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公公的姐姐確實有權繼承這房子的一部分。分析如下: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你公公去世後,這房子應由你公公的子女、你公公的父母、你公公的配偶共同繼承。
你公公在他媽媽之前先去世,這房子中有一部分就由你公公的媽媽繼承了,你公公的媽媽繼承的部分,在老太太去世後,應由老太太的子女繼承,所以你公公的姐姐有權繼承。
2、是否有繼承權,與是否出嫁、戶口是否在房子裡無關。只與她是否與你公公的媽媽有血緣關係、是否是你公公的媽媽的繼承人有關。
2樓:佐花月
首先擁有第一繼承權的是 公公的 「父母,配偶,子女」
如果都不在了的話 第二順序繼承權的是 公公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3樓:匿名使用者
有繼承權的,繼承的順序就是配偶,子女,不管是不是嫁出去了,但畢竟是子女,是有繼承權的,只不過就是繼承多少的問題!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公的媽媽有繼承公公遺產的權利,公公的姐姐有繼承自己媽媽遺產的權利,如果公公生前沒有遺囑的話,只能法定繼承,所有的繼承人都有份,不過公公的姐姐只能是轉繼承,
5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是誰的名字?如果是你公公的,你公公的姐姐是沒有繼承權的。
現在做房子,如果地皮是公公買的,現在要我給他錢,怎麼辦
如果地皮是公公買的,現在要你給他錢,給錢也可模滾衫以,但是就要寫下協議地皮以後就歸你跟你老公了,免得以後又來要錢或旦腔者分備族產權。那就看情況給點錢咯,如果不想給完或不給,那就讓自己老公去說,自己不方便說話的 花錢把地皮買到你名下就好了,記得籤買賣合同,並且辦清手續,免得以後再有糾紛。如果你公公就要...
公公婆婆以前買了一套房子,房產證上是公公的名字。後來婆婆去世了,公公再婚又生了兩個女孩,現在都五六
過戶需要簽字人跟你們一起去辦理的,如果簽字人沒去,那麼很麻煩的 手續比較麻煩,最省事就是把房子賣了給你老公錢 那需要公公與您老公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就可以過戶。因為公公再婚生下的孩子也有部分繼承權。去找專業律師 比較好 你這後婆婆應該不會同意 比較麻煩哦 就去辦理過戶手續地方諮詢一下 好好過自己的日子...
結婚時婆家給買的房子卻寫的公公的名字,現在我們自己因為工作在外又在別處買了,婆婆說以前買的給小叔子
如果是我 不會同意的 那是我結婚時的房子 憑什麼要讓我退啊 保護好自己的財產 別的全是扯淡的 自己的想法而已,僅供參考!要是我,我肯定要吵。他們說什麼就是什麼,爹娘還不行呢,還是沒有血緣的,沒有這種道理。憑什麼啊,送了人又陪本,孫子還姓他們家姓,他們把你當什麼。就是乙個生孩子的女人,老了還要孝敬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