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該怎麼辦?她這是為什麼,我應該怎麼辦?

2023-03-25 14:10:04 字數 3769 閱讀 2288

1樓:匿名使用者

要麼自己帶著孩子過,要麼鬧大還是自己乙個人過,要麼鬧大帶著兩個孩子和他一起過你有能力養他和兩個孩子的話,如果離婚他是過錯方財產歸他老婆離婚以後他的收入要養他的婚內孩子,他老婆有權向你追討他在離婚前婚姻存續期內他為你付出的所有財產的一半,因為那是他們的共同財產。

2樓:網友

自己帶孩子過唄。

也可以鬧大。

然後還是自己帶孩子過。

總覺得這些人都太不負責任了。

小孩怎麼辦?還不如不要。

3樓:顰妍俏

不要去破壞人家的家庭如果她真的愛到無法自拔就和他的妻子和談一下。

4樓:信佛殺手

好亂啊 不過我幾乎可以預料結局 他們兩個沒有結果 鬧大的話 甚至是三個人的悲劇。

5樓:空素琴狄己

真正的愛,是接受,不是忍受;是支援,不是支配;是慰問,不是質問。

真正的愛,要道謝也要道歉;要體貼,也要體諒;要認錯,也好改錯。

真正的愛,不是彼此凝視,而是共同沿著同一方向望去。

也許,愛,不是尋找乙個完美的人;而是,要學會用完美的眼光,欣賞乙個不完美的人。

牽了手,就不要,隨便說分手。

或許,愛就是心甘情願的付出,甘苦與共的分享。

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可貴;不要等到傷害了才來乞求原諒;有些東西失去了永遠不會再回來。

如果乙個人向你表白,無論如何請珍惜他/她對你的愛,即使只能做普通朋友;或許乙個人純真的表白不會再有第二次。

因為善良,所以可愛;因為可愛,所以美麗;因為美麗,所以嚮往;因為嚮往,所以相愛。

不是因為孤獨才相愛,而是要讓相愛的不感到孤獨。

是愛,而不是時間,能夠**所有的創傷。

人的一生,總會有大段的平淡,打斷不盡如人意的遭遇,是愛,讓我們想到美好,仍然有希望。

有愛,你就不會感到艱難是一種負擔。

珍惜現在擁有的,遠遠比追求還沒有的更重要。

她這是為什麼,我應該怎麼辦?

6樓:傅涵涵

感情是不能勉強的,乙個人愛不愛你從他的行為可以看出來的。你這種就是屬於失戀了,失戀是一種特別的經驗,有人說「失戀就是失去了自己原本應有的模樣」,有人說「失戀就是徹徹底底地失去了自信」。面對鏡中急劇憔悴的容顏,嘴角的肌肉早已忘了笑的感覺,你陷入哀愁、自我和仇恨的流沙裡,卻不知如何掙脫出來。

首先,不妨發洩心裡的苦悶。不能有自殺的念頭,任何人,不管凡夫俗子或英雄豪傑,碰上情場敗北時,難免英雄氣短,淚灑衣襟。而此時想哭而不敢哭,甚至強顏歡笑,表面上看起來似乎「壯烈」,其實是對身心的傷害非常大。

任何人都應該有哭的權利,尤其是在失戀之時。不能在眾人面前哭的人,也應該找個地方私下痛哭一番;不習慣大哭一場的人,也不妨讓自己的眼淚盡量流出來。

其次,不可死纏爛打失戀時,為了挽回局勢,絕大部分的人都會有找對方好好談談的衝動。其實這個時候找對方好好談的心理動機是「我們再談一次,我們可以澄清所有的誤會,然後我們會合好如初」,這就是為什麼情場中的最後談判總是永遠談不完的主因。問題是這種不死心的態度換來的卻是對方愈來愈多的不耐與厭煩。

正確的做法,應是「趕快走,走得愈快,愈果決,愈主動,自己挽回的面子愈多,對對方所造成的震撼與吸引力愈大」,這就是「不糾纏」。

最後,理智地分析毛病出在** 。痛苦了一陣子後,應該理智地面對自己,分析一下到底毛病出在**。既然分手已是事實,就要敢於面對現實。

記住,如前面所提過的,這不是是非對錯的問題,而是適合不適合的問題。你要做的就是找出你有哪些是對方受不了的;對方什麼時候最快樂,為什麼?什麼時候最痛苦,為什麼?

