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十年沒有在一起生活的奶奶怎樣分爸爸的賠償債款?

2024-12-29 04:20:20 字數 3971 閱讀 5037

1樓:植夢影

不在一起生活不代表不接受賠償金,應該是妻子個子女收,,父母應該個人給父母一定的生活費,

2樓:冉秋梵洽

雖然我們都知道幾十年沒有和爸爸生活在一起,但是從國家的角度來說,如果說,你的爸爸上面有老人,一定必須要分到一些存款,並且要讓他們知道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3樓:網友

分配比例法律上有規定的。可以找懂這方面的朋友問問,不建議找律師,律師是要收費的。法律問題也可以打**12348進行諮詢。

4樓:網友

你奶奶幾十年沒有和你們生活在一起,跟賠償債款分配沒有關係。

妻子和子女作為合法權益繼承人,是直接獲得賠償債款的。

你奶奶和你家只存在贍養老人的關係,你們只要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就可以。

5樓:網友

爸爸的個人財產一般是這樣分配的:媽媽可以分得二分之一,子女可以分得四分之一,爺爺和奶奶加起來可以分得爸爸四分之一的賠償款。假如是爸爸賠償金是四萬元,,那麼,爺爺奶奶可以分得一萬元。

如果爺爺去世了,奶奶可以分得這四分之一中的四分之三。比如,爺爺奶奶所得爸爸四分之一賠償款是一萬元,爺爺奶奶一人分得五千元,假如爺爺死了,奶奶還可以分得爺爺那五千元中的一半,也就是兩千五百元,這樣加起來,奶奶共分得七千五百元。

我奶奶始終不和我們一起生活還有工資我媽媽什麼都沒有這樣的情況我奶奶可以分我爸爸的撫卹金嗎?

6樓:再來一碗湯

你奶奶當然能。

分到你爸爸的撫卹金。

因為這個是法律賦予她的權利。

她應該得到的。

在一起生活30多年沒有領結婚證能分割對方的死亡賠償金嗎?

7樓:普康健

一起生活30多年了,沒有領結婚證,能不能分割對方的死亡賠償金,雖然你們沒有領結婚證,但是有實質性的婚姻,而且你們在一起30多年了,按道理是能分割對方的死亡賠償金的。如果你們有孩子的孩子和你一樣都可以,三個死亡賠償金的,因為如果孩子還小的話,孩子還需要你負擔的供孩子唸書或者是什麼的,所以是可以分割的,因為你沒有實質性的婚姻,但是如果對方的家裡缺親戚不同意的話可能。要和對方的親戚有糾紛的,或者是打官司的。

所以說你要有心理準備。

8樓:土是二千

他如果沒有原配妻子,那麼你們在一起生活30年就是事實婚姻,按道理來說是可以的分割賠償金的。

具體應該要諮詢律師,12348公共法律服務**,打**問一問,只是需要本地通訊費。

9樓:臭臭小臭屁

本來結婚證就是保障你合法權益的,你為什麼不理你?如果有證明你是事實婚姻 大概是能分得一些的,關鍵是打官司也很難呢,如果孩子們很通情達理的話,這就不是問題,可是事關經濟就很難說了。

10樓:全天曼

在一起生活多年卻沒有領取結婚證,對方死亡後的賠償金應該屬於對方的合法繼承人。

在一起生活十多年沒有領證有一方發生意外死亡,另一方有沒有分分割財產的權利?

