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要野種不應該火化,應該被砍成幾大塊丟到山溝裡喂狼!或者它的器官在他活著的時候摘除,不然死了就不新鮮了,然後****給需要病人,所得收入應該給被害人家屬。將器官全部掏空了,然後剩下的排骨瘦肉喂警犬,最後再把帶著罪惡的黑血的空殼推進火化爐裡去燒,再最後把罪惡的骨灰摻上雞血(要有陰陽先生施法)叫他永世不得超生!
裝入垃圾袋裡給搞他媽的人---藥慶衛。
2樓:老孝莊皇后
罪行嚴重,當然火化。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要看他的家屬要不要遺體了,如果家屬要那就聽家屬的火化,如果家屬不來認領就作為醫療捐獻。
4樓:匿名使用者
是火化,死者已矣,下輩子他會好好做人的,
5樓:匿名使用者
留在這裡也是個禍害,燒了得了。
6樓:田興人
對他的屍體進行了解剖,留下了有用的器官,然後火化,誰讓他是罪犯呢,活該!
7樓:帆天卉
都是為人子女的,也都會為人父母,誰都說不准自己家裡會遇到什麼災禍,不要幸災樂禍,我們應慈悲為懷。藥家鑫的父母和張妙的父母一樣,心都在滴血、扼腕,痛不欲生,我們大眾不要再說難聽的話了,讓愛的話語流淌出去,社會會更和諧些。
8樓:淺音使
人都死了,活著的人再別罵他了,讓他去另乙個世界好好做事,願天下人平安快樂。
關於 藥家鑫案件是個人問題還是社會問題」的辯論,個人傾向於社會問題,求高見
那就是個個人問題 是被炒成了社會問題 純屬被社會化 像他這種行為 屬於典型的故意殺人 我國刑法規定 交通肇事後 轉移 隱匿 遺棄被傷害人 致其死亡的 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何況 我們偉大的藥 很乾脆 直接下車捅了八刀 100 的故意殺人 毫無疑問 問題是 對這麼簡單明瞭的事 居然遲遲判不了 還有那麼多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