這些因素找出來以後,看看哪些是可以改的,能改則改。看看哪些是改不了的,下次找戀人時就找那些比較能適應自己「特質」的物件。 最好,希望你一切都好!

7樓:網友

建議為了您的身體健康去諮詢專業的心理醫生,祝早日**。

8樓:網友

那看你是屬於哪種,愛而不得嗎?

如果她對你沒感覺,那還是放棄吧,畢竟你永遠也叫不醒乙個裝睡的人。

9樓:匿名使用者

要走的人留不住裝睡的人叫不醒,放棄吧!

10樓:雙悅沅

得不到的熱情就適可而止。

11樓:變臉不等於面具

你越過激行為,女的越討厭你,現在對你只是為了你不會去做傻事,你完全沒必要這樣,男人就應該有個男人的樣子,凡事不能強求。

12樓:我的幸福就是陪伴著你

吃點藥就行了,強迫症。

13樓:法邦網專家

屬於事實婚姻: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這是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因此,可以訴訟離婚。

屬於事實婚姻: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這是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所以,可以起訴離婚。

她應該怎麼辦

14樓:法邦網專家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四項的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女方可以向男方的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法院一般是會支援的。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23年修正)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起訴離婚。你好,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收集無感情的證據。

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果查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一方堅持離婚的,應判決准予離婚。司法實踐中,如果分居二年以上,一般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她這樣我該怎麼辦?

15樓:不想乖下去

放棄吧,不管你有多麼不捨得。最好的辦法,找乙個合適的女孩子來從新一段感情,時間是這個世界上最奇妙的藥,它可以讓你發展一段情,愛上乙個人,也可以讓你淡忘一段情,忘記乙個人。

16樓:歐陽雨諾

放棄吧 她都已經和別人交往了。

~~也許對你的愛沒有原因地厭倦了 所以她說不出什麼原因分手。

17樓:石頭丶叔

是你的。 跑不掉。

不是你的。 搶不來。

放手把。鬆手把。 不是鬆手她。

而是對自己鬆手。

她現在應該怎麼辦?

18樓:留戀白日夢

懷孕期法院不會判離婚,違反法律的協議無效。婚姻期間債務雙方共同承擔。趕緊找律師走法律程式處理相關事宜。

19樓:山東風清雨

既然已經離婚,就不要再自己當個準媽媽了。拖著這麼大的身孕,以後還要生活的,豈不是自己給自己使絆啊?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不怕他不還。到時候可以申請法院執行。

20樓:網友

訴諸法律。去法院起訴她老公。

她這樣我該怎麼辦,她這樣我該怎麼辦?

如果你說他只是因為是獨生女,愛發個小脾氣什麼的倒還好說,以後大了慢慢就好了 但是攀比這個東西,恕我直言,其實說白了就是善妒,很多女人婚前不攀比的,婚後時間長了都會攀比,更何況她才這麼年輕就攀比,以後絕對不是個好事,結婚以後她就會說,這個男的怎麼怎麼樣,那個女的穿的什麼什麼牌子,那種胃口不是一般人能給...

她這樣說哦,我該怎么辦,她這樣說哦, 我該怎麼辦

兩種1.我對你的愛是不會被任何人抹殺的2.對不起,是我配不起你,我想了很久,雖然我很愛你,但是我實在無法辜負我姐,原諒我!你會找到比我更好的人來給你辛福的 我姐姐不希望我女朋友是你這麼笨的,而是你這麼愛我的!別說那些傷天害理的話了,什麼配不配的,我們相愛就好啦!又不是我姐跟我寶貝過一生!我都不在意她...

面對她我該怎麼辦,高考將近 面對她 我該怎麼辦?

要忘記她並不難。她只是你愛情成長一部分的挫折基礎,學會自我檢討你跟她的失敗問題,那麼下一個戀情就不會再犯同一個錯誤。你多參加社會活動,多賺錢,增加自己的魅力,那麼身邊自然有美女周旋在你身邊,豐富自己品行,那麼也許下一個女人才是你真正的戀情。怎麼辦.什麼問題.不懂涼拌 系統有問題的,沒有辦法 膽大 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