11樓:網友

你們在一起十幾年沒有領結婚證,說明是同居關係,那麼誰名下的財產就是歸誰,沒法跟你們分,法律上你們也不是夫妻,所以沒有共同財產。

12樓:網友

在一起生活十多年沒有領證,有一方發生意外死亡,另一方有分割財產的權利。因為已經十多年了,雖然沒領證,但形成了事實,是有權利分割財產的。

13樓:塵封的少女之心

七十年以前可以的,那時對這結婚證的法律意識不夠,大部分夫妻結婚都沒領證,現在法律健全了,無證結婚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在自然情況下是可以分割財產,但如果有人提議上來,無證結婚,那就沒有過種權利了。

14樓:品法留白

雖然在一起生活十多年,沒有辦理結婚證,在法律意義上並不屬於夫妻關係,自然就沒有分割財產的權利。

以前在法律實踐中,曾經承認事實婚姻的存在,現在對事實婚姻不在認可了。

所以就算打官司,也不會認可另一方有分割財產的權利。

兩個人在一起生活十幾年.沒有結婚.這算什麼.如果分開財產怎麼分?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在法律上講就是非法同居,不是受法律保護的,也沒有什麼共同財產之說,只有自己拿著自己的東西走人的路,不過要是有孩子了,孩子的撫養費一方還是要給的,有先例的。

二十年沒有生活在一起的奶奶走了,我沒有回去送她,我過年還能回家嗎?

16樓:網友

二十年沒有生活在一起的奶奶走了,你沒有回去送她,是因為沒有時間去送吧。過年回家是去看自己的父母親,為什麼不能去呢?我想你回去,父母親一定會高興的。

17樓:網友

奶奶走的時候你沒能回去送她,過年了就回去祭拜一下,和家人過乙個團圓年。

18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回家啦,不管你當初有沒有送,家是自己的家,你想回就回,不想回就不回。

19樓:筱雅

我覺得你過年應該要回去,跟家裡人解釋一下,什麼原因沒回家,好讓家人原諒你。

20樓:小涵姐姐敲**

砍沒送她最後一層,景你工作忙,你回去過年,正好也去給她上柱香。

21樓:123456趙發

如果真是這樣子,你更應該回去看看,同時給家人說說當時不回去的原因。

22樓:匿名使用者

能,這個需要看你沒送她的時候說了什麼,如果當時家裡人覺得沒事,回家當然沒問題。

23樓:盛年禎

你這個也太不孝了吧?再忙也要回去的呀!你難道不心疼。

我們是組合家庭,在一起5年了,沒有結婚證,當時在一起時他欠下幾十萬債,現在他存有私心財產怎麼分?

24樓:酈宇

你們這個屬於事實婚姻,財產分割參照《婚姻法》有關規定。

至於之前男方所欠債務,如果已經還清,應該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部分,不能再追溯。如果沒有還清,只要能證明這些債務屬於事實婚姻形成前男方所欠且與你們的共同生活無關,這些債務仍然歸男方承擔。

25樓:網友

如果你想證明他有私有財產。那你就得舉證。讓法院來判決。

在一起生活八年了,但沒有結婚證,一方死亡,賠償金我有權利分嗎?

26樓:網友

由於當事人不屬於夫妻關係,對方死亡所得的賠償金,無權要求進行分割,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核實。

27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合法夫妻的話,是沒有權利分這個錢的。

在一起生活二十年沒有結婚證,雙方都有子女,男方非正常死亡,女方可以繼承賠償款嗎?

28樓:網友

那要看孩子們怎麼說?畢竟你們兩個好沒有結婚證,這也不能代表什麼意思?如果他兒子不願給你是一無所有。

29樓:庫夢菲

這個應該是不可以的,因為這個繼承賠償款是要有法律依據的證明你們是什麼關係,這個你們沒有合法的證明你們是夫妻關係,所以是不能繼承賠償款的。

30樓:易書科技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沒有領結婚證,都不具有法律效率,只能最多證明曾經同居過,這些財產的繼承是以第一直系親屬為主的,所以當然是由男方的父母繼承,父母不在了才由兄弟姐妹繼承。雙方不算合法夫妻,不能由女方繼承。

一、如果在1994年之前結婚,還可以算事實婚姻,是合法夫妻。之後結婚法律更改,不再承認事實婚姻,當然不是合法夫妻。

二、男方去世,其財產應當尤其父母繼承,父母去世,應當尤其兄弟姐妹繼承。如果男方留有遺囑,按其遺囑進行繼承。

31樓:萩早橙

應該不行,很多事情都是要靠證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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