應該選擇辭職。
其實對於分手這件事情,每乙個人都會有不同的態度和看法,而分手這件事情是多少都是會影響到自己的情緒以及自己的生活的。而如果自己的物件是同事的話,和同事分手的話,是會讓自己覺得非常尷尬的,而且兩個人在職場中低頭不見抬頭見,這樣的場面也是很多人都無法接受的,並且看到對方就會讓自己回想起一件失戀的痛苦。長此以往是非常影響自己仿衫的工作效率的,所以我覺得如果和同事分手的話是應該辭職的。
綜上所述,如果和同事分手的話,我覺得你應該選擇辭職,因為如果和自己的同事談戀愛,這樣的感情如果分手可能會讓兩個人的關係變得特別尷尬,而且也會讓自己的工作效率明顯的下降,所以不利於自己職場的發展,而且也會影響到自己工作時的情緒,所以辭職或許是最好的選擇。所以我覺得如果和同事分手的話是應該選擇辭職的。但是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你們對此有怎樣的想法呢?
12樓:懂車師傅
不需要辭職,只需要早配安心工作就可以了,畢竟生活和工作是獨立的。分手指培也是乙個契機,並不一定是壞事,可以找新陸逗指的男女朋友,重新開始。
13樓:丁噠噠呀
不該辭職,我覺得不能因為戀愛分手就影響到自己的工作。
14樓:依依很美的
不前弊答應該辭職,不應該因為結束了卜仿一段戀情慧慧而影響到自己的工作,在工作當中完成好自己的工作就可以了,沒有必要辭職。
15樓:常雲水
事到如此,難過亦無濟於事。我建議,你不要辭職。你要分得清楚,什麼是工作、什伍舉散麼是愛情。
公私要分明,其他的個人情感都不能混為一談。分手了分腔氏手了答前,但不要影響你的工作表現。所以,不必要辭職。
16樓:巨集盛
應該辭職,因為如果在乙個單位的話,可能會影響到自己的未來,甚至可能會影響到自己以後的工作。
17樓:彌茂
兩個人在一起共事,現在分手了,我覺得應該辭職,不然的話天天見巧拍面會很尷尬的,當然譽局如果你們能夠和平相處,能夠像朋友一樣對待,孝虛羨那就沒有必要了。
18樓:帳號已登出
不應該的。感情是感情,事業是事業,應該把這兩者分清楚了,這樣才是比較理智一點的。
19樓:海之藍
所以有很多人不願意發展辦悔氏公室戀情,就在這,因為一旦分手的話,兩個人同在乙個屋簷下,就會羨蔽比較尷尬,如果說不想辭職的話,可以調換崗位或者兄前州是部門。
辭職後,什麼時候告訴同事比較合理?
20樓:我把月亮關掉啦
其實對於許多人來說,通常都會涉及到一些職場上面的問題。那麼這個時候他們自己也會想要了解,如果自己在辭職之後是應該什麼時間告訴自己的同事呢?那麼肯定是在自己已經離開了這樣旅亮的乙個職位之後,才告訴自己的同事。
如果我們自己在自己還基虧沒有辦完離職手續的時候就告訴自己的同事拆鋒寬,這個時候很容易就引起了自己老闆的不滿。<>
儘量在所有的手續辦完了再說。
那麼很有可能就會讓自己的離職手續一拖再拖,這對於自己的下乙份工作也是非常的不好的。畢竟對於每乙個老闆來說,他們自己都希望自己的員工能夠發揮到最大的作用。這個時候如果我們自己離職之前還讓自己公司裡面的人心惶惶的話,的確也會讓自己的老闆感覺到非常的不滿意,而且也會把我們自己的辭呈報告給壓下去
在遇到一些相關的問題的時候,我們自己也是應該做到仁至義盡的地步的。<>
這樣是比較穩妥的。
因為畢竟對於這樣的一家公司來說,我們自己也是在這樣的乙個公司當中工作了許久,所以我們自己應該留給自己和公司最後乙份尊嚴。那麼在遇到這些問題的時候,我們就不要儘早的去告訴自己的同事,自己現在已經離職了,也會造成自己的同事心裡面產生一些負擔。在遇到這樣一些問題的時候,就儘量能夠在自己離職之後,並且在公司的手續辦完了,再告訴自己的同事也不晚。
離職本來也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所以我們自己如果在離職之前就告訴了別人的話,也會讓別人去想入非非。這對於我們自己來說,也是非常不好的。我們自己只要把我們自己奮鬥的事情做好了,就不要去管一些額外的事情,是對於自身來說也是乙個非常有壓力的做法。
21樓:菜籃子
辦完離職手續的時候就告訴仔閉自己的同事比較合適,沒有完離職手續前念冊裂告訴同事會引起公司和領導的不滿姿盯,不讓你辭職。
22樓:小朝說社保
