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拿錢,就算童工了,我先說一下法律上是怎樣來確定童工的~所謂童工就是指未滿16周歲,與單位或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
我國《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收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對招用童工,我國《勞動法》第94條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十條規定「對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立即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費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承擔。」。
第十一條規定「違反規定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對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傷殘的童工應當負責**,並承擔**期間的全部**和生活費用。
不過實際上是沒什麼關係的.因為你在你親戚那,說土點就是幫忙,就象家裡開了乙個店,兒子沒事幫老爸看店的性質差不多啦~,勞動局是不會查這些滴~你可以放心的去幫忙吧~祝你好運~!成長的過程中的確需要磨練磨練~
不過打工很苦喔~
2樓:
只要你拿了工錢就算
所謂童工就是指未滿16周歲,與單位或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
我國《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收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對招用童工,我國《勞動法》第94條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十條規定「對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立即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費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承擔。」。
第十一條規定「違反規定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對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傷殘的童工應當負責**,並承擔**期間的全部**和生活費用。
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沒有什麼問題...你現在還小應該先要鍛鍊一下自己...現在你是幫自己的親人做事情...
為什麼會想到..她是不是招童工呢?這些東西你不用擔心..
就算有人來查這個事情...你也不用擔心會給你的姑姑造成什麼的...
4樓:雅哈呼呼
只要沒有身份證就是了
收童工得老闆是犯法的
5樓:用宜春
應該算童工,但這也是暑期工,沒問題的
6樓:浪漫女孩之格格
呵呵 估計是算童工
7樓:
沒有問題,只要你不拿工資
暑假打工算不算僱傭童工
8樓:
你不是吧。才11歲肯定是童工拉。得拿到身份證拉才不算童工。我要暈拉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年紀太小了,不應該出去打工的,否則被勞動部門查到了要罰款的.
10樓:媽媽媽媽媽媽媽媽媽媽媽媽媽媽媽媽媽媽媽
11歲的孩子打什麼工?不過你有這種想法真的很棒。
如果有人雇用你,那就是非法雇用童工!我想,正當公司不會雇用你的,因為如果他們雇用你,他們會罰款,而且很嚴重。
我覺得你可以在家裡幫助你媽媽做一些家務,比如拖地,洗碗,之類的,來換取一定的報酬和獎勵會比較實際些。
或者是去參加一些義工,幫助有需要的人,這樣會更加有意義。
但是前提是:好好學習最重要。加油,11歲的孩子有打工的想法,真的不簡單^^
11樓:
只要自己本方監護人同意就行的。最好與工作地方定好協議,不然出事了很麻煩
12樓:吾是桑葉
暑期工不算童工。
法律一方面嚴格禁止使用童工,另一方面又規定由學校組織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參加的社會實踐勞動不屬於使用童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解釋》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這就使一些企業,企圖利用此規定規避自己的義務,不與打工的學生簽署協議,如果學生在打工期間發生了工傷等意外事件,因為不視為就業,將得不到應有的賠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去做。幫親戚做點什麼
初中生放寒暑假打工,算違法嗎?
14樓:
企業不得任用未滿16歲初中生打寒暑假工,這是違法行為。
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令第364號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根據規定,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在內的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
同時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禁止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有義務保障其不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
擴充套件資料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三條至第四條:
第三條,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保護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得允許其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
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允許其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鄉(鎮)人民**、城市街道辦事處以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給予批評教育。
第四條,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必須核查被招用人員的身份證;對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錄用。用人單位錄用人員的錄用登記、核查材料應當妥善保管。
15樓:閱讀與表達
按我國法律規定,企業不得聘用未年滿16周歲的童工,也就是說初中生一般不能打工——企業聘用童工是違法的。
以參加社會實踐的名義是沒有問題的,現有社會總體氛圍是鼓勵青少年參與社會實踐的。加之很多地方對青少年短期工管理較為寬鬆,所以一般除了如麥當勞、肯德基這樣的地方初中生難以進入,一般私人商家都可以去試試看,比如:短促、快餐店、商超假期工、小吃店等,甚至可以嘗試自己「創業」。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初中生參與社會實踐與高中生、大學生不同,更容易遇到「不公正」待遇。2023年暑假,《羊城晚報》記者曾在廣州初中生、高中生、大學生群體中派發調查問卷,資料顯示,56.1%的學生稱自己曾經做過暑期工,而在本次調查中共有52.
