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保險賠付對方拒不提供死亡證明的情況怎麼辦

2023-01-02 14:35:03 字數 3789 閱讀 5303

1樓:中顧法律網推薦

自己去當地派出所要求其出具你母親的死亡證明就好了,如果不開的話,去法院起訴,立案後就會調集證據了。

2樓:中顧法律網大狀

起訴保險公司,在立案以後申請法院調取證據。

3樓:旅任真

幫幫忙,想想辦法吧!

保險公司理賠時死亡證明上寫著死亡原因待查不肯賠償怎麼解決

4樓:仲昱坤

前提是你家親戚死亡的前買的保險出險範圍內的!!找公安部門查清楚事情真相開出證明!醫院的死亡證明加公安局的調查證明只要能證明~不屬投保人惡意就可以~

5樓:網友

不是不給賠付,是需查明理由~

配合保險公司調查明白事實就行了~醫院的死亡證明加公安局的調查證明什麼的基本就可以了。

只要能證明是意外~不屬投保人惡意就可以~

6樓:匿名使用者

盡快讓公安部門查清事因要麼出證明就行。

保險理賠材料中的死亡證明書,要怎麼獲取?

7樓:陽光保險

死亡證明書的獲取分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為非正常死亡,公安機關會出具死亡證明、法醫鑑定報告;

2.在醫院內身故,醫院會出具「居民醫學死亡證明書」;

3.如果是宣告死亡,應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決書。

交通事故對方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理賠第三方責任險要收死亡證明原件怎麼辦?

8樓:網友

可以向保險公司影印相關材料,並由保險公司蓋章,以利後續雙方若無法達成和解時,我方在需要訴訟求償的時候,可以有所依歸。

接下來你們需要先知道可以向對方索賠的有什麼專案,並且列出索賠專案表,這樣對後續求償時會有很大的幫助,這段時間,我方可先優先申請交強險相關理賠。

受害人因這起事故死亡,家屬可以向對方索賠的專案包含了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處理喪事的合理誤工費,處理喪事的合理交通費,生前醫療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假設:死亡受害人是城鎮居民,且未滿60歲,受訴法院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假定為50000元,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每月3000元,其他部份因資訊不足,先暫時不討論。

建議我方可要求的主要索賠專案大致如下:

死亡賠償金1000000(50000*20=1000000)+喪葬費18000(3000*6=18000)=1018000

以上合計101萬8000元 (尚未計算精神損害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處理喪事的合理誤工費、處理喪事的合理交通費。等)

後續有其他問題,或是不知該如何計算索賠金額,可點我的名字,與我討論。

人突然死亡怎麼辦理保險理賠死亡證明怎麼開

9樓:笑話十分鐘

醫院醫生出診,出據死亡原因,派出所然後出據死亡證明。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意外死亡還是有病死亡,在看看你保單的保險責任,

死亡證明沒有多餘聯到平安保險索賠怎麼辦?

11樓:540霸霸在路上

首先,根據《保險法》規定,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是5年,非壽險的索賠時效是2年。你提到的這份保險應該是份人壽險,所以索賠時效是5年,這個你可以稍微放寬心。

其次,根據你的表述,這份保單沒有指定受益人,根據《保險法》,這份保單將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繼承。你這裡也沒提到到底誰是被保險人。《民法》中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如果你母親自己是被保險人,那麼法定的繼承人是你,你父親和你姥姥,姥爺;如果這份保單的被保險人是你姥爺,那麼保單的法定繼承人是你姥姥(配偶)和你母親(子女),而沒有你和你父親(如果你父親對你姥姥姥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也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繼承權);但目前你母親又已經過世,那麼你作為她的兒子,可以依法享有代位繼承權,也就是由你代替你母親繼承你母親應得的這部分保險費。如果你對繼承權有疑問,可以自己查閱《民法》和《繼承法》。

根據你的表述,我猜測這份保單的被保險人是你姥爺(我是根據你的表述猜的,可能不准,要真猜錯了你最好補充下問題)。在未獲得被保險人法定死亡證明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拒賠,這是合理合法的,無可厚非。問題不在於保險公司,而在於你姥姥家裡人,因為是他們拒絕提供死亡證明。

那你和你父親應該做的就是去找醫院和公安機關諮詢,看能否為你們開立關於你姥爺的死亡證明,然後你們就可以憑死亡證明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果說醫院和公安機關已經為你姥姥家人開立死亡證明而又不能再為你們開立死亡證明,那你和你父親就得和你姥姥這一邊協商,要求他們公開這份證明,要溝通不成的話就得申請仲裁或者打官司了。只要最後裁定要求你姥姥家裡公開這份證明,那麼你代位繼承你母親應得的這份保險金是沒有問題的如果你父親對你姥姥姥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也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繼承權),保險公司也不可能再以手續不齊為理由拒賠。

如果這份保險的被保險人是你母親,那麼這份保險的保險金應該已經由你,你父親,你姥姥姥爺共4個人平均獲取。那麼你姥爺得到的那乙份保險金就已經是他的個人財產。如今他過世,就是他的遺產,如果分配是他的權利,他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繼承人,不給你和你父親那也是他的權利,你沒轍。

如果他沒有遺囑,那麼就不僅僅是他獲得的保險金了,而是他全部的個人財產都將作為遺產,由你姥姥和你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

配偶死亡 要賠付以前買的保險,只需要 死亡證明嗎?

12樓:皆有可能

1、死亡證明(醫院或者法醫開具的都是可以的)2、戶口登出證明。

3、火化證明。

4、死亡的事故證明(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醫院就診病歷、搶救記錄等)

5、當地居委會、派出所出具的法定受益人的證明檔案,如:**是***的父親,身份證號碼是***

6、法定受益人的身份證明(若保單有指定受益人的話只要制定受益人的身份明)受益人為未成年人的還需提供其監護人的身份證。

7、受益人的銀行賬戶。

8、到太保櫃面領取一下理賠申請書、委託書等9、保險合同。

13樓:網友

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也得履行義務,調查一下死亡的經過,單憑一張死亡證明是不可以的,哪有這麼簡單的事。

一名船員因為沒有死亡證明中國人壽保險拒接賠償。怎麼處理?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找相關部門出具死亡證明;

二。法定期限後由法院出具宣告死亡後再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民法通則》第二十三條規定了宣告死亡的條件:

公民下落不明須達到法律規定的期限。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產生之日起滿二年的。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終結之日起計算,滿四年的。

只有利害關係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請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

宣告失蹤人死亡,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失蹤人的住所地或最後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請。人民法院應當發出尋找失蹤人的公告,公告期間為1年。尋找失蹤人公告期限屆滿仍無失蹤人生存訊息的,便可作出死亡宣告判決之日期為失蹤人死亡的時間。

15樓:匿名使用者

最快的是找事故處理**給出去死亡證明,這是他們的責任。

被保險人死亡後,約定繼承人拿不到死亡證明及身份證件怎麼辦,可以求助法律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約定繼承人有保險單據,或者遺囑,就可以和拿著死者死亡證明等證件的其他人協議,要求借出死亡證明等證件,辦理繼承。

如果被拒絕,這位指定繼承受益人,可以依法起訴不給你證件和死亡證明的人。主張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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