你好,這個的話可以在辦理好辭職手續之後呢,通做衝過微信群的方式,或者說線下跟大家說,這個時答搜候呢,要感謝這一段時間來同時對自己的照顧指導,幫忙,自己會把這份情意深深的放在心上,今後如果有時間的話,也可以找個時間聚一聚清胡歷之類的話。
23樓:繁榮昌盛新中國
辭職後,沒有必要和同事說這件事,人言可畏,防人之心不可無,誰能知喚衫道他們怎麼對另一和畢腔個人討論,為了避免麻數鄭煩,還是悄悄走吧。
24樓:海之藍
辭職是自己的私事,一般來說,提前一天告訴同事就可以了,如果說關係比較好的朋友,可以早些告訴他們。
25樓:蘇主任
我覺得在自己辭職的時候辦理手續就可以告訴同事型喚了,和同事進行到底,這樣是比卜兆凱較禮貌的,而且對得起自己曾經在一起奮鬥過的同事,不用辭職之後再告訴大家猜橡。
26樓:帳號已登出
辭職了,那麼你在辭職帶巧的當天告訴通知會比較好一些。這樣的話,大家也不會說是在公司散佈謠蠢卜鍵言。更不會說是弊者對你不好。
27樓:無能為力大蒜
在辭職確定之後的一週,你就可以告訴同事,這樣是比較合理的,也不會讓同事生氣。
28樓:黎昕科普知識小屋
我覺得應該立刻告訴同事,因為這樣不會讓同事覺得你忽視他們。
29樓:樂清
我覺得辭完職就可以直接告訴同事了,因為這個時候你就要走了。
如果和同事分手的話,應該要辭職嗎?
30樓:英雄解說小學堂
<>不同的情況那麼決定也不一樣。你已經對對方沒有任何感覺,即便在同乙個公司上班,有時候甚至一起辦公,都不能掀起你內心一點漣漪,那麼就直接坦然面對。既然不能給你帶來任何的觸動,那麼和平常又有什麼區別呢。
辭職了還需要重新的找工作,重新的熟悉工作流程,重新的結交人脈,開始新的交際,熟悉新的環境等等,一切都要重頭再來,相比之下,還不如坦然面對,畢竟這樣的方式對你沒有任何的影響,至於是否對對方有影響那麼和你也沒有什麼關係。
倘若,你對對方還有情感,或者對方仍然能對你的心境產生影響,即便你坦然的面對也無法改變。那麼建議還是請求調離崗位或者辭職。這樣的情況不說也知道是失戀,失戀的感覺我想應該知道是啥樣的。
在那種情況之下,即便你沒有遇到他,心境也是一種崩潰狀態,更何況工作,當然可以選擇全身心的工作,但前提是你的工作中不會涉及對方。
在失戀中的人是瘋狂的,其瘋狂的來自於對羈絆情感的失去,就像失去了靈魂。所以很多失戀的人都會選擇轉移注意力的方式來緩解心中的痛苦,甚至選擇瘋狂的工作忘記這樣的痛苦,這是也只對情感傷痛的暫時逃避。如果對方還在你公司,即便你坦然的面對,但是對於情感的悲痛會被對方的出現放大,提醒,那個時候怎麼可能還有全部的注意力來工作。
這樣的情況之下辭職或者調離是最好的選擇了。
分手的原因有很多,和平分手的似乎不多,大多數分手都伴隨另一方情感上的缺失而導致心理上的悲痛,這種悲痛不是短期的,是具有被喚醒的可能,具有誘發性。但是對於分手的雙方無論是誰,分手之後還能朋友一樣的存在若無其事,要麼是雙方是賭氣,心裡還愛著,要麼另一方愛得深,不捨離開,寧願做朋友也不想做陌生人,要麼心真的很大。
要不要分手,要不要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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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應該辭職麼,跟她分手了,要不要考慮辭職
說的憤青一來 點,如果我是你女朋源友,我壓根就看不上你,為了點年終獎都這麼糾結。感情和工作是兩碼事,不要糾纏到一起來思考,分手了就分手了,有什麼尷尬的呢?你想走,應該屬於想迴避,也算逃避吧,如果心的公司又來一段,繼續逃?試著去面對吧,不僅是面對她還有她身邊可能出現的人,也要學會面對你自己的職場生涯和...
我要不要分手,我要不要分手?
既然是這樣,那就不要分了。每個人結婚前都感覺不是結婚的,一對真正相愛的人,即使他們不再相愛,但會選擇相守,因為愛和喜歡是不一樣的,愛要對彼此負責,如果對對方的感情到了一種無法忍受的地步,分手是最好的選擇,時間一久愛侶之間的感情自然會變淡。這時很客觀的事實,感情淡的時候就要善於經營彼此的愛情,畢竟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