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想辭工不讓辭怎麼辦,如果乙個人想辭工不讓辭怎麼辦

2022-05-26 21:10:02 字數 5704 閱讀 4090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辦#理離職手續,並且要求單位結清工#資即可。並不需要什麼理由。如果單位拒絕支付工#資,那麼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翹翹他爹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提前乙個月向用工單位書面辭職,用工單位應配合員工辦理辭職手續,否則員工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請仲裁索賠

3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乙個月,寫乙份書面離職申請。普通工作,都可以在完成交接後離職。好好和單位說,普通工作都沒問題的。

如果你是那種有保密或者技術性人員,可能會麻煩一些。那你也要好好和單位協商。現在講和諧,你要好好溝通,談幾次,讓領導知道你確實有需要離職的理由,幾次談下來,一般單位都能放人。

不讓辭職怎麼辦

4樓:遠業說法

公司不讓員工辭職,並以扣工資作為要挾,員工應該怎麼辦?

5樓:韓飛律師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6樓:水6元

勞動者依法辭職就是。你想辭職,只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遞交辭職的通知〔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上簽名〕,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你繼續上班滿30天,次日就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勞動法》第31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給你出具辭職證明,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如果想辭職公司不讓走怎麼辦

7樓:異想記世界

1、員工有辭職的權利,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樓:iu桃晶晶

正常離職,公司不讓走,公司違法,公司需配合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實質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但不讓走,不給辦理辭職手續,勞動者可以投訴到勞動局監察大隊,由監察大隊責令單位改正;監察大隊協調不成,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仲裁決議下來後公司拒不執行,勞動者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

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離職當天,公司需結清勞動者工資,並辦好離職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領取公積金的條件之一。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勞動合同,提前乙個月提出辭職,到時候自己走就可以了

10樓:找我薇

你好親,因病辭職是最好的理由。

我想辭職,家裡人不讓辭怎麼辦?我實在是不想幹了 70

11樓:劉武陵

平靜下來,別再硬頂了。表面上服從,照常上下班。暗中作準備,找好下家…一切就緒之後。他們再反對,也沒用了。

12樓:

你是做什麼工作呢,當初我也是不同意辭職,最後我辭職了

13樓:小黑和小白一邊去

辭吧,讓人壓抑的工作沒必要在幹了

14樓:蜜糖漿果籽

條件怎麼樣,不錯建議留,萬事開頭難

如果辭職不允許怎麼辦

15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6樓:可馨職隅

工作壓抑就一定要辭職嗎?那些因為各種原因已經放棄辭職,但仍帶有壓抑心情,覺得上班如上墳一樣的人,以下這5個方法,可以幫助你成功排除困擾!

17樓:97小小菜

新勞動法規定的!提前1個月遞交辭職申請就可以辭職(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工資超過3個月沒給你,他就違法了!

你可以起訴!但是我建議你不要弄的太僵!能和平解決盡量不要動用法律!

18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任何合同那勞動法就保護不了你啊~建議你堅持到月底,領完全月工資,然後直接告訴老闆:「我明天起就不來上班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1)就算不允許,你要走就要給他乙個合理的理由。不然你怎麼會堅持要走。。

2)那就要看他的公司有沒有規定員工一定要做完試用期乙個月,兩個月還是三個月才可以走,如果是說乙個月的話,那你還沒做完這乙個月,你走的話,他有權力不給你工資,你真的要走,那就要再做多這半個給他,那就有工資了

3)如果你做完這半個月給他,他們還是不給你工資,那你可以去勞動法還是勞工部那邊告他。這些都不用什麼法律的,你只需打勞動法的**還是親自去都可以,你把你的情況告訴他們,他們會處理的。要是告到勞動法,他們可就慘咯。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真的想走,就直接跟領導攤牌,協商解決這個事情。約定辭職事件,約定付工資的事宜。

如果達不到你的目的,那就繼續努力溝通,誓不罷休不止。但別鬧僵了。

我看你好像不想走。

你要真想走還管他們允許不允許,還管著半個月的工資阿。

自己想清楚了要不要走再說吧。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讓走,拿把刀和他拼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合同很難辦的

我看你就溜吧`

不要這半月工資了`

要不就等剛開完資就跑`嘎嘎

公司不讓辭職怎麼辦?

23樓:下無寸土

1、員工有辭職的權利,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不能和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這樣30天過後就可以離職了。

建議你和新單位的領導說明情況,爭取新單位多給些時間。同時你要多做現在單位領導的工作,爭取能讓現在單位領導批准你提前幾天離職。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如果單位惡意不給你辦理相關手續的,建議和當地勞動部門聯絡。

最後祝你好運!

工廠不讓辭工,應該怎麼辦。工廠不給辭工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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