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試用期為二年,沒有到合同期公司就解僱,請問有賠嘗嗎?

2025-02-07 06:05:23 字數 5726 閱讀 7491

1樓:網友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你簡單的表述,如果你和公司簽訂的合同為期2年,那麼試用期最多為2個月。如果你還沒有工作2個月,那麼公司提出解僱可以不用支付賠償。如果已經過了2個月,但是又沒有相關轉正通知等其他檔案提供依據的話,也可以視為轉正。

在這個基礎上如果公司提出解僱,你可以要求賠償。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惠人地方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當你已超過六個月解僱你的時候。你可以要求給你失業賠償!詳細請撥打12333諮詢!

3樓:網友

看什麼情況,不勝任有補貼性解僱。

4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為二年?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最多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沒簽合同,上班2天被解僱了,能拿到補償嗎?

5樓:張珂

能拿到補償,單位辭退勞動者應該給經濟補償金。所謂試用期必須是勞動合同約定了的,才有可能存在試用期。而勞動者與單位並無勞動合同,所以不存在試用期的約定。

那麼員工被辭退,那就是用人單位的問題。這種情況下,員工應當獲得經濟補償。

法律分析

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事實,由用人單位提供證據證明。不能證明的,則視為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在入職後乙個月內,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是沒有賠償的,如果入職乙個月之後,未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員工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乙個月後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單位辭退員工,在試用期,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員工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如果是無故辭退員工,單位是需要支付員工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如果不符合用人單位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勞動者試用期內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給單位造成徵地損失的,不能按時完成單位下達的任務,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能獲得經濟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6樓:社保小龍蝦

兩天是沒有補償的,你也拿不到補償,況且是在試用期,按照一般情況下,你兩天有些企業連工資都不會給你。

沒簽合同,沒有關係的,畢竟只要在乙個月之內簽訂都可以,所以說不存在未籤勞動合同,給予補差。

7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試用期工作2天沒簽勞動合同,並未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

上班2天被解僱了,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不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或賠償,但應支付已工作期間的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是無理由辭退,就涉嫌違法解除,需承擔支付第八十七條規定的二倍的賠償金的法律責任,即乙個月的工資及已提供服務的兩天工資。

8樓:網友

樓主你好,這種情況下是拿不到補償的,最多給你兩天的上班工錢,而且一般來說也很難討回來。

9樓:支光一

應該不能,超過七天才有工資,再說如果違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權利開除你。

10樓:網友

如果是還在試用期內,一般只有工資沒有賠償。

11樓:杜豔程

應該說補償就是你這兩天上班的工資,其他的補償就沒有了。

12樓:渺小的

唯一的補償應該就是這兩天的工資了,別的是沒有的。畢竟還是試用期,你想要太多也並不現實。

13樓:網友

很正常的這是因為不適應就被解僱了 可以商量給點補償。

14樓:網友

那還拿什麼補償你試用期沒簽合同,上班兩天就解僱了,他能給你補償嗎?那時間長了,也許能給一點,那就兩天,還拿什麼補償呢?就算了。

試用期沒簽合同,上班2天被解僱了,能拿到補償嗎?

15樓:網友

一般情況下不能,但是如果是被無過錯辭退的話高鍵,就能。

1、勞動者如果在試用期內被無過錯性辭退的,有補償,補償標準是由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半個月的工資;

2、如果是被過錯性辭退的,則沒有補償,但是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其結清工資;

3、如果是被森氏違法辭退的,則有乙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戚春巧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6樓:網友

因為公司不滿意你被解僱,總會找到合理的理由。所以你不可能拿到任何補償。

公司籤試用期合同,沒有籤正式合同試用期籤合同公司問題裁員有賠償嗎

17樓:

摘要。但是,你們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這個就可以以你們雙方的協議為準,但是要是提交法院的話,很難認定的。

公司籤試用期合同,沒有籤正式合同試用期籤合同公司問題裁員有賠償嗎。

您好,我是律臨平臺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已經收到您的問題請稍等。

公司籤試用期合同,沒有籤正式合同試用期籤合同公司問題裁員有賠償嗎。

試用期被依法裁員的沒有賠償。如果是因企業生產經絕消營困難或者企業轉產、重大並洞知技術革新或者經營顫卜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等其他原因需要裁員的,企業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1條進行裁員時,無需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試用期被依法裁員的沒有賠償。如果是因企業生產經絕消營困難或者企業轉產、重大並洞知技術革新或者經營顫卜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等其他原因需要裁員的,企業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1條進行裁員時,無需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試用期被依法裁員的沒有賠償。如果是因企業生產經絕消營困難或者企業轉產、重大並洞知技術革新或者經營顫卜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等其他原因需要裁員的,企業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1條進行裁員時,無需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可是簽了合同。

上面有裁員賠償。

您好,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講的話,就是試用期被依法裁員的沒有賠償。如果是因企業生產經營困難或者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等其他原因需要裁員的,企業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1條衫遊進行裁員時,無需向裂塌畢員工肆芹支付經濟補償。

但是,你們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這個就可以以你們雙方的協議為準,但是要是提交法院的話,很難認定的。

合同上沒有寫使用期 三個月。

沒有籤試用期,那你們要是實際是處於試用期的話,還是以試用期的法律規定為準的哦。

試用期三個月?

這個試用期的期限是以你們雙方簽訂的期限為準的哦。

如果沒有籤呢。

就是,您的意思是你們雙方的合同裡面沒有約定這個試用期期限嗎?

那您沒有疑問的話呢,這邊就祝您這個問題後續處理順利。

簽了試用期合同還沒幹就被辭退,有什麼補償嗎?簽了試用期合同自己又不去了有關係嗎?

18樓:

摘要。您好,親 對於您的問題【簽了試用期合同還沒幹就被辭退,有什麼補償嗎?簽了試用期合同自己又不去了有關係嗎?

這個問題為您做出如下解答。試用期內簽了合同被辭退有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簽了試用期合同還沒幹就被辭退,有什麼補償嗎?簽了試用期合同自己又不去了有關係嗎?

您好,親 對於您的問題【簽了試用期合同還沒幹就被辭退,有什麼補償嗎?簽了試用期合同自己又不去了有關係嗎?】這個問題為您做出如下解答。

試用期內簽了合同被辭退有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唯襪仔)嚴重違反好含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指汪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內如果自己本身沒有問題 公司無故辭退有補償的哦。

簽了試用期合同,我還沒有去工作,老闆就反悔說不需要我去了,有補償嗎。

有的 只要簽了就有 您可以撥打消費者協議維權。

那如果我簽了試用期合同,又決定不去工作了,需要負什麼責任?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沒有提前3天提出離跡隱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不辦離職就直接走人,這李州賀哪派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法律規定籤一年合同試用期為多長時間

最長不超過2個月。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您好,想問您一下,公司員工剛過試用期,今天正式上班第一天,提出辭

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和社保轉移手續。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請問 我是招聘的教師,簽約了一年時間,試用期該多久,如果是半年的話,合法嗎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和打工者為互相了解而約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在試用期間,雙方的勞動關係處於不確定狀態。勞動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有的用人單位為了達到減少成本的目的,不惜鑽試用期和轉正後工資差距的空子,在簽合同時隨意延長試用期。為了防止這種現象發生,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