17%的學生稱自己曾在做暑期工過程中遇到過不公平對待。
由於得不到《勞動合同法》的保護,一旦發生了糾紛,該爭議也不同於「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不能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調解或仲裁,而只能以普通民事訴訟的形式主張權利。所以學生在簽訂協議時一定要明確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資標準,這樣一旦發生糾紛,可以作為民事訴訟中的有利證據。
綜上所述,初中生假期打短工是可行的,對初中生個人而言,除了經濟收入,打工過程本身就是一種寶貴的社會體驗,對個人成長是有利的——當然,是在保護好自己的前提下。
16樓:一天風
1、尊敬國旗、國徽,會唱國歌,公升降國旗、奏唱國歌時肅立、脫帽、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
2、尊敬父母,關心父母身體健康,主動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聽從父母和長輩的教導,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動打招呼。
3、尊敬老師,見面行禮,主動問好,接受老師的教導,與老師交流。
4、尊老愛幼,平等待人。同學之間友好相處,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不欺侮弱小,不譏笑、戲弄他人。尊重殘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習慣。
5、待人有禮貎,說話文明,講普通話,會用禮貎用語。不罵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間先敲門,經允許再進入,不隨意翻動別人的物品,不打擾別人的工作、學習和休息。
6、誠實守信,不說謊話,知錯就改,不隨意拿別人的東西,借東西及時歸還,答應別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時表示歉意。考試不作弊。
7、虛心學習別人的長處和優點,不嫉妒別人。遇到挫折和失敗不灰心,不氣餒,遇到困難努力克服。
8、愛惜糧食和學習、生活用品。節約水電,不比吃穿,不亂花錢。
9、衣著整潔,經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頭,早晚刷牙,飯前便後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衣物用品擺放整齊,學會收拾房間、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務勞動。
10、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逃學,有病有事要請假,放學後按時回家。參加活動守時,不能參加事先請假。
11、課前準備好學習用品,上課專心聽講,積極思考,大膽提問,回答問題聲音清楚,不隨意打斷他人發言。課間活動有秩序。
12、課前預習,課後認真複習,按時完成作業,書寫工整,巻面整潔。
13、堅持鍛鍊身體,認真做廣播體操和眼保健操,坐、立、行、讀書、寫字姿勢正確。積極參加有益的文體活動。
14、認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園整潔。保護環境,愛護花草樹木、莊稼和有益動物,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15、愛護公物,不在課桌椅、建築物和文物古蹟上塗抺刻畫。損壞公物要賠償。拾到東西歸還失主或交公。
16、積極參加集體活動,認真完成集體交給的任務,少先隊員服從隊的決議,不做有損集體榮譽的事,集體成員之間相互尊重,學會合作。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多觀察、勤動手。
17、遵守交通法規,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亂穿馬路,不在公路、鐵路、碼頭玩耍和追逐打鬧。
18、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場所不擁擠,不喧嘩,禮讓他人。乘公共車、船等主動購票,主動給老幼病殘孕讓座。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19、珍愛生命,注意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觸電、防盜、防中毒,不做有危險的遊戲。
20、閱讀、**健康有益的圖書、報刊、音像和網上資訊,收聽、收看內容健康的廣播電視節目。不吸菸、不喝酒、不賭博,遠離毒品,不參加封建迷信活動,不進入網咖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內的場所。敢於鬥爭,遇到壞人壞事主動報告。
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修訂)
1、尊敬國旗、國徽,會唱國歌,公升降國旗、奏唱國歌時肅立、脫帽、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
