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開心快樂啊
你是指這這種意思就是說你家裡嗎?有了結婚的了,已經結了婚的人已經有了,還有人是想領結婚證,這肯定可以呀,現在人家有姐妹們同事結婚的都有了,嗯兩個女兒一起嫁,兩個小子一起的娶老婆的都有,嗯,這都不是個什麼事情啊,這是以前的那個老人們迷信說是一年不辦兩個喜事啊,現在不活不說這個了現在嗯對這個婚姻嘛都是咱們這兩個都是床喜臨門嘛,這越好就看你們怎麼看了嘛,考慮的不一樣,嗯人的心情也不一樣嘛,你就往好裡面想,往好裡面啊,做他就會是好事情。
2樓:集極住
這個結婚可以。
只不過沒有拿證就行。
拿證之後能一次。
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可以的,結婚只要不違反法律都是可以的,想什麼時候結婚都可以,沒有什麼迷信可言。
4樓:網友
這個不應該在上問,或者問了至少要說你是**人,畢竟地域的習俗差很多,老講究也都不一樣,當然了,現在講究的人越來越少了,只要不信,不違法,咋都行。
5樓:博涉
這有什麼不可以的啊,雙喜臨門多好啊!
6樓:有風輕吻
當然可以了,正所謂是好事成雙!
7樓:道孟
可以呀!喜事天天有,是好事,沒什麼不好的。
8樓:來自封江粉嫩嫩的彗星
你好朋友,不要迷信,可以呀,這是好事也是喜事,現在社會是講科學的,。
9樓:網友
可以的,都是家裡的親戚沒有衝突的,一般結婚需要看日子,領結婚證一般就是選擇有意義的日子就可以,這樣反而各種喜事連連。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年中家中有結婚的還有領結婚證的可以嗎?一家人在同一年結婚沒有什麼不妥的,當然是可以的。
11樓:網友
可以的呀。合法的呀。
領了結婚證各住各家嗎
12樓:律臨李秋實律師
法律分析:夫妻雙方領取結婚證之後,在法律上是合法夫妻,住在一起是很正常的,但是想要各住各家也可以,需要看夫妻雙方的個人意願及自身情況綜合考慮。結婚證是到民政局領取的,男女雙方想要結婚的,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2、本人的戶口本;3、一寸結婚照,等。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領了結婚證各住各家嗎
13樓:鄧凱律師刑事辯護
結婚證不是在哪領都運握一樣的。一般情況下,結婚證必須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且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申請材料予以審查,確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根據《民法典》第1049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旁緩慶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哪姿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我和老婆結婚不到一年,但是沒有領結婚證,現在她嫌棄我掙錢少,不想和我生活,請問結婚時我們家花的錢
現在已經不存在事實婚姻了,沒有結婚證,就只是同居關係,你們的關係不受到法律保護,禮金之類的可以部分退還,也是商議為主,實在不行,可以訴訟 目前你們的狀態屬於法律中的事實婚姻關係,和領了結婚證有相同的效果。詳細的你還是問專業人士比較好。這樣做太不道德了吧 有句話說 好聚好算 必進以前還甜蜜過恩愛過 別...
領結婚證時什麼心情,跟物件領結婚證的那一刻,是什麼樣的心情?
複雜的心情。如果是高高興興的去,那心裡肯定是開心的。領了正以後就是名正言順的夫妻了,合法了,高興啊!要是沒領證前,心裡總覺得有個坎過不去。我跟我先生戀愛八年,本來也只差那個證了!所以去年去領證的時候,就是覺得那是順其自然的事情啦!跟物件領結婚證的那一刻,是什麼樣的心情?領證的時候,特別激動!雖然 都...
95年結婚,沒領結婚證的算不算合法夫妻
不算。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可構成事實婚姻,法律承認婚姻關係,補辦結婚證即可。1994後沒有進行登記,至今不補辦婚姻登記的,是非法同居關係,不屬於夫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附 婚姻法解釋一 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