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長期客戶加2990━345━234 資訊出受。
2樓:受沛白
我也想要這個啊,怎麼找啊。
網際網路通用**客戶資料互相交換
3樓:南蠻子都是**
你們這些**,改行做點正當的吧,要飯都比你們騙人強。
4樓:楊迎迎
你的先留下,別人看到也會留下啊。
成都客戶資源交換 30
5樓:匿名使用者
成都最大的資料交換群;5705661 ;
交換乙個蘋果,我們得到的還是乙個蘋果,交換一套資源我們獲得的是無限的機會! 快樂的工作,愉悅的生活,輕鬆交友。
6樓:匿名使用者
我在成都做興業銀行信用卡 希望合作。
業務員在**上互相交換客戶資料是否涉嫌違法?
7樓:別墅設計
這是嚴重的洩露他人資訊的違法行為,法律是 不許可的。
這個要根據資訊的重要性來定罪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會更重!
8樓:蝗叢
交換客戶資料一定違法,共享客戶資源就合法。
9樓:匿名使用者
資源共享 多乙個朋友多一條路嘛。
我是做**業務的,面向的是中小企業。請問我跟哪些行業交換客戶資源最對口?
10樓:網友
**建設,不是很清楚誒 我是做網路推廣的,以後我們可以交流合作下。
消費者用以交換的資源有哪四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