2、尊敬父母,關心父母身體健康,主動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聽從父母和長輩的教導,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動打招呼。
3、尊敬老師,見面行禮,主動問好,接受老師的教導,與老師交流。
4、尊老愛幼,平等待人。同學之間友好相處,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不欺侮弱小,不譏笑、戲弄他人。尊重殘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習慣。
5、待人有禮貎,說話文明,講普通話,會用禮貎用語。不罵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間先敲門,經允許再進入,不隨意翻動別人的物品,不打擾別人的工作、學習和休息。
6、誠實守信,不說謊話,知錯就改,不隨意拿別人的東西,借東西及時歸還,答應別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時表示歉意。考試不作弊。
7、虛心學習別人的長處和優點,不嫉妒別人。遇到挫折和失敗不灰心,不氣餒,遇到困難努力克服。
8、愛惜糧食和學習、生活用品。節約水電,不比吃穿,不亂花錢。
9、衣著整潔,經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頭,早晚刷牙,飯前便後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衣物用品擺放整齊,學會收拾房間、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務勞動。
10、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逃學,有病有事要請假,放學後按時回家。參加活動守時,不能參加事先請假。
11、課前準備好學習用品,上課專心聽講,積極思考,大膽提問,回答問題聲音清楚,不隨意打斷他人發言。課間活動有秩序。
12、課前預習,課後認真複習,按時完成作業,書寫工整,巻面整潔。
13、堅持鍛鍊身體,認真做廣播體操和眼保健操,坐、立、行、讀書、寫字姿勢正確。積極參加有益的文體活動。
14、認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園整潔。保護環境,愛護花草樹木、莊稼和有益動物,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15、愛護公物,不在課桌椅、建築物和文物古蹟上塗抺刻畫。損壞公物要賠償。拾到東西歸還失主或交公。
16、積極參加集體活動,認真完成集體交給的任務,少先隊員服從隊的決議,不做有損集體榮譽的事,集體成員之間相互尊重,學會合作。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多觀察、勤動手。
17、遵守交通法規,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亂穿馬路,不在公路、鐵路、碼頭玩耍和追逐打鬧。
18、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場所不擁擠,不喧嘩,禮讓他人。乘公共車、船等主動購票,主動給老幼病殘孕讓座。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19、珍愛生命,注意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觸電、防盜、防中毒,不做有危險的遊戲。
20、閱讀、**健康有益的圖書、報刊、音像和網上資訊,收聽、收看內容健康的廣播電視節目。不吸菸、不喝酒、不賭博,遠離毒品,不參加封建迷信活動,不進入網咖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內的場所。敢於鬥爭,遇到壞人壞事主動報告。
初中生暑假打工,在合法的情況下可以幹什麼
法律意義上,16周歲以下是童工,16周歲到18周歲是未成年工,18周歲以上是成年工。正規的企業不允許僱傭童工,可給未成年工安全健康的崗位,不能歧視未成年工。一般未成年工可以做 可以到超市兼職 工資相對較高,不過比較累。為企業發宣傳單頁。不過得有眼色。多看看周圍有沒有城管或者,這個地方允許發宣傳單嗎。...
暑假初中生打工,做什麼比較好?傳單還是算了吧這大熱天兒的,先不說自己熱,估計上街的也沒幾人
初中,應該不到16歲吧,那樣正規的地方就去不了,如果16歲以上可以去超市當短促,工資一般,但是可以保證不被騙,而且活簡單也不是很累。16歲一下比較難辦,可以去你家那裡的步行街的小店問問有要 的嗎,或者 刷單也很不錯,在家不用出門,也沒有技術難度,就和平時在 買東西一樣,小心不要被騙就好了,那種讓你自...
初中生不想讀書,想出去打工怎麼辦
是為什麼不想去上學呢,是學習成績跟不上還是在學校和老師相處的不好,以及和同學相處的不好呢,如果說不想上學一定不會突然而為之,尤其是對性格比較內向的孩子來說,他們很少會去做一些叛逆的行為往往都是很安分的,但是如果他們一旦出現例如不想上學,這種反常的行為,就說明他們一定是遇到了什麼問題,有可能是在學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