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在這裡你的同學有可能在提出辭工時宜不適當,因為網咖管理員一般是以乙個月為整數支付工資,在還未有務工完整乙個月就提出辭工,自然會引起老闆以「沒有籤勞動合同」為藉口少付工資的。
這裡糾紛的數額也很少,給個道理:「老闆有錯」。
2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勞動合同,也就沒有書面工資約定,所以工資少給你點只要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就是合法的。口說無憑,你也不能主張權力。
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1個月內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單位需要支付你工資。
4樓:匆匆晚風
你需要拿到直接證明你在那裡幹活的證據。對方故意不和你簽合同的話,可以按對方單方面解除合同來算。
5樓:李東華律師
不簽勞動合同肯定是違法的,單位不簽勞動合同,你可以依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單位賠償。
6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不對的,只要你的同學能夠提供在這個網咖開始工作的證據,比如與老闆對話的錄音,同事的證明之類的就可以證明。這個老闆要實在不給,找勞動監察大隊或者提請勞動仲裁,但效率的話就各不一樣了,主要是你同學需要舉證來證明自己確實在網咖上過班,什麼時間開始上班的證據。詳細的你可以看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這些法律都還是相當有用的,對以後工作簽合同非常有參考價值,不要因為不懂這些而損失自己應得的利益。
7樓:風起雲湧舒
簽不簽合同與你工資沒關係,不能少給。合同是用工方必須跟勞動者籤。勞動者不簽用工方需辭退勞動者。但勞動報酬不能少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權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的賠償金,從工作第二個月開始支付雙倍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合理
但是你沒辦法
誰懂勞動法呀?請教一下。我在一廠裡簽了勞動合同,簽了3年,合同沒滿。廠裡說不能遲到,我遲到了,老
你在用人單位裡工作的時候遲到,是屬於違反了廠紀廠規。如果廠紀廠規上明確規定了遲到要罰款或者遲到幾次要被除名的。而且已經進行了公示,那麼單位現在執行廠紀廠規的條款規定,應該是沒有錯的,你應該配合執行,如果給單位造成了重大損害的,還應該作出相應的賠償,參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懂勞動法的人進來幫我看一下我的情況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 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
我想問一下,公司辭退的情況按照勞動法是要有經濟補償的,但是現在公司不經常補償,我應該怎麼維權
可以到企業所在地或專案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去申請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不花錢。1 對於公司沒有給你合同,你在申請仲裁時,只提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其它不提 2 雙方舉證時,公司會拿出勞動合同,到仲裁時,你只說那是當時草簽意向的協議,沒有給你,你可以予以否認,就說沒見過,別的不多說 3 在你取得公...