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江淮一楠
被父母包辦婚姻,已經造成傷害,離婚了,現在調整好心態,積極融入到社會生活中,重新開始另一段感情生活。
2樓:果修能
父母包辦婚姻已經造成傷害而離婚了,只有自己放鬆心態,迎接新生活找到屬於自已的幸福。
3樓:情感初心
離婚了也不能讓你父母賠償呀,只能自認倒霉,趁著年輕擦乾眼淚繼續追尋自己的幸福吧。
4樓:匿名使用者
親!過去的事情就過去吧!一切還要向前看。
一段失敗的婚姻,就好似走過了一段泥濘的路,鞋子肯定是不能再穿了,你為什麼不扔掉呢?非要天天穿著髒鞋走路嗎?
除了你自己,其他人不會在意你曾經的髒鞋。
每天的太陽都是新的,只要你從陰影裡走出來,生活仍然是燦爛的。
祝你幸福!
5樓:拍拍更快樂
這種情況還是不要短時間內在談戀愛了。還是把自己的心裡傷害緩解一下,再開始新的戀情。這樣對人和對自己比較好一些。
6樓:平安健康
現在還有包辦婚姻嗎?不過已經這樣了,你還年輕,還是要往前看,很多人離婚後也可以過得很幸福的,要有自信。
7樓:帳號已登出
還能怎麼辦,怪父母沒用,怪自己?就算不包辦也不一定幸福。
8樓:匿名使用者
世界這麼大,出去轉轉。
我屬父母包辦婚姻,跟丈夫沒感情,多次跟他提出離婚,他不同意,現在我們已經分居多年,我該怎麼辦? 20
9樓:
可以通過訴訟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通過訴訟離婚的,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3~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10樓:達雅
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直接離婚,像你這種情況勝算很大,國家法律應該有分居多長時間以上就可以離婚了!
11樓:小異詩
分居多年,已構成事實離婚條件,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強制判決離婚。
1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1、協議離婚。
2、起訴到法院,訴訟離婚。
既然你們協商不了,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13樓:北方一狼
上法院、起訴離婚 ,很快就有了結果。
14樓:匿名使用者
去法院、可以起訴離婚。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後面的路還很長,趕緊離了吧。
16樓:饅頭是豬頭的
最好嘗試著2培養一下感情先。。。日久生情嘛。。。實在不行了就跟他好好溝通一下。。
17樓:欣籽
既然你跟他沒有感情,當時你為什麼要嫁給他?
父母包辦婚姻 我該怎麼辦
18樓:合和境界
我有過親身經歷。幾乎也是父母包辦的。
那女的不喜歡我,但是不太情願的訂婚結婚了。
訂婚後,我就發現了她的態度不對勁,因為她屢屢冷落我。情況就像你的情況一樣。
後來也演出了出走的鬧劇。一出走,女方家裡就說男方以及男方家裡種種不是噻,為什麼不問是與非的別有用心的來挑男方的錯誤呢?因為有時候社會就是這樣子。
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正派公正客觀的去處理事情。家庭觀念上只能贏不能輸。既使是做錯了,也得去爭去辯。
那麼,關係只會越來越差噻。彼此的矛盾與雙方的態度越來越激化。後來只要有事,根本性的問題,當然女方家裡絕不會說是自己的女兒不喜歡對方。
因為這個不是男孩子的錯。後來僵就過了兩年還不是離了。幾乎搞出人命來。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決方式,就看你雙方家庭是什麼樣的人了。最好還是趁早解決。如果男方給了錢你家,就退一部分給人家或乾脆大方點大部分都退給他吧。
因為他並沒有什麼過錯。既使打了結婚證如果做的有人性一點的話也要退一定部分的錢給人家。就怕雙方都沒有人性。
因為我的婚姻深受其害。碰到了乙個流氓家庭。就是說碰到了乙個極其自私,人品極壞的瘋狗似的女方家庭。
運氣不好。看了我的經歷,難道你還要上演出走的鬧劇,要家長提心吊膽嗎?告訴那是非常焦心的,徹夜不眠的。要有多擔心就有多擔心,因為他們會越想越亂,也不知道你的生死。
既使你不會死,他們也會擔心你死了。你走多久,他們就有多少個晚上睡不好。包括你家其它成員。
所以勸你不要出走。
但是男女雙方父母,又不會輕易的同意你要離婚的想法。都是抱著等等看,讓你們磨合著再說。但從你描述的看,你和他的婚姻最後失敗的可能很大。
就是現在不離,以後還是要離。並且以後離的麻煩更大,兩家很有可能是以仇家的狀態離婚的。當然如果兩家都是理智的人家也不會是這樣的結局。
你現在不小小的「傷害」一下你的父母,就是所謂的你現在提出「離婚」了。那麼到了今後你會傷的更重。
你就在家裡,你也別想不開。你就是堅持協商離婚。你也不妨把你想要出走的想法也告訴你父母。
你找個知心的人把你的想法說出來。你親戚啊,或是兄弟姐妹。你不喜歡他,根本不是你的錯,也不是男方的錯。
也不是父母的錯。你不願意和他生活在一起,你說出來其實是對所有的人負責。是坦城的,更是一種美德!
19樓:金絲雀公主
不喜歡他就離婚吧。不要害怕你的父母和男方的強逼和刁難。法律會保回。
護你的,如有需要就向相。
關機答構求助。勇敢堅持自己的立場吧!我這來自遠方馬來西亞的朋友會支援你和我會為你祈禱。
其他的朋友也會支援你的。
祝你幸福,快樂!
20樓:寒欣
樓主,真不是說你啊,你怎麼就這麼輕易把你自己的幸福讓你父母版包辦了你也乖權乖的聽了!?現在後悔了可也來不及了,你們鏈結婚證都領了,想分開就是再去辦一張離婚證了,你父母也是的你是他們的女兒怎麼不相信你反而被那種偽君子蒙混過去了呢!
奉勸樓主膽大點跟你父母說出那個偽君子一切「罪證」相信你父母是愛你的他們會站在你這邊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真的不願意和他在一起的話!你可以和他離婚不需要在乎家人的看法!現在是只要一方想離婚就可以離的!!
如果男方鬧可以告他!!或者離開自己養活自己!好像不在一起3年 好像算自動離婚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說,分居二年以上者,可申請離婚,法律會給以支援;所以你可以到外地打工專,失蹤二年後再回來申請離屬婚吧。婚姻大事,豈能兒戲?為一時的屈讓而放棄終生的幸福,不值得!
父母是陪伴你人生三分之一的時光,而伴侶則是陪伴你下半世的人生。能讓下半世生活在忍辱之中嗎?
23樓:金色的記憶
你太軟弱了 自己的終身幸福都不去爭取 你會後悔一輩子的。
逃避不是辦法你要勇敢的站起來找回自己的幸福 現在婚姻自主誰干涉都是違法的 你可以到婦聯尋求幫助 他們會幫你把結婚證作廢的。
希望你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24樓:道基館娃娃
崩潰了,女孩子拜託,你以為結婚是過家家麼?
把他當作你身體的一部分,改掉你認為不好的,當然,要善言善語,因為你們中間是沒有裁判的,所以不能過分強勢,潛意識中慢慢讓自己愛他。
已經結婚了,凡事應慎重!
25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年代了,還有這種事。
不需要離家出走,跟父母說明,如果父母逼迫就報警,法律會還你自由的。
你去法律的地方問,不要在這裡問,他們都不懂得。
26樓:臨沂心理諮詢
在有結婚證得情況下是法律承認的夫妻,如果你認為他不是你要廝守的人建議把自己的想法都告訴你父母,畢竟婚姻不是兒。
27樓:東方茫茫然
這可來是終身幸福啊,事源關一輩子!千萬不能勉bai強,你du能勉強一時,能堅持一世嗎zhi?你dao
可以提出跟他離婚啊,事實上也只是一手續問題。你最重要的是說服你的家人,實在不行就自己強硬起來,你是當事人,只要你堅持不結,你家人也不可能怎麼你的。離婚就更簡單了,先和他協商離婚,如果他不同意,就上法院,婚姻的首要條件就是雙方完全自願,你這麼討厭他,況且你們是包辦婚姻,還沒有同居過,一定能離!
再不行就離家出走,外面的世界大著呢,遇到乙個真正喜歡的帶回家,氣也把他氣出病來。不要讓一紙協議毀了你的終身幸福~
2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最好的**,不過你這個比較複雜。畢竟是正式的關係啊。
29樓:匿名使用者
你以為結婚是鬧著玩呀?他真的不好的話就離婚,要不然就找律師來辦理!
30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 離婚 離婚沒有其他辦法。
31樓:匿名使用者
不喜歡就不要領結婚證,開什麼玩笑。
3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父母包辦婚姻是違法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根據《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33樓:舜儀岑芳洲
婚姻是自己的路bai
就有自己來du
做zhi就由自己來承擔。。。如果那個人不適合dao自己坦然的跟。
回ta說。這個是包辦的答。
沒有感情。對父母這種婚姻只能傷害自己。。如果不想看見現代版本的朱麗葉羅密歐的話(開玩笑。
調皮淘氣。隨便不上心的說啊。。可別來真的。。)
就不要再阻止。
妨礙我的婚姻。
我是父母包辦婚姻沒想到委屈求全了二十年最後還是離婚了我都四十五了以後該怎
34樓:你好修女
沒有怎麼辦,委屈求全都保全不了的婚姻,也沒有惋惜的必要了,事情到了這個份兒上,只有向前走,四十五怎麼了,確實比年輕時難一點,但65的都在追求幸福,你還不算老,你首先要保證自己可以獨立,能養活自己,心理也上也要學會獨立,剛開始時確實會迷茫,會畏懼,但走出了這一步,你會發現沒有那男人在身邊,真的一樣活,你甚至會更舒展。你先別把自己嚇住,不斷給自己這樣的心理暗示,我完了,我該怎麼辦,我好失敗,你要知道中年面臨這種情況的人並不是你乙個,人家能挺過來,你為什麼不能,你能行!
爸媽包辦婚姻,我要離婚 5
35樓:深圳張勇律師
1,若你已經起訴,可以等法院通知**。
2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為普通程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36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次訴訟後,如果女方不願意離婚,那就離不成,但是你可以第二次上訴,第二次上訴後,女方還是不願意的話,六個月後法院會強制執行離婚。
也就是說,你真心要離的話,第二次法院最後會強制執行你們離婚的,不管女方同意不同意。
個人覺得再好好相處一段時間吧,實在不行再離吧。
37樓:仰望星空
離婚要男女雙方自願,跟你父母妻子好好談談……如果真到了離婚那一步……那就離吧。
父母包辦婚姻自己應該怎麼辦?
38樓:南巷如也
我認為可以先和父母好好的溝通一下,也許他們的出發點是好的,可能經過你們好好的談話,父母會放下執念。如果遇到態度堅決的父母,態度要堅決,必要時候可以用法律**保護自己。
如果你恰巧沒有物件,對方也合適的情況下經過了解認識也可以考慮下哦,不過千萬不要拿自己的幸福開玩笑。
我國《婚姻法》第3條禁止包辦婚姻,包辦婚姻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1、如果是受脅迫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請求,應自婚姻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
2、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
3、如果超出了上述期限,對於包辦、買賣引起的離婚糾紛,當事人共同生活的時間不長,或雖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但確實未建立夫妻感情的,應當准予離婚。
包辦婚姻的法律責任:
從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各革命根據地的婚姻立法,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頒行的婚姻法,一貫保護婚姻自由。
2023年《婚姻法》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3條),還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4條)。
中國的法定婚齡高於成年年齡(18周歲),當事人已有能力行使婚姻自由的權利。
包辦婚姻的各種形式,包括娶童養媳、包辦寡婦婚姻、轉親、換親等,都是違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自主婚姻和包辦婚姻的界限,以結婚是否出於當事人的意願為根據。那些雖係父母代為訂婚,但雙方經過了解、建立感情後自願結婚的,也應認為是自主婚姻。
對包辦他人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人,應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必要時視其情節,予以行政處分或法律制裁。對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按中國2023年《刑法》第179條規定,還須追究刑事責任。
我們在處理父母包辦婚姻這件事情時,一定要記得「先禮後兵」,盡最大的努力讓父母同意我們婚戀自由,因為只有這樣,他們才會給我們最美好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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